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早晨,和往常一样,我骑着电瓶车,载着老婆去上班,快到交警支队的时候,发现很多人聚在一起,以为出了什么事情,当赶到的时候,几个肥头大耳的交警把我和老婆堵住了,说我们违章驾驶,要罚款20,具体凭证见附图。当时一方面赶着上班,一方面想想是不是我们违反了所谓法规,于是就交了罚款。赶到单位后,把早上遇到的经历告诉了同事,他们也说确实是我们违法了法律。
接下来的几天,天气总是下雨,老婆上班坐公交怕来不及,我还是只能骑电瓶车载她,每次快经历交警支队的时候,老婆问我:“今天交警会不会还在门口等着罚款。”我说:“应该不会,现在的国家公务人员,都是一身的大小姐脾气,天气不好,他们出来感冒了谁给负责啊”。果然,应我所言,天气差的时候,一个交警都没有。到3月26日后,天气渐好,但还是看不到交警的影子。 通过这次经历,我总结如下: 1、政府的普法意识不够。你看现在的城市,墙壁上总是能给政府带来受益的广告,哪有什么宣传法律的事情; 2、我(或也代表大多百姓)法律意识淡薄,很多关系到自己安全的法律知之甚少; 3、政府的法务人员,大小姐的脾气,不把普法看作重点,一心只是钱; 4、电视或媒体误导宣传,记着前几天看电视剧《夫妻那些事儿》,人家王永水还在北京街头载着他的小女朋友呢,北京尚且可以,那我们所处的二到三线城市,为何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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