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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应全面了解药物流产

  2012-04-02

  药物流产是否真的“无痛、高效、无后遗症”,我们暂且不论,但它毕竟是对妇女身体的人为伤害,这种堕胎广告却称之为“福音”,不知何“福”之有?其实,围绕药物流产的争论早在口服堕胎药诞生之初就产生了。

  40岁以上女的卵巢正处于衰退的阶段,这时如果再受药物的影响,很可能会出现月经紊乱,甚至提早绝经。第二,是孕妇的孕龄必须在49天之内;而第三大指征就是要判断胚胎着床的位置是否在子宫里面。后面这两大指征都必须在B超的辅助下才能清楚地判断,所以一些不正规的小诊所光是通过孕妇停经的现象和尿检呈阳,以此判断孕妇怀孕,后轻易的就给她们进行药流,是十分危险的。

  身体条件要适应服用此药的要求,而且要在2天~4天里先后服下9片药。从流产之日起要有2个星期的时间随时准备去医院检查,即使确定已经完全流产,1个多星期后还要回到医院复诊。服药后子宫收缩引起的疼痛并不比人工流产手术轻,流产后会有十几天的持续出血,有的人出血时间更长,甚至出现大出血,而对于这个问题至今仍无解决良方。

  怀孕的天数,胚胎的位置,然后孕妇还要接受一些相关的检查,医生会让孕妇服用一些软化宫颈和杀死胚胎的药物,这些药可由孕妇带回家自行服用,连服2天。到了第3天,孕妇必须重新回到医院。

  药物流产妇科病并发率达70%。如果将手术流产与药物流产作一番比较,我们不难发现:两者在对身体造成的伤害、痛苦和所需要花费的时间,以及将面临的风险几乎是相同的。而在我国药物流产费用要比外科手术费贵3倍~5倍。

  怀孕后愿意选择这种方法流产的女性已经占了一半,接受外科手术完全是被动的,而服药则是主动掌握自己命运的一种方法。但从科学的角度出发,千万不可忽视医生的忠告。

  药物流产只是避孕失败后的补救措施,它会对女性造成伤害,医学家和伦理学家一致认为:更重要的是避孕,而且在避孕的过程中男性应该懂得爱护女性,主动分担一部分责任;女性则要主动学习掌握避孕方法,增强自己的承受能力,要从被动转向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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