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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及其名言“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小袤 2012-04-10

范仲淹及其名言“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范仲淹989年-10526月19),希文文正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军事家教育家。先世彬州(陕西省彬县),后迁居江南,为苏州吴县人(今江苏省苏州市)。生于北宋苏州,隔年(990)父亲范墉不幸逝世,母亲谢氏改嫁到山东淄州长山县一户姓朱的人家,范仲淹改姓名叫朱说。范仲淹知道自己身世之后,辞别母亲。

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至雎阳应天府书院(在今河南商丘)读书,仲淹读书“昼夜不息。冬日惫甚,以水沃面,食不给,至以糜粥继之。人不能堪,仲淹不苦也”( 《宋史》本传)。大中祥符八年(1015)登进士第,乃恢复范姓,受命为广德军司理参军,掌管讼狱,此时迎回母亲赡养。

后相继出任集庆军节度推官泰州海陵西溪盐仓监官。泰州任内,倡议修海堤,转任兴化知县,与好友滕宗谅协力修筑通州、泰州、楚州海州四周海堤。堤成后不久,因母丧回应天府守丧三年。

宋仁宗亲政时期后,担任右司谏一职。景祐五年(1038),在西夏李元昊叛乱中,与韩琦共同担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采取“屯田久守”方针,协助夏竦平定叛乱,在当地编造歌谣:“军中有一韩,西贼闻之心胆寒。军中有一范,西贼闻之惊破胆。”。庆历三年(1043)七月升为枢密副使,参知政事(副宰相)等职。庆历三年(1043)与富弼、韩琦等人组成政治小集团参与政治改革。提出了“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推恩信、重命令”等十项改革建议,就是史上著名的《答手诏条陈十事》,是当时所谓“庆历之治”的推动者之一,形成了宋代官僚的风范。后因为遭到嫉恨朋党的夏竦的反对,被贬为地方官,辗转于邓州杭州青州,晚年知杭州期间,设立义庄,皇佑四年(1052)病逝于徐州。

范仲淹《灵鸟赋》曰:“宁鸣而死,不默而生。”胡适认为“其言可以立儒。“宁鸣而死,不默而生”,当时往往专指谏诤的自由,我们现在叫做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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