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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亮血衣哭家暴引关注:丈夫亮血衣哭家暴离婚遭拒惨被菜刀砍

 昵称9441704 2012-03-28

丈夫亮血衣哭家暴引关注:丈夫亮血衣哭家暴离婚遭拒惨被菜刀砍

丈夫亮血衣哭家暴】因想与妻子离婚,为支持诉讼请求,男子亮出了一件血衣,哭诉称遭妻子拿菜刀砍伤。丈夫亮血衣哭家暴,自称不是妻子对手。

丈夫亮血衣哭家暴缘由

丈夫亮血衣哭家暴始末 丈夫亮血衣哭家暴求离婚证据不足被驳回
据中国时刻网报道,浙江宁波一名男子称因经常遭受家暴要求与妻子离婚,为支持诉讼请求,男子亮出了一件血衣,哭诉称遭妻子拿菜刀砍伤。男子最后表示“你看我这体格,我也打不过她,所以希望法院能帮助我”。最终法院因缺乏进一步的证据,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男子今年38岁,身高约175厘米,极瘦。妻子是他的同乡,比他小4岁。

情人节当天,男子到镇海法院以遭到家暴为由,起诉离婚。不过,昨天法院驳回了他的起诉。

男子说,他们是闪婚的,经人介绍认识3个月后结婚,有个女儿。女方喜欢打麻将。

“刚结婚时,她只是小弄弄,生完孩子就变了。有时甚至连续一个礼拜都在外面搓麻将,每天都深更半夜才回家,女儿一点都不管。”

“为了这事,我们天天吵架,后来就动手了。”

男子说,他个性老实,根本不是女方的对手。“我常常被打,尤其是她搓麻将输了钱后,回家就撒气,下手特别重。我这样的体格,真的打不过。”

庭审中,男子带来了一件深色的毛衣,毛衣肩部破了,有大块的血渍。

举着这件“血衣”,他哭诉道:“今年春季前,我们又吵起来了,没吵几句,她就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砍在我的肩膀上……”

为此,他还曾向派出所报案。

庭审后,主审法院调取了男方当时的报案记录。但记录上,只有他的一面之词,警方并未传唤女方,也没有进一步的处理意见。

女方不同意离婚,她也否认男方的种种指责。不过她表示:“我性格有时候是比较急,这方面我会改的。”

由于双方的说法大相径庭,又都没有具体的证据证明,法庭最终并未认定男方被家暴的事实。

“如果女方确实曾砍伤男方,那她的行为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公安机关会对此作出相应处理。但派出所并没有对女方作进一步处理,仅凭男方一面之词,以及一件血衣,不足以证明女方有过家暴的行为。”主审法官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的感情并未破裂,判决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

李先生今年38岁,江西人,2003年李先生经人介绍与老乡张女士相识相恋,三个月后结了婚,在宁波安家,并在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

据李先生本人介绍,由于婚前双方了解不深,婚后两人经常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并不和谐。张女士喜欢打麻将,刚结婚那会,张女士还“小弄弄”,生完孩子以后就开始“大弄弄”,有时甚至连续一个礼拜打麻将,深更半夜回家,对女儿也从不关心,为此双方天天吵架,后来发展到经常打架。

由于李先生性格比较老实,所以经常被妻子打骂。“老婆经常打我,特别是她手气背输了钱之后更是把气撒在了我头上,你看我这体格,我也打不过她,所以希望法院能帮助我。”李先生鼓起勇气向法院起诉,希望能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

庭审中,李先生在举证阶段拿出一件带血的睡衣哭诉道:在今年春季前,双方又因为琐事发生了争吵,张女士气急败坏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一下子砍在李先生肩膀上,当时就血流如注。李先生为此还向派出所报了案。经法官调查核实,派出所只留有李先生本人的报案记录,派出所并没有传唤张女士,也没有进一步的处理意见。

庭审中,张女士不同意离婚,也否认了李先生的主张,称自己不太打麻将,没有打过李先生,更没有砍伤过李先生,并称自己性格有时候是比较急,这方面她会改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关系的存续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李先生诉称张女士每天打麻将,还砍伤李先生,夫妻感情破裂,张女士对此予以否认,李先生提供的证据不能证实自己的主张,故对此本院不予采信。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对于满足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吸毒、赌博屡教不改、分居两年等法定事由,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对于是否存在家庭暴力等行为,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义务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足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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