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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发展与对策

 shuaixinerwei 2012-03-25
一方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纲要》所提出的“十六字方针”,努力扶持一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应一视同仁、同等对待。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应根据需要和可能,出台一些扶持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政策措施。例如:在学校的征地建校方面,在教师的配置、流动方面,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包括在经费上给予必要的资助。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科学调控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布局与办学规模,使之与本地区社会教育需求相协调。例如:在义务教育薄弱地区,在流动人口聚居地区,应鼓励发展;而在民办学校发展起来,社会需求确实回落的地区,应适当调整并引导学校转型,避免各种形式的教育资源浪费 。 

(三)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注意引导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走“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道路。很显然,教学质量与办学特色是一所学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来说 更是如此。因为相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而言,其显著特点是满足选择教育的需求。而可靠的教学质量和鲜明的办学特色对于家长来说,是作出选择的最重要的砝码。家长付出教育消费投资,必然要求学校以教学质量和办学特色来确保其子女的全面发展和成才作为回报。

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其质量与特色的概念、标准要注入新的内涵,它必须要打破现行公办教育体制所造成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应试教育”枷锁,利用民办学校的优势和条件,变应试教育为全面的素质教育。 长期以来,我国基础教育受“考试——分数——升学”的运行机制的制约,社会及家长对教学质量的评判往往集中在“分数”和“升学率”两大指标上,而忽视了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指标,而民办学校办学又面临着学生起点低、差异大、家长期望值高的状况。面对这种现实,如果继续陷入与公办重点校进行分数竞争的“怪圈” ,办学将没有出路。目前大部分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极为关注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特色,但是从效果和动机来考察,一些学校的教育计划和设想,旨在借此吸引生源或作为一种时髦的表面文章,没有真正收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督促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确实从家长的期望与学生的实际状况出发,力求实现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以此来满足社会对义务教育的选择需求。也只有这样,才能使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在接受市场选择和参与教育质量竞争的过程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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