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0-12-24 2008年,中国书法家协会在全国开展并命名“中国书法之乡”活动,对照“中国书法之乡”推选条件,我市于2008年10月份起开始着手准备申报兴城市为“中国书法之乡”。市领导高度重视,组成了以马华生副书记为组长的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文联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兴城市书法家协会组织专人从兴城的人文历史影响、书法艺术成就、组织开展与主办的全国及省、市级书法活动、书法影响及书法设施几方面搜集各种文字图片资料。于2009年3月先后向辽宁省书法家协会和中国书法家协会报送《关于申报兴城市为“中国书法之乡”的请示》、《关于兴城市申报“中国书法之乡”的报告》,同时将各种文字图片资料汇编《古城书苑》,并制做多媒体光盘。2009年11月26日,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吴善璋、组联部主任张陆一组织“中国书法之乡考察组”一行8人来兴城检查验收,12月11日,中国书法家协会以中书发[2009]35号文件《关于命名辽宁省兴城市为中国书法之乡的决定》正式命名兴城市为“中国书法之乡”。 2010年3月31日,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吴善璋、组联部主任张陆一等到兴城为兴城市颁发“中国书法之乡”牌匾。辽宁省书法家协会主席聂成文、秘书长胡崇炜以及葫芦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白瑞升、市文联副主席周建新、副主席、书法家协会主席魏哲前来祝贺,市领导孙志浩、金玉枝、马华生、康伟、蔡成利、张儒林、崔海明、赵宜洋、宗明轩等出席授牌仪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