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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降券商风险资本准备标准 释放400亿

 峭岩 2012-04-14

证监会降券商风险资本准备标准 释放400亿

2012年04月14日04:37
 

证券行业可释放至少400亿元开展创新业务

证券公司拓展业务空间、谋求创新发展的大门进一步敞开。

中国证监会 13日宣布,修改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降低券商自营、资管、经纪业务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以鼓励券商业务创新。

据测算,适用新标准后,全行业风险资本准备规模将在原标准基础上缩减三分之一,即证券行业可释放400亿到500亿元用于开展创新业务。

同时,此举也体现了证监会机构监管建立健全“逆周期”调节机制的思路。

根据业内实需求,新标准不同程度地调低了券商自营、资管、经纪业务相关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其余业务维持原有标准。

与此同时,连续三年为A类的公司计算标准进一步降低。

具体而言,自营业务将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证券的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比例从20%、10%分别降至15%、8%;资管业务将专项、集合、限额特定、定向资管业务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比例从8%、5%、5%、5%降低到4%、3%、2%、2%;经纪业务将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为基础的风险资本准备基准计算比例从3%降至2%,同时将证券营业部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从每家500万元降至300万元。

在此基础上,为推动优质证券公司做优做强,进一步发挥分类监管在引导优质公司规范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证监会进一步降低连续三年为A类的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从目前基准比例的0.6倍降至基准比例的0.4倍。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经过券商综治及近几年的持续努力,证券公司合规经营意识、风险管理能力、内部控制水平均有很大提升,有必要根据行业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证券公司部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的计算比例,此举意在放大业务空间,鼓励行业创新发展。

这位负责人透露,证监会已启动《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修订工作,将着力建立健全“逆周期”调节机制,进一步提高风险监管的有效性、针对性和适应性,促进行业稳步健康发展。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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