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农村信贷环境的实施意见 ( 为加快推进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建设,切实解决贷款手续繁杂、办贷效率低下、服务透明度不高等困扰农民的“贷款难”问题,进一步优化农村信贷环境,增强广大农民和下岗再就业人员的创业活力,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深化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在前期开展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创评活动基础上,积极拓展为农服务内容,简化服务程序,对“文明信用户”等级评定、贷款授信、贷款证发放、上柜办贷等实行“一条龙”服务,逐步建立起“评级授信同步进行,一次评定三年管用,每年一审动态管理,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机制,为农民贷款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二)主要内容:对“文明信用镇”、“文明信用村”的评定,仍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南办发[2006]11号)执行。对已评定为“文明信用镇”、“文明信用村”的,要做好复查工作,对不达标的,予以摘牌。 1、深化创评内容,完善管理机制。为简化贷款操作流程、提高办贷效率和透明度,凡符合条件的农户要及时评定为“文明信用户”;坚持评级与授信同步进行,对评定为“文明信用户”的要核定授信额度,并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证,在贷款证有效期限内,农民直接持“两证一章”(身份证、贷款证、印章)到所在镇(街道办事处)农信社贷款专柜办理贷款业务,真正建立起“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机制。 2、规范创评程序,加大创评力度。创评工作要坚持“户户到、户户评”,扩大创评覆盖面。对未参与创评的农户,严格按照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定;对已评定为“文明信用户”的,切实做好复审工作,凡经复审不符合条件的,要给予降级或摘牌;对项目授信额度不足的,可根据复审结果,适当予以调整。要进一步提高创评工作的透明度,各村要设立监督栏,公布监督电话,对评定条件、程序和评定结果及时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严格创评管理,防范信贷风险。对申报、评议、初审、审批、命名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创评质量。严格等级评定标准,确保考察事项真实、准确;严格贷款授信管理,根据行业特点、经营规模、收入状况等情况综合确定授信额度,并充分尊重信贷人员的考察意见;严格贷款证管理,实行一户一证,只限本人使用,在有效期三年内,原则上每年一次复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收回贷款证或降低授信额度;严格信用档案管理,农信社要根据农户的经营状况及时更新数据,建立动态监测数据资料库,随时掌握农户贷款的使用情况和风险状况。 4、创新担保方式,拓宽融资途径。为切实解决农民“找保难”问题,农信社要在继续实施农户担保、公职人员担保、有效资产抵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的基础上,选择领导班子强、信用基础好的行政村或专业化生产程度高、辐射能力强、经营效益好的农民合作社,搞好“农户大联保体贷款”及“户户联保”的试点工作,实现农户贷款由单户管理到批量管理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二、深化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建设的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深化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建设要在今年年内取得初步成效,明年7月底全部结束。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试点阶段( 市深化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选择2处镇(街道办事处)搞好试点工作。 (二)集中评定阶段( 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召开全市深化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建设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各镇、村要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动员,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今年年内,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在全市160个信用基础较好的“文明信用村”中开展创评活动,2008年上半年在全市所有村(居)中全面推开。 (三)总结验收阶段( 创评工作结束后,由市深化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专门督导组,对各镇(街道办事处)深化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深化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 农民群众是农村文明信用工程的直接受益者和主体力量。市、镇、村三级要按照创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使广大农民群众全面了解这次创评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工作程序,主动参与创评活动。市农村文明信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研究制定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授信管理的具体办法,指导全市面上工作的开展。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共同推进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创评活动深入开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