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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费用会计处理难点解析

 金章玉句 2012-03-29

        华泰股份2010年年报中2亿元运费惹来争议。争议的一个焦点是,华泰股份在2010年年报销售费用中,仅运费就达2.3亿元,而在2010年年报现金流量表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仅9028万元。华泰股份财务人员表示,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计入了购买商品支付劳务的现金中。实务中,许多人困惑于运费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示,运费何时可以作为进项抵扣税金、何时应作为销项缴纳增值税,以及运费在不同经济事项中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等。本文结合实例,对运费的确认、计量、报表列示以及税务处理总结如下。

        运费的税务处理

        与运费相关的增值税作为进项还是销项,关键看是收取的运费还是支付的运费。

        1.收取的运费,是一种价外收入,应与所销售货物一同作为价外收入(价外收入是含税的),换算为不含税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所销售的货物适用的税率(17%或13%)。如果所销售货物为免税货物(免税农产品除外),运费也不计算销项税。应注意以下情况:

        ①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按混合销售处理,需要缴纳增值税。会计处理:借记“应收账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委托运输部门运输,支付运费,如果运费由自己负担,不再向购买方收取,作为销售费用处理;收到运费发票,应按7%计算抵扣进项税。会计处理:借记“销售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

        如果运费由购买方负担,且运输发票的抬头直接填写购买方,销售方收到发票后转交给购买方,这种代垫运费不用缴纳增值税。会计处理:借记“其他应收款——代垫款”,贷记“银行存款”等。

        如果运费由购买方负担,但运输发票抬头填写销售方,销售方再向购买方收取该笔运费,作为价外收费,需要缴纳17%或13%的增值税。同时,该运费发票可按7%计算抵扣进项税。会计处理:借记“应收账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销售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方式下,销售方税收成本较高,一般实务中要规避这种操作。

        2.支付的运费,如果符合税法规定的抵扣条件,并取得运费发票,可按(运费+建设基金)×7%来抵扣进项税额。其他如保险费、装卸费等运杂费则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

        3.购买货物时支付的运费,按上述第二点理解,因为7%的部分计入进项税额,93%的部分计入货物成本,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时,相关的运费成本应转出的进项税额=运费成本÷(1-7%)×7%。

        不仅是运费的进项税额转出,对于货物进项税转出的处理,在抵扣方式上有两类,一类是凭票抵扣,进项税转出额=成本×税率;另一类是计算抵扣(仅限于免税农产品和运费),进项税转出额=成本÷(1-税率)×税率。

        运费的会计处理

        1.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无论工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存货采购途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费用应计入存货成本,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

        2.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应记入“销售费用”科目,期末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报表列示于利润表,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3.按照现金流量表填列规定,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管理费用+支付的销售费用,即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应列示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华泰股将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计入购买商品支付劳务的现金中是不正确的。

        例1:甲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元,已入库,支付给运输企业的运输费500元(货票上注明运费350元、保险费50元、装卸费50元、建设基金50元)。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货款和税款,用现金支付运费。计算甲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甲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100000×17%+(350+50)×7%=17028(元)。

    借:原材料 100472

            应交税费——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28

       贷:银行存款 117000

               库存现金 500。

        延伸分析:年末盘点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库存的以上外购材料7万元(含运费186元)霉烂变质。则损失应转出进项税额=(70000-186)×17%+186÷(1-7%)×7%=11882.38(元)。

        例2:甲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乙企业销售产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元,收到购货方乙企业转账支票1张。购买方乙企业要求送货上门,运费由甲企业负担,于是甲企业另以现金支付给运输企业该批售货运费500元(货票上注明运费350元、保险费50元、装卸费50元、建设基金50元)。计算甲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税额,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甲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50+50)×7%=28(元)。

    借:银行存款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借:销售费用 47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8

       贷:库存现金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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