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质疑公安部法医鉴定二:为什么在物证检验意见书中没有如实记载解剖黄焕海肠子的情况

 昵称2687579 2012-03-27

质疑公安部法医鉴定二:为什么在检验意见书中没有如实

记载解剖黄焕海肠子的情况?

            ----杨金柱律师详解北海故意伤害案之二

        2011年11月4日上午,北海第一公诉人张志刚在法庭第二轮辩论中公然对辩护律师进行人身攻击,由于审判长没有及时制止,杨金柱在法庭上两次拍案而起,被审判长张黔鄂逐出法庭。杨金柱原计划在第二轮辩论时举出“唯一的、不可更改的客观物证”来证明裴日红等被告人无罪。由于杨金柱被逐出法庭失去第二轮发言的机会,即失去了最后亮剑的机会。

       杨金柱当时的亮剑计划是:当庭陈述黄焕海的尸体是本案唯一的、不可更改的客观物证,其尸体语言能够证明裴日红等被告人无罪。北海法医只对黄涣海的胃和十二指肠进行解剖,其胃和十二指肠内容物完全排空,但没有解剖黄焕海的肠子,其肠子里的粪便是否被排空仍然是一个谜。杨金柱将当庭要求:控辩审三方在11月4日上午休庭后,陪同法医一起去“开棺验尸”,由法医当众打开黄焕海的肠子,检验其肠子内是否有粪便残留物。如果黄焕海的肠内已经完全自然排空,没有粪便残留物,根据全世界法医学的通用常识,则证明黄焕海的死亡时间至少距离其死亡前最后进食时间24小时以上。如此,则足以推翻控方对裴日红等被告人在黄焕海进食后两小时内将黄焕海打死并抛尸入海的指控。

        一、公安部物证检验意见书对是否解剖了黄焕海肠子没有任何记载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2012)286号物证检验意见书第八点“检验”中记载:“剪开原胸腹部缝合线,胸腹腔脏器组织高度腐败”。

       杨金柱据此推断: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的两位法医在这次鉴定中只是剪开了北海法医原来的“胸腹腔解剖线”,没有解剖黄焕海的肠子,故对黄焕海肠内是否有粪便残留物没有任何记载。

        杨金柱在开庭之前即确定方案:一定要当庭询问鉴定人是否解剖了黄焕海的肠子。如果没有解剖,则一定要求休庭后由控辩审三方陪同法医一起去“开棺验尸”,查看黄焕海肠内是否有粪便残留物。

        二、鉴定人当庭确认“打开了一小段肠子”,但对黄焕海尸体肠内是否有粪便残留物“无法确认”

        2012年3月23日上午,杨金柱律师和鉴定人孙建军在北海法庭上有如下一段对话:

         杨金柱问:这一次法医鉴定是否对黄焕海的肠子进行了解剖?

        孙建军答:打开了一小段肠子。

        杨金柱问:肠子里的内容物是否排空?是否有粪便残留物?

         孙建军答:因尸体高度腐败,已经无法辨认。

         杨金柱问:为什么物证检验意见书对解剖黄焕海肠子的情况没有记载?

         孙建军对此问题没有做出明确回答。

         三、杨金柱的困惑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孙建军副主任法医师的当庭陈述使杨金柱纳闷无比,陷入深深的困惑之中。

         1、两位法医已经意识到黄焕海肠内是否有粪便残留物对推断黄焕海死亡时间的重要性,但两位法医只打开了黄焕海一小段肠子,而不是全部打开,两位法医这样做的理由是什么?

         2、北海市公安局法医2011年4月16日第一次解剖黄焕海胸腹部,“剪开胃组织见胃内容排空,十二指肠内排空,余检查未见损伤异常”。公安部法医2012年2月2日解剖黄焕海的一小段肠子,却因为高度腐败而无法确认其肠内是否有粪便残留物。黄焕海的尸体处于冰冻状态,怎么会在10个月以后如此加速腐败?

         3、根据孙建军的当庭陈述,应该是没有发现黄焕海的肠内有明显的粪便残留物。假如黄焕海的肠内有粪便残留物,难道粪便也会因为尸体腐败而无影无踪?

         4、根据司法鉴定的相关规定,物证检验意见书应当对解剖事项进行客观记载。作为我国最权威的法医,不可能不知道这一基本常识。如果杨金柱在法庭上没有提出这一问题,谁会知道两位法医曾经打开了黄焕海的一小段肠子?两位法医为什么要这样做?

        四、杨金柱的推断和对策

      (一)杨金柱的推断

       根据孙建军当庭陈述,黄焕海的肠内已经没有明显的粪便残留物,而尸体腐败是不可能将粪便腐败得无影无踪的,何况黄焕海的尸体处于同一冰冻状态。黄焕海的尸体于2009年11月19日发现于海面,北海法医在2011年4月16日在解剖后能够确认黄焕海胃内和十二指肠内排空,为什么公安部法医在2012年2月2日却无法确认其肠内是否有粪便?处于同一冰冻状态下的黄焕海的尸体是不可能发生如此变化的。因此,杨金柱断定:黄焕海尸体肠内的粪便已经排空,黄焕海的死亡时间距离其最后进食(2009年11月14日凌晨1时许或2时许)至少24小时以上,黄焕海根本不可能死于2009年11月14日凌晨3时左右。

   (二)杨金柱的对策

        对策一:杨金柱建议公安部的两位法医进行重新解剖,全部打开黄焕海的肠子,查看黄焕海的肠子是否有明显的粪便残留物,并对黄焕海尸体的肠内或腹腔内的尸液进行化验。只要黄焕海的尸体肠内没有将粪便全部排空,肯定有办法找出来。从黄焕海的肠内或者腹腔内捞粪便比从大海里捞针要容易一万倍都不止。

        对策二:如果北海中院和公安部两位法医不采纳杨金柱的上述建议,杨金柱将邀请华裔神探李昌钰对黄焕海尸体进行解剖。

         黄焕海胃内和十二指肠内排空的情况已经足以证明黄焕海的死亡时间至少距离其最后进食(2009年11月14日凌晨1时许或2时许)至少6小时以上,黄焕海根本不可能死于2009年11月14日凌晨3时左右。

       现在需要查清的是:黄焕海尸体肠内是否已将粪便全部排空,如果已将粪便全部排空,则证明黄焕海的死亡时间距离其最后进食(2009年11月14日凌晨1时许或2时许)至少24小时以上,黄焕海根本不可能死于2009年11月14日凌晨3时左右。

       一定要将黄焕海的肠子是否有明显的粪便残留物、是否已将粪便全部排空的情况查一个水落石出!一定要看一看这里面到底有神马妖魔鬼怪!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