沈红字[2012]7号签发人:宿鲁
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自护自救安全手册》
图书捐赠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红十字会、教育系统红十字会、红十字会理事单位、各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辽宁省红十字会、辽宁省教育厅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在校学生应急避险救护培训工作的意见》(辽红会字[2011]4号),沈阳市红十字会拟从3月份起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在校学生应急避险救护培训工作。为使救护培训工作循章有序、顺利开展,市红十字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捐赠《中小学生自护自救安全手册》图书活动,本书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每册16.8元。内容涵盖了平时日常生活中未成年人所有应对突发事件自救自护能力的基本常识,以及红十字会扶危济困的宗旨等。号召社会各界人士伸出援助之手,奉献爱心,捐款购书,共同关心下一代成长,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安全知识进校园,我为孩子捐本书
二、活动时间:2012年3月――2012年12月
三、捐助对象:全市中小学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中小学生自护自救安全手册》图书捐赠活动,免费向全市中小学生赠阅,并以此作为在校学生应急避险救护培训的教材。该书针对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运用卡通画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生动诠释了校园安全、灾害自救、安全避险、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和方法,是提高青少年学生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提高应变能力的重要学习读物。中小学生是需要全社会呵护关爱的弱势群体,人数众多,建议各区、县(市)、各单位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共同为青少年奉献一份爱心,共同关心下一代成长,使学生应急避险救护培训工作在中小学校顺利开展,使自护自救安全常识在中小学生中得以宣传和普及。在此,我们谨代表沈阳市所有青少年儿童向无私捐赠单位和慈善义举、善德善行表示崇高的敬意。
(二)本书下发可按照捐赠者意愿执行,即捐赠者可指定学校或根据各区、县(市)中小学校的需求下发。对一次性捐赠数额较大的单位和个人,市红十字会将根据捐赠者意愿在受捐赠地举办捐赠仪式,通过相关媒体对捐赠单位和个人的爱心义举进行宣传报道。并由主办方颁发证书和“慈善爱心捐赠单位”“慈善爱心公益捐赠个人”牌匾,望各单位积极参加此项活动并给予大力支持。
(三)捐款方式:直接向沈阳市红十字会捐款;也可以通过沈阳市红十字会在银行设立的专用账户转账捐款。市红十字会将为捐款的单位和个人开据捐赠发票。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的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所得税中全额扣除,享受减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四)为加强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市红十字会成立专项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接受捐款和图书购买捐赠的相关事宜,成员如下:
主任:卢兵
副主任:王建伟
成员:贾西岳杨静
联系人:刘俊辉15840121763
联系电话:318315093183137331871591
传真:23419781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70号
(新华大厦19楼1902室)
账户名称:沈阳市红十字会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开户行:建行和平支行
账号:21001380008058071008
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红十字学生安全爱心捐书通知
抄报:辽宁省红十字会王玲会长
沈阳市红十字会办公室2012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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