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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关键环节加强全程防控努力完善救灾款物监管长效机制

 兰馨蕙质CY 2012-04-12

严把关键环节加强全程防控努力完善救灾款物监管长效机制

来源: 监察局  时间: 2012-03-31 17:07

救灾款物因其数额较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等特点,被北京市民政局确定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重点项目。近年来,北京市民政局紧抓救灾款物的分配、管理与使用中的廉政风险点,突出重点防控环节,完善全程防控机制,有效提高了救灾款物管理的廉政风险防控效能,保证了救灾款物的安全管理与及时发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规范队建机制,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事前风险防控

完善思想防控机制,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队伍管理,是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深入开展全市民政系统“公正廉洁、执政为民”集中教育活动,组织救灾工作干部集中学习《廉政准则》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相关知识,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以救灾工作为主题的专题风险防控研讨会,积极宣讲救灾资金作为民政部门“高压线”、“救命钱”,必须严格管理使用的重要意义。通过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主体教育与分类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等灵活方式,使全市救灾工作者统一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防范救灾工作廉政风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将廉政知识纳入救灾业务培训,定期举办全市性的灾害救助工作培训班,要求各区县也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级工作人员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学习培训,并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了灾害救助工作者培训考评机制。2010年,北京市在全国提前一年率先完成了乡镇(街道)级以上灾害信息员的培训任务后,2011年又培训了2300余名社区灾害信息员。通过培训,提升了基层救灾队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也有效增强了基层救灾工作的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加强队伍管理,提高风险防控水平。将廉政风险防控的关口进一步前移,建立灾情核查机制,要求各级救灾部门和专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深入灾区一线了解受灾情况、损失程度、需救助人数等实际情况,及时逐级上报;建立灾害信息员执证上岗制度,着力构建全市专业化救灾信息员网络。目前,全市已有5个区的社区、行政村灾害信息员队伍执证上岗,2012年北京市将加快开展灾害信息员的培训及职业鉴定工作,促进北京市尽快完成“每个社区(村)配备至少1名以上持有4—5级职业资格证书、全市建设7000-12000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的目标。这些制度的落实,有效提高了全市救灾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了队伍管理,为及时发现并上报灾情、科学评估灾害损失、规范执行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流程、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等奠定了基础。

二、探索分配机制,加强救灾款物分配环节的风险防控

救灾款物的分配,是救灾工作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重要环节。

一是坚持集体决策、分级负责。作为北京市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重点项目,局有关部门深入查找救灾资金分配工作的廉政风险点,积极规范审批流程,合理划分资金分配权限,建立了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救灾工作责任制。救灾处党支部制定《党支部议事规则》,依据市局实地勘察评估和基层逐级上报的灾情报告进行分析研判,集体研究救灾和捐赠款物的使用、调拨和分配方案,救灾物资政府采购招标等重要事项、重大资金安排及其他涉及救灾工作的重要问题,逐级报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以及局主管领导、局长办公会议审批决定。通过自下而上的程序化决策,有效防范个人主观独断造成决策失误的风险和发生廉洁自律问题。

二是坚持直接拨付、专户管理。为确保救灾资金全额、及时拨付,同时便于审计核查,由市和各区县财政分别建立救灾资金专有账户,民政部门依据受灾情况、损失程度、需救助人数等实际情况和财政资金情况与同级财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资金拨付方案,由财政部门直接向救灾资金专户拨付款项,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安全使用。这样既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资金拨付效率,同时也降低了民政部门在资金拨付、流转过程中的廉政风险。

三是坚持规范管理、完善机制。去年以来,按照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继续深入推进的要求,北京市民政局研究起草了《北京市救灾(应急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申请程序以及补助标准,将紧急抢救、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等应急情况纳入救灾资金使用范围;明确了发生突发事件、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应急援助外省市等特殊情况下救灾资金的申请审批程序;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及时调整救助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应急救灾资金的管理程序,完善了救灾款物管理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此文件将于今年适时下发执行。

三、完善管理机制,加强救灾物资管理环节的风险防控

救灾储备物资的采购与管理,是民政部门直接接触救灾款物的重点风险环节,北京市民政局通过建章建制等措施,注意进行严格管控,全程监督。

一是完善救灾物资集中采购办法。制定《北京市民政局政府采购救灾物资工作管理规定》,成立由局救灾处、监察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和法制处共同组成的局救灾物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对救灾物资采购工作的立项、招标、产品验收、物资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严格审查,对最终决策和具体项目进行全程监督,为提高采购环节透明度,防范采购环节的廉政风险提供了保障。

二是规范救灾物资储备日常管理。市民政局除需采购储备本市的应急救灾物资外,同时作为民政部救灾储备物资代储点,还承担着代储和管理部分中央救灾储备物资的重要任务。为增强北京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救助能力,防止物资储备管理过程中出现“盲点”,北京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北京市市级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救灾储备物资的使用原则、适用范围、管理机构、仓储程序等,建立了一套高效、快捷的救灾储备物资运行机制,切实提高了救灾储备物资的管理水平。

三是实施救灾物资公开招标。2008年,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民政局制定了市、区两级保障总量达16万人的救灾物资储备规划,涉及采购物资金额巨大、项目十分敏感。市局近几年均将其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项目,采取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的办法,由专业招标公司专业代办,局集中采购小组全程参与,局审计和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了救灾物资及时到位、质量可靠。目前,北京市已陆续采购了帐篷、睡袋、折叠床、水罐、应急灯等各项救灾物资,完成了可保障14万人、价值1.464675亿元的物资采购工作,各区县也基本完成了总量可保障2万人的救灾物资采购任务,经多方验收未发现一例质量问题,未收到一件群众举报。

四、创新发放机制,加强救灾款物使用环节的风险防控

救灾款物的发放是救灾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最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风险点。在积极规范市局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同时,我局进一步探索规范救灾款物在基层单位的分配发放程序和机制,实现了市局与基层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有效衔接。

一是建立灾害救助登记、统计制度。分级建立“一卡(灾民救助卡)、一册(受灾群众花名册)、一帐(灾害救助管理台账)”登记制度,要求各相关数据互相对应、相互统一,确保数据统计真实、完整,便于审计部门核查,方便广大群众监督。

二是严格救灾款物申领发放程序。不断规范村民申请、村委会评议、公示、镇民政科审核、发放“灾民救助卡”、二次公示等相关程序,积极探索受灾群众救助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发放、领取等措施,确保救灾款物账目清楚、往来单据齐全,内部监督机制完善,防止发生基层干部平均分配、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问题。

三是全面推进基层救灾款物“三公开”制度。要求各级必须做到救灾款物总额公开、救济对象公开、救济对象的救济数额公开,确保救灾款物拨付发放全程公开,做到救灾资金“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通过上述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大了对乡、村两级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管力度,督促基层单位严格落实“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有效规范了基层单位救灾款物接收、管理、拨付程序,降低了救灾款物使用风险,有效防范了截留、挪用、挤占和私分救灾款物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五、强化监督机制,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事后风险防控

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是各级民政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更是落实和执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关键。

一是加强常规监督检查。市民政局救灾处坚持深入一线,要求每名处级干部每月安排不少于两天的时间,走入区县、乡镇和受灾群众家中,了解灾害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查找政策是否存在缺项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灾害救助专题调查,2011年在朝阳、房山和延庆等区县分别召开座谈会,到乡镇进行实地考察,与乡镇工作人员座谈并入户走访,检查了解灾害救助款物发放落实情况,促进了相关政策和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是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北京市民政局监察、救灾、审计等部门共同配合,成立市民政局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每隔1-2年对全市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如:2010年,检查组深入全市8个区县、16个乡镇,通过听汇报、查制度、审资金等方式,对2007-2009年各区县下拨救灾款的文件、乡镇使用情况、相关灾害救助资金财务账目、管理台账和花名册进行专项检查,入户抽查灾民救助卡,核对救助金额,进一步强化了救灾资金规范管理,维护了广大群众根本利益,推进了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在基层的有效落实。

三是加强基层延伸审计。救灾资金作为风险等级较高的廉政风险防控重点项目,一直也是各级审计部门的审计重点。国家审计署、市审计局等多次对北京市救灾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北京市民政局审计部门也一直高度关注救灾资金的定期审计工作,在对市局相关部门分配下拨救灾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区县基层单位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力度,近3年来已对全市各区县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延伸审计,及时纠正了个别区县救灾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据统计,2009年以来,市和区县民政局各级纪检、救灾、审计等部门先后深入到180多个乡镇、入户走访近1500户,检查救灾资金2000多万元,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首都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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