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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税务稽查角度来纠正会计工作中的问题

 迷失的记忆23 2012-04-06

会计工作经常要接受各种检验,从税务稽查角度来纠正会计工作中的问题,可以帮助我们换个角度来对自己的工作来个预检,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一、营业利润检查要点

㈠主营业务收入:

1 收入是否正确申报

将收入明细帐同总帐、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相核对,查核收入是否正确申报。看精品会计文章(http://www./)上天财会计网站

2 收入分类及税率适用是否正确

结合具体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系统分析,审查收入是否正确进行了下列分类:生产性收入与非生产性收入;营业税收入与增值税收入,特别注意区分混和销售行为和兼营销售行为;免税收入与应税收入;适用不同税率的收入;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的收入。

1)分析性复核:将本年内各类收入与以前年度加以比较,据此分析收入年度间的变化趋势;分析年内各月的收入变化趋势;将与收入有较直接关系的项目作结构趋势分析;对明显或异常的波动,应进一步查明原因,是否存在隐瞒或虚列收入问题;

2)将收入帐与货币资金,应收帐款进行总额调节核对,以确认收入的整体合理性;

3)查核销售数量;检视有关销售合同、销售部门记录、运费、仓储部门记录,销售发票等资料上记载的销售数量,并同销售收入明细帐核对;将销售成本明细帐的数量与收入明细帐核对;

4)确认收入计价的合理性;

对价格进行趋势分析,对异常变动查明原因;

——索取价目表与有关帐簿及发票核对;

——与同业价比较;

——与历史同期价及同期平均价比较;

查核是否属于关联企业间的关联交易,是否存在转让定价问题;采用专家鉴定或到对方客户查询的方法确认收入及计价,确认是否存在帐外收入或交换

4 特殊业务处理是否正确

检查有关记录资料,查核特殊业务的处理是否正确;

折扣销货:是否在同一张发票列明;

退回及折让:退回及折让原因是否合理,退回产品是否已验收入库并入帐,是否有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折扣及折让及退回款项是否已汇出;

以旧换新,还本销售是否以正常价记帐;查核随同销售货物收取的价外费用,是否计入应税收入;

逾期(1年以上)未收回包装物的押金是否计入应税收入;

5 收入实现是否及时

1)收入的实现是否依产品销售或提供劳务方式及货款结算方式而确认:

采用直接收款销售方式;将销售合同或订单、发票、出库单或提货单、银行结算票据进行相互核对,结合货币资金、应收帐款、存货项目的检查,审查是否存在货款收到或将发票帐单或提货单交付买方当天作收入处理;应特别关注有无扣押结算凭证,而将收入在年度间人为调整,推迟收入实现;或者开假发票、虚列购货单位及提前开具发票提前虚列收入问题;

采用预收帐款销售方式:将销售合同,预收款凭据,出库单相互核对,结合预收款,存货项目的检查,审查货物发出当天是否作收入处理。应注意是否存在货物已经发出,但未及时结转收入问题;

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将出库单、货运单、发票及托收承付结算回单进行相互核对,结合货币资金、应收帐款、存货项目的检查,审查是否在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当天作收入处理。

采用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方式;将委托代销合同,委托代销清单,代销单位代销清单进行相互核对,结合存货、应收款,银行存款项目的检查,审查是否在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的当天作收入处理。必要时,应对代销单位进行函证或实地调查。

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查阅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和收款额,并与实际收款结算相核对,审查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收入处理。长期工程项目:审查合同、预算、进度或完成工作量报告、监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核工程进度或完成工作量的结算情况,并据以核对收入结转情况

委托外贸代理出口;将代理合同、代办运费、银行结算单进行核对,审查是否在收到代办的运单和银行交款凭证时作收入处理。(2)截止性测试:检查决算日前后若干日的出库单(或发票);检查决算日后所有在决算日前销售的退回记录;对结帐日应收帐款(大额的)进行函证;审阅结帐日后的收入记录,与销售发票、发运单、运输凭证相核对,查明有无已记收入而货物尚未发出或货物已发出而本年未记收入的情况。

主营业务成本

1 销售成本与销售收入的配比是否合理

1)分析各年及各月销售成本与销售收入比例及趋势是否合理,如有不正常波动,应查明原因。

2)抽样检查销售成本明细帐,复核计入销售成本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和销售收入的口径是否一致,是否符合配比原则,若不一致,可能存在少计收入或多列成本的问题。

3)检查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否将销售成本转入已进入纳税期关联企业的销售成本。

2 销售成本计算是否正确

1)审查销售成本计算方法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先进先出、移动平均、加权平均和后进先出中的一种,是否前后期保持一致;若改动计价方法,是否按规定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当地税务机关批准。

2)从产品销售成本与生产成本、产成品的勾稽关系验算销售成本的总体准确性。勾稽关系公式:(在产品年初余额+生产成本-在产品年末余额+产成品年初余额-产成品年末余额=产品销售成本)

3)选取年末前两个月销售成本事项进行截止性测试,审查是否存在人为操纵期间成本情况。

4)对免税项目、非应税项目、出口项目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是否正确。

3 销货退回及委托代销业务处理是否恰当

检查销售成本帐户中重大调整事项(如销货退回、委托代销高品)是否恰当。结合存货、收入项目的检查,审核销货退回是否相应冲减了销售成本;审核委托代销商品是否按照税法规定收到代销清单之日结转收入和销售成本。

㈢其他业务利润

1 收入是否正确申报

索取或编制其他业务收支明细表,并核对明细帐、总帐。审查其他业务利润是否足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申报纳税。

2 其他业务收入检

1)抽查大额收入的真实性。

2)对经常性的业务收入,从经营部门的记录中检查其完整性。

3)审查其他业务收入的计价合理性,查明有无明显转移于关联公司或截留收入问题。

4)计算其他业务收入中非生产性收入占整体收入的比例,若超过50%,则不享受生产性优惠

5)审查其他业务收入的性质,若为非增值税项目,核对是否正确进行了进项转出或视同销售处理;若为增值税项目,是否足额申报纳税。

3 其他业务支出检查:

1)对大额业务抽查其收支的配比性,检查有无少计,或多计业务支出。

2)审查其他业务支出会计处理和分类的正确性,恰当性。

二、期间费用及营业外收支 检查要点:

㈠营业费用

1 销售费用记录是否真实准确

1)检视大额销售费用是否确实发生。

2)分析各月销售费用与销售收入比例及趋势是否合理,如有不正常的波动,应追踪查明原因,作出正确处理。

3)必要时检查下年度若干天的销售费用明细帐,对销售费用进行截止性测试。

2 销售费用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1)检查销售费用明细项目是否符合销售费用的范围即属于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广告费、展览费、租赁费销售服务费和广告宣传用及销售部门经费,是否将资本性支出或生产成本支出计入销售费用减少本期应税所得。

2)佣金的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3)从货物的生产企业取得的三包收入是否按修理修配收入申报增值税。

4)选择重要或异常的明细项目追查到原始凭证,检查是否与销售有关

5)检查国内运输费用是否合理、正确计提了进项税额。

6)赠送给客户的物品有关进项、销项处理是否恰当。

管理费用

1 管理费用记录是否真实准确

1)检查大额管理费用是否确实发生。

2)实施历年趋势分析、结构分析及与预算的比较分析。对异常波动应查明原因。

3)必要时检查下一年度若干天或两个月的管理费用明细帐,对管理费用进行截止性测试。

2交际应酬费处理是否合法

抽查交际应酬费明细帐重大的项目,追查支出原始凭证及货币资金帐会计记录,从支出的项目、内容、用途、数量和金额分析、审查其是否与企业的业务有关。

2)结合其他费用项目的审计,审查是否将交际应酬费性质项目列入其他费用帐以逃避列支限额限制。

3)对交际应酬费进行截止性测试

4)结合收入项目审计,验证交际应酬费列支限额计算的准确性,应特别关注:· 在计算销售收入或业务收入时是否已将销货退回及折让、增值税扣除。计算交际费限额适用的比率是否正确,是否正确划分了销售收入和业务收入。

5)复核交际应酬费项目税务调整额。

6)检查该项目支出外购项目进项税额处理是否转出、自产产品是否计提销项。

3保险费用处理是否合法

1)将投保财产与有关固定资产核对,同时检视投保项目原始凭证并追查至银行存款帐,确认保险费支出的真实性。

2)查阅保险合同清单,审查是否存在境内资产向境外保险公司投保情况,如存在,相应的保险费不能在税前列支。

3)审查所投保财产的使用情况,确认保险费支出在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划分的恰当性。

4)审查支付给保险中介人的手续费或代理费是否合理,是否涉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审查企业为雇员支付给境外商业保险机构的保险费,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若已列支,应予以调增应税所得。

4 租金支出处理是否合法

1)核实租赁财产的存在、归属(所有权)和用途,对重大租赁项目追查至合同及原始凭证、计提或付款记录,确认租金支出是否真实,计价是否准确,以及在资本性支出和期间费用之间的分配是否恰当。

2)检视租赁合同清册,审查是否错误将属于融资租赁项目列入租金支出范围。

3)检视境外客户项目,审查是否涉及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义务。

4)检视关联公司项目,审查其租价是否符合正常交易原则。

5总机构管理费的处理是否合法

1)查阅公司章程、工商登记等法律文件,考察企业内部跨地区运作情况,确认收取总机构管理费的机构是否具备下列性质:总分支机构关系,而非关联公司关系;具有管理权力,并真正行使管理职能;若不具备以上性质,则其管理费不得列支。

2)审查总机构出具的当期管理费用汇集范围、总额、分摊依据和办法的证明文件、注册会计师的查证报告,确认总机构管理费分摊原则的合理性,是否前后一致,并检视有关的单据凭证且与相关的明细帐核对。

3)分类抽查总机构管理费用以确认:管理事项是否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分摊或结转项目是否属于管理项目,而非其他服务项目;分摊或结转数是否实际已发生而非计提;分摊或结转数是否成本计价而非包含利润要素;总机构分摊期与本企业受益期一致;

4)必要情况下,可向总机构函证,或使用税收协定的情报交换系统向总机构所在国税务当局取证。

6坏帐与坏帐损失处理是否合法

坏帐准备与坏帐损失的稽查方法。

7其他需关注项目

1)董事会费用是否有合法凭证作为依据;

2)差旅费支出是否与经营活动有关,其支出范围和标准是否合理;

3)涉及公共福利设施支出,是否与正常经营活动有关;

是否正确区别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

检查大额或一段时期内规律性发生的费用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而非收益性支出。

财务费用

审查利息收入完整性和准确性

1)索取或编制利息收入分析表,初步评价计息项目的完整性;

2)审查各银行帐户或应收票据的利息通知单,审查其是否将已实现的利息收入入帐,期前已计提利息是否适当冲转;

3)核对会计期间截止日应计利息计算表,审查其是否正确将应计利息收入列入本期损益。

审查利息支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1)结合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项目的检查,确认付息的债务项目的真实性。

2)对重大的利息支出项目,查阅合同协议,追查利息计算书、支付凭证及会计记录,确认利息支出的真实性、计算的准确性。

3)检视所有的付息项目,核实其债务的性质、产生的原因、用途,确认税务处理的恰当性,应特别关注:列支利息的债务是否与本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有关,若无关,不得列支;是否存在违反营业常规通过财务策划达到偷、逃、避税情况;属于筹建期间利息支出是否计入开办费;属于固定资产借款,其利息支出是否在交付使用或办理竣工结算前计入固定资产原价或在建工程;购入无形资产的利息支出是否计入无形资产原值;对外投资的借款,其分得利润未计入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其利息支出是否错误计入税前费用列支。

4)将本企业计算利息支出的利率与一般商业贷款利率进行比较分析,确认利息支出计价的合理性。应特别关注:涉及关联公司之间融资所支付的利率是否超过没有关联关系所能同意的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非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是否无正当理由高于金融机构同类业务利率;境内贷款利率是否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利率。

5)审查所有债务在会计期末是否正确计提本期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6)结合实收资本项目的审计,审查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其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与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是否按规定已作税务调整。

7)审查涉及支付给境外机构或个人的利息所得,是否正确履行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义务。

审查汇兑损益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审查记帐汇率和折算汇率的使用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即当月一日或当日的中间价。

2)抽样检查日常外汇业务,审查折合记帐本位币事项的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3)抽查期末(月、季或年)汇兑损益计算书,结合对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对外结算的外币债权债务项目的审计,审查计算汇兑损益项目的完整性、折算汇率的正确性、汇兑损益额计算的准确性、汇兑损益会计处理的适当性。

审查手续是否真实、准确。

抽查重大的手续费或其它筹资费用事项,追查有关的原始凭证,审查其真实性以及是否涉及代扣代缴营业税事项。

营业外收支

不可税前列支项目是否作正确调整

检视营业外支出是否涉及下列不可在税前列支项目,是否作了恰当调整。

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各种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的赔偿部分;

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

各项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与生产经营业务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处理是否恰当

结合固定资产项目的审计,审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清理的损益是否准确计算入帐。

审核营业外收入的完整性、合法性

1)结合存货、其他应付款、盈余公积、资本公积等项目的审计,审查是否存在营业外收入不入帐或不及时入帐情况。

2)审查营业外收入是否涉及需申报增值税而未正常申报纳税的情况。

审核营业外支出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1)抽查重大的营业外支出项目,审查其真实性,审查有无与营业支出、资本支出混淆的情况,审查是否可以在税前列支。

2)审查营业外支出是否涉及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赠送他人需计提增值税、消费税情况。

捐赠支出处理是否合法

1)审查各捐赠项目的捐赠或捐赠协议,并与捐款项目结算情况核对,确认支出已经发生。

2)接受捐赠对象是否为中国境内下列机构而不是直接受益人,否则,支出不得税前列支:非盈利的社会团体: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公益组织;国家机关;

3)审查捐赠支出是否用于如下方面,否则不得列支:教育、民政、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救济

4)必要情况下,可向捐赠对象函证或实地调查。

5)根据上述审查结果,复核捐赠支出税务调整额的准确性。

6)审查以实物捐赠的销项税额及消费税的处理是否正确。

三、往来检查要点

应收票据

审查应收票据的真实性

1)将应收票据明细帐与总帐报表及有关文件核对;

2)与现金盘点一起检视库存票据;

3)向票据持有人调查或函证以确认由他人保管的票据。

检查对应帐户是否异常,是否存在隐匿收入问题。

检视大额应收票据业务,并追查最终是否对应收入项目。

检查带息票据的利息收入和应计利息是否均已正确入帐。

索取合同,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利率验算利息计算的准确性,同时检视帐务处理是否正确。

检查票据贴现业务处理是否正确

结合相关银行的规定,检视并测算贴现利息的计算和贴现业务的帐务处理是否正确。

应收帐款

以应收帐款确定收入的总体合理性。

将应收帐款与货币资金合计数与收入账金额进行对比分析,以确定收入帐的总体合理性。

审查是否通过应收帐款隐瞒收入。

抽查对应账户,以确定帐务处理是否正确,当对应账户异常(如对应往来类、费用类、存货类)时,应进一步审查是否隐瞒收入。

审查是否利用应收帐款提前结转收入,影响税收利益

A.审查构成该笔债权的相关文件(契约、定购点发票、运货单等)。

B.必要时向债务人调查。

C.审查应收帐款明细帐并追查至货币资金帐,核实期后是否已收回或转销。

审核应收帐款收回业务的真实性。

检视大额原始凭证,核对付款方与原欠款方是否一致,确认是否将收入挂入应收帐款贷方。特别是应收帐款出现贷方余额时,应特别关注是否存在此类问题。

审查企业有关应收帐款的债务重组处理,确认的收益和损失是否正确

根据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裁决有关债务重组的规定,分析应收帐款及相关科目的处理是否正确,与事实是否相符,认的收益和损失是否正确。

坏帐准备与坏帐损失

审核坏帐准备的处理是否合法

1)审查企业是否属于税法规定不计提坏帐准备的行业范围(金融、信贷企业);

2)查核各期坏帐准备计算书,验证计提基数是否与税法相一致,提取率适用是否正确,当期坏帐准备计算是否准确;应特别关注未到期的债权或代销商品的应收款、关联方等不得全额计提坏帐准备。

3)结合应收帐款和货币资金项目的审计,审查收回的坏帐损失是否按规定增加坏帐准备金,是否存在记入其他帐户而私立小金库减少应税所得的情况;

4)结合应收帐款和货币资金项目的审计,审查实际发生坏帐损失时是否冲减坏帐准备而非直接列入当期管理费用;对于超过上一年计提的坏帐准备部分是否列当期损失;少于的部分是否计入当期应税所得。

审核直接列支坏帐的处理是否合法

1)结合应收帐款项目的审查,逐笔审核坏帐损失的原因及有关的证明资料,确认坏帐发生的真实性及计算的准确性,并确认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下列条件:债务人破产,用其财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债务人死亡,用其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债务人过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2年仍不能收回的;

2)债务人破产或死亡而致坏帐发生的,应特别关注是否对所获得的财产或遗产清偿未作正确帐务处理而减少应税所得的情况。

3)结合应收帐款和货币资金项目的审计,审查收回的坏帐损失是否按规定冲减管理费用,是否存在记入其他帐户或不记帐而减少应税所得的情况。

审核坏帐的真实性

1)结合应收帐款审计中的帐龄分析,检查决算日后仍未收到货款的长期未清应收帐款,审查企业是否存在虚设或夸大其余额而虚增坏帐准备或坏帐损失的情况,或者是否存在未及时核销坏帐损失而人为操纵坏帐损失的情况。

2)必要情况下,可向债务人或有关部门函证坏帐发生的原因,进一步验证坏帐损失的真实性。

预付账款

核算内容是否正确。

检查预付账款明细账的具体内容是否为购货而预付的款项,有无其他来去不明的款项或应在其他科目核算的内容。

预付账款有关的进项税额抵扣是否正确

1)收款方与开票方是否

检查预付账款的收款方与货到后收到发票的开具方是否

2)检查预付账款购进货物的入库单所购进的货物是否入库,进项发票的地扣是否真实。

有无应属于收入的款项冲减预付帐款

检查预付帐款明细帐贷方对应借方是否为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有无其他款项转入而冲减预付账款余额。

其他应收款

审查是否通过此账户隐瞒了应税收入。

1、抽查对应账户,以确定帐务处理是否正确。特别是当对应账户异常(如对应往来类、费用类、存货类)时。

2、从最早的帐务处理及原始凭证,追溯到期后的处理(收回、转销、挂帐)。判断其他应收款账户所记载的业务内容是否真实

应付票据

审查应付票据的真实性和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1)检查有关附件及凭证,并核对会计记录

2)函证应付票据;对于应付债权人的重要票据,可对债权人发函予以证实;询证函的内容应包括:出票日、到期日、票面金额、未付金额、已付金额、付息期间、利息率以及票据抵押担保品等内容。

3)检查企业现存的所有票据的副本,以确认其发生是否合法,其内容与会计记录是否相符;

4)应付票据中所存在的抵押或担保契约,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予以注明。

审核应付票据的利息处理是否正确

根据利息约定(利息率、期限、金额)复核应付利息是否足额计提,以及支付利息时帐务处理的正确性。

审核长期未付票据的涉税处理是否正确

检查逾期应付未付票据的原因,若逾期未付两年以上或已成为呆帐,则应计入应税所得。

㈦、应付帐款/预收货款

确认应付款项过帐的正确性

将应付款项的报表、总帐、明细帐相核对,确认其金额是否一致

审查应付款项的真实性及有关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性。

1)检视合同、订货单、入库验收单、购货发票、客户对帐单等有关资料,以核对所列的债务是否真实存在,应付金额是否正确。

2)检查结算日后应付帐款的现金和银行支出记录,核实其支付或清算情况,佐证应付款项的真实性。

3)必要时可函证应付款项。(协查函)(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帐户、储蓄存款查核结果确认书)

4)将收款方与发票开具方名称相核对,若查核两者不一致,则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关注长期挂帐的应付款项涉税事项处理是否合法

1)对于长期挂帐的金额,应特别关注其是否存在虚列资产、费用和隐瞒收入情况,发生的呆帐收益是否应当调整为营业外收入。

2)应付未付款项(含应付、预收、其他应付),以与债权人签订的有关付款合同、协议最后到期日计算,凡逾期两年未付出款项,应审核是否计入企业当期应税所得。

3)核对相关的发货记录或提供服务记录,检查预收货款结转收入是否及时、正确。

审核帐务处理是否正确

检查非现金付款的借方发生额,以确认是否存在以货物或劳务等方式抵债而未计收入的问题

实施应付款项截止性检查

1)检查被审计单位在结算日未处理的不相符的购货发票(如台头不符,与合同某项规定不符等)及有材料入库凭证但未收到购货发票的经济业务;

2)检查应付帐款明细帐贷方发生额的相应凭证,查核其业务内容的正确性;检查结算日后收到的购货发票,查核其业务内容的正确性。

6审查汇兑损益的计算是否正确

审查应付帐款、预收货款、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工资的外币帐户的记帐汇率及汇兑损益计算的正确性。

其他流动负债

审查其他应付款是否真实,帐务处理是否正确,涉税处理

1)选择判断较大和异常的明细帐户余额、检查其原始凭证并函证或追查至下一年度的明细帐,以确定其是否真实存在;

2)审核下年度初(若干天)的付款事项,查核其业务内容的真实性。

3)检查明细帐的内容及对应帐户并追查至原始凭证,以确定:该帐户核算的内容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对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是否将收入隐匿于该帐户;预提的费用是否合理;该帐户中应税的价外费用是否按规定计提增值税、消费税,且将相应的价外费用收支余额按权责发生制计入本年利润;该帐户核算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计提增值税和消费税;逾期两年以上或已为呆帐的应付款项是否计入应税所得。

4)结合存货类帐户发出业务,检查企业是否利用以货抵债而隐瞒收入情况。

审核内部往来的真实性

1)将内部往来明细帐与总帐核对,若存在差异,查找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2)判断选择必要的明细帐户余额,检查其原始凭证以确定其是否真实存在;

3)检查该帐户核算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范围,对异常情况查明原因,以确定是否隐匿收入或虚列费用。

审核工资、福利费的计提、使用及余额处理是否正确

1)检查应付工资帐户,其工资发放额度是否超标准

2)根据职工工资总额,验算应付福利费的支出是否超规定标准,并核对明细帐;

3)检查应付福利费使用情况,看其是否符合规定用途;

4)检查用于职工福利的自制、委托加工的产品是否按规定计提增值税、自制的应税消费品是否缴纳消费税、外购的货物是否将进项税额转入本帐户;

5)年末余额是否按规定冲回。

审核预提费用是否真实、帐务处理是否正确,涉税处理是否正确

1)编制预提费用明细表(列示预提项目、预提金额、本期转销金额和期末余额),并与总帐、报表相核对;

2)检视有关的合同、发票等资料,必要时进行函证,确定预提费用的计提是否真实、准确;

3)检视预提费用的转销是否合法,了解预提费用的期后支付情况。

4)审核期末结存的预提费用是否应冲回。

审核应付股利的涉税处理是否合法

1)将明细帐与总帐、报表相核对,检查其是否一致;

2)审查董事会决议关于利润分配的方案,结合本年利润帐户,确定股利的提取是否正确;

3)检查该帐户借方对应帐户并追查至原始凭证,以确定是否以外购或自制产品发放股利,是否按规定计提增值税、消费税;

4)再投资退税是否合法,计算是否正确。

四、存货检查要点

分析存货数量及成本是否异常

获取或编制存货明细表分别列示各主要存货的数量、单价、总成本、结合企业所处行业特点、经营环境状况,分析存货的数量及成本是否异常。

审查存货购入处理是否正确

1)检视有关购货发票验收报告、入库单、运单、合同、记帐凭证,关注供货单位、日期、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进项税额等内容确定购进业务确已发生;已发生的业务均已入帐;购进货物确为企业所需;发票是否合法,开具是否正确,票物是否相符;入帐时间是否准确;了解与供货方的关系,分析计价的合理性;购进货物计价组成是否正确,有关费用的处理是否得当;进项税额的计提是否正确(包括运费);途中短缺毁损业务的处理是否恰当,非正常损失的进项是否按规定转出

2)追踪款项支付情况,进一步确认业务的真实性及进项抵扣的合法性(供票方与收款方一致否)

3)必要时进行查询、函证以了解存货购入的真实、完整。

4)特别关注大宗存货的购进业务

审查产成品、半成品的 入库业务是否正确

1)检视产品成本计算单、车间生产记录、入库单等资料,关注日期、品名、规格、数量、单位成本、总成本等内容,确定:生产完工的产品已全部入帐;入帐的产品已完工;产品品种归类恰当;成本计价结转正确;

2)结合生产工艺过程,掌握有关的生产技术指标(如出成率等),对产成品,半成品的数量进行测算,以复核产成品,半成品入库数的准确性。

审查存货领用及发出业务是否正确

1)检视领料单、生产记录、生产计划等凭证的领用日期、领用人、用途、品种、数量等项目,检视出库单、运单、合同、销售发票的有关品种、数量、经手人、日期等项目,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并与有关帐户勾稽核对,以确定存货发出的真实用途、分类、数量及帐务处理是否正确:

审查存货类明细帐发出的内容,若对应营业外支出长期投资应付股利往来帐款等帐户,确认是否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是否计提销项税;

审查产成品半成品明细帐发出内容,若对应在建工程经营成本经营费用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帐审查外购存货类明细帐发出的内容,若对应经营成本经营费用在建工程免税产品的成本费用应付福利费应付工资待处理财产损溢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制造费用——原材料损失其他应收款——原材料损失等帐户,确定不应抵扣的进项税是否按规定转出。

户,确认是否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是否计提销项税。

审查存货类借方红字或货方非领用的业务内容,确定:

——购进货物是否发生退货或折让,是否按规定冲减进项税额。

——货物销售是否未计收入,而直接对应往来帐户或货币资金帐户。

结合原材料其他业务收入——销售材料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加工收入生产成本明细帐,审查材料的去向和加工收入的来源,确定是否将产品销售业务处理成受托加工业务而少缴增值税、消费税。(当材料和产品税率不同或材料、产品分别为应税、非应税产品时);

审查存货类明细帐的货方业务内容并追查至往来类原材料类,销售收入明细帐及原始凭证,确定以物易物,抵偿债务的存货是否按规定计算收入计提销项税,其中应税的消费品是否按同类消费品的最高售价计提消费税。

存货发出若对应生产成本在建工程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奖励福利基金长期投资等帐户,确定是否将自制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部门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是否计提了消费税。

审查应税消费品的材料采购(或在途材料)原材料等材料类明细帐借方的内容并追查至有关的原始凭证,以确定是否购进已税消费品及已税消费品的买价。审查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材料明细帐,并结合加工合同及原始凭证,必要时可向受托方查询,以确定委托加工材料已纳的消费税。

2)审查存货发出计价是否准确

对存货发出的计价进行验算,以确定:计价方法是否合法、一贯。计价计算是否准确。

确定存货决算日结存数量

1)索取盘点汇总表进行复核,并选择金额较大,收发频繁等存货项目作为重要的存货项目,与永续盘存记录核对。

2)索取存货盘点盈亏调整记录,检查存货盘点结果的处理:重大盈、亏事项是否已获必要的解释;盈亏事项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且已获批准(特别是税务机关的批文);盈、亏事项帐务调整是否已及时入帐,非正常损失的外购货物及产成品、在产品耗用的外购项目的进项税额是否按规定转出。

3)选择重要的存货项目,在适当时日进行实地盘点,并进行倒轧调节测试。

4)根据存货盘点表中各存货大类的合计数与相应的总分类帐户余额核对。

6审查在途材料计价是否准确

1)核对材料采购总帐与明细帐余额合计数;

2)抽查组成材料采购明细帐余额的若干在途材料项目,追查至相关购货合同、购货发票并复核采购成本的正确性及在途材料业务的真实性;

3)对货已到并验收入库但发票未到的材料,检查其暂估价金额的合理性,并检查是否同时估计抵扣进项而在当期少纳税。

7检查委托加工材料帐户余额的正确性

1)索取重大委托加工业务合同及客户有关委托加工业务的材料;

2)核对委托加工材料总帐与明细帐余额合计数;

3)从委托加工材料明细帐中抽查若干材料项目,追查至有关加工合同,发料凭证,加工费,运输结算凭证,收料凭证等,并核对加工材料品名,数量及实际成本的计算是否正确;

4)对加工中的重大材料项目,应通过函证或赴现场实地检查。

五、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 检查要点

固定资产

检查固定资产是否确归该企业所有,否则,折旧费用不得提取扣除

1)对外购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应审核采购发票;

2)对房地产类固定资产,应查阅有关的合同、产权证明、财产税单、抵押贷款的还款凭证、保险单等书面文件;

3)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检查有关租赁合同,证实其并非经营租赁;

4)对汽车等运输设备,应检查有关发票和行驶证照;

5)对受留置权限制的固定资产,应查明是否确实存在此类固定资产,并相应审核有关负债。

检查固定资产增加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混淆资本性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

从各类资产中,选择重大的资产为样本,作下列检查:

1)购入固定资产增加的检查;

检查购入的固定资产是否列入预算并经授权批准,对于实际成本超预算幅度较大的资产项目,应追查原因;检查采购发票等凭据,将采购发票上的价格和采购合同及帐面记录的金额进行对比,判断各项采购是否合理计价,对从关联公司购进的固定资产,还须注意其价格是否异常或存在附带交易条件;检查固定资产的验收报告,判断资产入帐手续是否符合内控程序,资产是否完整入帐;

根据上述单据的检查,判断资产入帐价值的正确性,包括买价是否无误,安装及其他相关费用、利息费用是否可予资本化;审查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是否计入应交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若是,应予转出

2)自制自建固定资产增加的检查;

检查已完工程的验收报告,判断资产入帐手续是否符合内控程序,资产是否完整入帐;检查已完工程价格结算的正确性,包括工程管理费用等间接费用的分摊是否正确,并追查记入固定资产帐户的金额是否正确;对已完工并使用但未验收的工程,应根据其预算及有关合同,对其估价入帐的合理性作出分析、判断。

3)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是否以历史成本、合同约定成本或评估确认成本入帐。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是否按租赁设备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和安装调试费计价。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是否按发票或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入帐并计入纳税所得。看精品会计文章(http://www./)上天财会计网站

6)盘盈的固定资产是否按重置完全价值入帐。

实地观察固定资产,确认其是否真实存在及完整性:

1)以固定资产明细帐为起点,进行实地盘点,以证明会计记录中所列固定资产确实存在,并了解其使用情况;

2)实地盘点情况为起点,追查至固定资产明细帐,以证实实际存在的固定资产均已入帐;

3)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查询或检视其工作记录并与帐簿相核对,确认固定资产的真实完整性。

确认固定资产减少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根据减少的资产总量及重要性,抽样检查授权批准文件及税务机关的批文,查核是否存在资产的异常处置情况;

2)审查减少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验证数额计算是否准确;

3)与相关科目(营业外支出)相核对,特别注意出售和报废固定资产的清理收入的处理是否恰当;

4)审查销售属于有形动产的固定资产,属下列情形的是否按规定计提增值税:

售价超过原值的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

未使用过或未作固定资产管理或不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或销售价格已超过其原值;

折旧额的计算是否准确

1)按照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分类及其相应的固定资产年初原值和因年限而确定的年折旧率,综合测算折旧额,并针对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对测算额进行调整,以确定折旧计提是否准确。

2)确认折旧政策和方法是否与税法规定一致否则应作税务调整;

3)检查本年度所采用的折旧方法和折旧率是否与以前年度一致;

4)加速折旧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5)抽查各类固定资产的分类是否正确,并验算重要项目的折旧额是否准确,特别关注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和停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按规定期限折旧;

6)查核折旧在计入费用时的分类(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是否正确;

7)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决算的固定资产,审查其是否合理估价并计提折旧,正式竣工后是否及时调整。

㈡在建工程

确定工程支出的真实性

1)将明细帐、总帐和报表相核对,并检查年初数与上年度审计后年末数是否一致。

2)检查工程支出的内容、金额,并与下列资料校对确定支出的真实性:合同;预算;发票、付款凭证;工程监理机构证明;工程记录

3)请有关专家鉴定支出是否真实、准确、合理

成本、费用划分和分配是否正确

1)结合期间费用审查确认期间费用与工程造价的划分是否准确。

2)验算共同成本在房屋及设备之间分配是否正确。

涉税事项的处理是否正确

1)工程耗用的外购材料、设备所支付的进项税额是否正确计入工程成本。

2)工程耗用的自制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是否按规定价格计提销项税。

3)工程耗用的自制的应税消费品是否计提消费税。

4)工程耗用的银行、其他金副机构或单位的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是否在工程完工使用前计入工程成本,借款利息是否否计提了预提所得税。

5)检查是否按规定对承包工程作业的外国企业扣缴有关税款。

审查工程完工结转的处理是否正确

将每个在建工程项目的累计入帐发生金额与预算、工程进度(应它取工程监理机构关于完工进度的书面证明,并视重要性实地查看)进行分析比较,确定完工结转的处理是否正确。看精品会计文章(http://www./)上天财会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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