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公证 1、涉外公证申请表(注:请贴上当事人的照片); 2、申请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全本)和居留证; 4、申请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生父母姓名,若为被收养的还应包括其养父母姓名),在医院出生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5、申请人生父、生母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6、由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7、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①若公证文书使用地为法国、美国、泰国等需要在出生公证文书上贴照片的国家的,需提供由申请人现居住地基层组织出具的照片证明及同底二寸照片三张(照片证明未出境的可由村、居委会出具,已出境的可由领事馆、大使馆或商会或国外华侨联合会出具); ②若生父、生母失踪及姓名不详或申请人被他人收养等其他特殊情况,视具体情况提供材料。 亲属关系公证 1、涉外公证申请表(注:请贴上申请人及关系人的照片); 2、申请人及关系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申请人与关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4、申请人及关系人的身份证,已离境的提供护照(全本)和居留证; 5、需要通过中间人认定当事人的亲属关系时,应提供中间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乡、镇人民政府证明,证明其和当事人之间的亲属关系,亲属关系为姻亲关系的提供姻亲亲属中间人的结婚证; 6、由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 7、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结婚或结婚证相符公证 1、涉外公证申请表(注:请贴上申请人及关系人的照片); 2、申请人夫妻双方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已离境的提供护照(全本)和居留证;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结婚公证可只提供一份); 5、乡、镇人民政府证明(证明内容含夫妻双方的姓名、出生日期、何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号码等情况); 6、由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 7、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申请人没有特殊要求,结婚公证(指直接公证),提供合照或夫妻双方单人两寸照片三张及照片证明,照片证明由所在地基层组织出具,若与结婚证上的照片同底可以不提供照片证明。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 1、涉外公证申请表(注:请贴上申请人的照片); 2、申请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全本,包括初次离境时间页)和居留证; 4、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说明:办理未刑公证,人在国内的,请亲自办理,若确实因故不能亲自办的,可由他人代办,但必须提供委托书公证书或由代办人保证领证时由申请人亲自领取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生存公证 1、涉外公证申请表(注:请贴上申请人的照片); 2、申请人的户口簿与户籍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和居留证。 说明: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办理 驾驶证公证 1、涉外公证申请表(注:请贴上申请人的照片); 2、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和居留证;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委托书公证 1、涉外公证申请表(注:请贴上申请人及关系人的照片); 2、申请人的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和居留证; 3、申请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受托人的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和居留证; 5、受托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6、与委托书内容相关的证明(视具体委托内容而定); 7、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办理 声明书公证 1、涉外公证申请表(注:请贴上申请人及关系人的照片); 2、申请人的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和成留证; 3、申请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与声明内容相关的证明(视具体声明内容而定);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办理 学历或毕业证书相符公证 1、涉外公证申请表(注:请贴上申请人的照片); 2、申请人的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全本)和居留证; 3、申请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毕业证书原件(办理毕业证书相符的提供复印件三份); 5、证件照3张及照片证明(照片证明由申请人所在地基层组织出具,若与毕业证书上相同可以不提供照片证明); 6、学校证明(证明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制等情况); 7、由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 8、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已婚末生育证明相符公证 1、涉外公证申请表(注:请贴上申请人及关系人的照片); 2、申请人夫妻双方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全本)和居留证; 4、结婚证; 5、未生育证明原件一式四份(请预先打印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内容含: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结婚日期及在中国未生育子女的情况等); 6、由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 7、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1、若申请人夫妻双方有一人或两人已有过婚史或生育过子女等特殊情况,视具体情况提供材料。 计划生育证明印章属实公证 1、涉外公证申请表(注:请贴上申请人及关系人的照片); 2、申请人夫妻双方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若已出境提供护照(全本)和居留证; 4、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四份[计划生育证明请预先打印好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提供计划生育罚款单据; 6、计生证明内所列的所有子女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7、由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8、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离婚或离婚证相符、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相符公证 1、涉外公证申请表(注:请贴上申请人及关系人的照片); 2、原配偶双方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已离境的提供护照(全本)和居留证; 4、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调解)书及生效证明; 5、乡、镇人民政府证明(内容为原配偶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离婚证号或判决(调解)书证号、离婚日期等)。 6、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7、由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 死亡公证 1、涉公证申请表(注:请贴上申请人的照片); 2、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死者因死亡注销户口的证明; 3、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死亡证明(包括死亡具体时间、地点、原因); 4、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包括死亡具体时间、地点、原因); 5、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国内因正常死亡的须提供县级入境管理部门的证明,非正常死亡的须提供市级以上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证明; 6、殡葬部门出具的尸体火化证明; 7、申请人与死亡者的亲属关系证明(可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8、申请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 9、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内无子女证明印章属实公证 1、涉外公证申请表(注:请贴上申请人及关系人的照片); 2、申请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和居留证; 4、申请人所有子女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5、申请人所有子女的护照(全本)和居留证; 6、申请人所有子女办理过的公证书; 7、国内无子女证明一式四份(预先打印,由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8、申请人的结婚证(若配偶已死亡的可不提供); 9、若申请人的配偶已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同死亡公证所提供材料); 10、由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11、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若申请人有过再婚史或有继子女或收养、送养子女或子女有死亡等特殊情况的,视具体情况提供材料。 曾用名公证 1、涉外公证申请表(注:请贴上申请人的照片); 2、申请人的户口簿和户籍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和居留证; 4、由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曾用名证明; 5、乡、镇人民政府证明。 户口本相符公证 1、涉外公证申请表(注:请贴上申请人及关系人的照片); 2、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四份; 3、申请人的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全本)和居留证复印件。 厨师证相符公证 1、涉外公证申请表(注:请贴上申请人的照片); 2、申请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全本)和居留证; 4、厨师证(已经省劳动厅出国换证)。 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印章属实公证 1、 涉外公证申请表(注:请贴上申请人及关系人的照片); 2、 申请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 申请人的身份证,已离境的提供护照(全本)和居留证; 4、 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无(有)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5、 由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 6、 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浙江省文成县公证处 二00六年十二月制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以及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 (二)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 (三)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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