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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停止推广部分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的公示公告

 德慧常泉666 2012-04-13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停止推广部分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的公示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11-11-18 09:48:47   浏览次数:1269

国品审[2011]1号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关于停止推广部分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的公示公告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0]74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品种标准样品征集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0〕79号)精神,经2011年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会议审议,决定停止推广国家审定的浙733、豫麦2号、四单19号、中棉所29、诱变30、湘油11等343个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品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自2011年11月16日至2011年12月15日)。公示期内,品种选育单位或品种权人如有异议,可向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交书面说明和有异议品种近两年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销售发票复印件等材料,所反映的情况和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

    联系人: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胡小军(电话、传真:010-59194512、电子邮件:
huxiaojun@agri.gov.cn),农业部种子管理局邹奎(电话:010-59193155、传真:010-59193142、电子邮件:zoukui@agri.gov.cn)。 


    附件:拟停止推广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第六批)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拟停止推广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第六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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