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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那位叫莎莎的狗狗

 毛牧青 2012-04-15
 
 

我家那位狗狗——莎莎小姐,已经步入11周岁啦!

重发我6年前的旧帖,以示祝贺。

愿这位给我们老两口带来欢乐的小生灵、老朋友和家庭成员,依旧健康、活泼。

我家那位叫莎莎的狗狗
 

毛牧青/文

    
 

我家狗狗——莎莎

  
 同“妈妈”在一起
 
  望着妈妈远去身影,不愿再挪动一步的“懒狗狗”

莎莎看着“姐姐”瓶中的小虾蟹口流“哈喇子”

        它是一条不值钱的狗。不!确切说,是含有蝴蝶犬和京巴犬血统、被一些人认为的“垃圾狗”。但我们全家并不认为它比那些纯种的高贵狗低贱。很明显,它首先是条应该得到生存尊重的小生命;更重要的是,它给我家带来生气、带来欢乐,它是我们的忠实朋友。
  它。就是我们家的“成员”——莎莎小姐。
  2002年春节期间,我的一位朋友来我家,怀里揣着一个小狗。朋友说,这是他朋友家狗狗刚抱的一窝崽子。它的妈妈是条京巴,刚刚被汽车压死。它兄妹六个,它排行老小,与其哥姐所不同的是,它的长相更像其父,乳名叫莎莎。他看只有这条狗崽长得特殊,自己留下来了。当他得知我妻子常年下岗情绪不好身体欠佳,女儿一直在京读大学,白天我上班她一人在家孤独,所以专程送狗来了。
  那是一条白茸茸的小狗,耳朵和身上的一块大斑点是浅褐色,不到 20公分长,放在地上颤颤悠悠的煞是惹人怜。
  朋友对我妻子说:收下吧,嫂子。它挺可爱的,你会喜欢的。  
  说实在的,我与妻子平日都不太喜欢什么阿狗阿猫的“宠物”,妻子甚至还有点怕它们。为了打发无聊的妻子,我欣然收下。
  小东西很乖巧。刚刚两个多月断奶不久,似乎没有找妈妈的习惯,夜间我把他放在纸盒里也不见它呜呜呀呀的哀叫;但也很调皮,坚持不逾爬跌于纸壁老想冲出“牢笼”。
  毕竟还小,当你给它碗中装上奶水,它要么将奶水打翻在地,要么弄得自己蓬头垢面,煞是可气可笑。你给它一块小骨头,它含在嘴上发出呜呜的护食声,像个叼在嘴上的烟斗,使我想起那个专吃菠菜的“大力水手”动漫形象。更有意思的是在家中随地大小便,兀不零丁地晃晃悠悠往后一顿污物一地毯,弄得妻子打扫不迭。妻子常烦躁,嚷着我赶快将其送走。我总是哈哈笑道:再坚持几天,一切都会好的。
  莎莎确实争气。一天我们带它外出溜达,它在草坪里终于屙出在外的第一次大小便,妻子高兴的差点晕过去。从此一发不可收,再也没有在家中大小便过。此时妻子也像对待自己的孩子那样呵护莎莎。当然,它也就有了我们这些“爸爸”、“妈妈”和“姐姐”啦。
  有人说:小狗就像孩子,智力不亚于两三岁的幼儿。此话不假。妻子给莎莎买了许多布绒和胶皮玩具,冠名“小兔兔”、“小弟弟”、“小朋友”等,并反复叫它识别。不久,莎莎就认识它们了。你喊那些玩具的名字,它会很快地找出来叼到你的面前,让你与它玩耍。
  莎莎很小就会“拜拜”,也“自来熟”。马路上无论什么人说“拜拜”,它立刻作揖,惹的大家又是抱又是亲。亲戚朋友来家,它会摇头摆尾高兴的里窜外跳,抱着客人的腿做亲热状。你让它表演各类技巧,它立马准确无误地叼在人们面前显摆。呵呵,很给我们家长露脸哇。
  莎莎很听话,也善解人意。从小不乱咬家中物品,也不偷东西吃。再好的肉肉,放在茶几上明明能够着,也只是添着舌头流“哈喇子”深切地望着,也不上前动一动。妻子忙于家务,它从不打扰。要么爬在那里望着妻子忙活,要么睡觉。我躺在床上看书,妻子做好饭,一声“叫爸爸吃饭”,它会跑到我房间冲我“汪汪”叫,意思是“赶快起来吃饭”;若是我坐下吃饭而妻子仍在忙活,它也会冲我“汪汪”,意思是“妈妈还没吃,你干吗先坐享其成”?当我们都坐下吃饭时,它两眼巴巴地看着我们咀嚼。闻到它认为可口的食物,就会冲我们汪汪,意思是说“干嘛光你们享用,我那一份呢?”嘿嘿。这小家伙还真不拿自己当外人哩。
  吃罢饭收拾好,当我们坐下看电视时,莎莎便会叼来一堆玩具让我们陪它玩。大约它想:“终于你们忙活完了,该是奉陪我玩耍的时刻了罢”。它特别喜欢我妻子,总是缠磨她同它玩,弄得妻子高喊“总没有闲工夫”而假装哂怒。
  莎莎嗅觉特别灵敏。我家住四楼,每当我或妻子外出归来,刚进院内大门,它就汪汪叫起,似乎是告诉家里人,“妈妈”(或“爸爸”)回来了。妻子晚上经常外出参加聚会。莎莎就会在门边静静等候。一次妻子聚会半夜未归,我打手机正巧她那没电。急得我走里窜外心急火燎无法入睡,三点半左右只见莎莎突然起身跑至门口狂吠。我终于心头落地——真是个预测准确的好报信狗狗!
  它很会看门。门外一有风吹草动或来客,它就汪汪召唤家人注意外面有情况。经常令那些乞讨者或登门推销者听到汪汪声悻悻离去。
  女儿在北京工作,经常给家中电话。每当妻子接电话时,莎莎就会不停地叫唤,似乎告诉北京的女儿:我在这里,我在与“姐姐”说话呐。女儿从北京探亲回来。一进门就会遭到莎莎的非分亲热:摇头摆尾要求抱抱,然后用那滚烫的小舌头一个劲地亲它“姐姐”的脸。弄得女儿在京经常想莎莎并每次电话问候,还要求将它照片传送到她的邮箱,然后放在电脑桌面上随时光顾。
  莎莎喜欢热闹。全家在一起它会欢颜的一会跳到人身上亲亲你,一会叼点东西让你陪它闹,或者在你面前四抓朝天撒娇。只要看到你在吃东西,不管是不是它喜欢的,总愿意上来凑合那意思是“别把我当外人看待,我可是家中成员。是虱子也应该分我一条腿才是”。好吃的东西狼吞虎咽,多的东西先叼一块大的藏起来然后再过来讨。不喜欢吃的像吐泡泡般趁人不注意找的地方偷偷吐掉。我有时发现“威严”责令一指,它乜斜着眼光立马吞下。好个自私精明的小家伙!
  我女儿从小在襁褓中就没有捆扎过,所以长大也就养成无拘无束的性格。我家莎莎我们从小也几乎没有栓过它,基本都是带它自由跟随我们出走,所以也养成机智灵活很放得开的性情。
  每次我们带它外出,它先吃点东西,然后呱唧呱唧喝水,然后在门口等候。小东西看来很会做好外出的准备。有时我与妻子一前一后,它会窜回楼梯召唤,那意思分明是“你怎么那么拖拉?还得让我催”!我们在马路上行走,它一会儿穿梭我俩中间,一会儿围着我俩转悠,惹得满街行人驻足啧啧羡慕。小东西也会偷懒。有时外出累了,便会停下仰脸望着你不走,那意思我累了需要抱抱。当你抱起它来,它会立即添你的脸和耳朵,表示感谢。
  莎莎性情温顺,从不主动与外狗打架,也不欺负弱狗;它疾恶如仇,爱打抱不平,看到大狗欺负小狗,便会奋不顾身见义勇为冲上去“帮忙”或“拉仗”。它性情刚烈,宁可打死也不被吓死,当遭遇烈狗突然袭击,它会拼命打斗,尽管被压在烈狗身下也不告饶,拉开后还会“拼命三郎”继续上的。
  莎莎大小便很自觉。虽然我们每次外出都带纸(但都无用场),可它始终不在大路上而找草地或旮旯方便。找到合适的地方来回画圈跑几步闻闻地,然后跺跺脚塌实后背弓腿收四爪紧认真出恭。完后还在草地跳一会“桑巴舞”再出来。
  莎莎横穿马路不用招呼,自己会看穿梭车辆空挡决定是否通过。常常随我们在马路当中黄线坐蹲等候车辆过后与我们同行。在马路上,你指哪里它就从哪里行走,一般不乱来。有一次我带它横穿路边停放车辆的道路,由于视线障碍,我与狗狗通过时恰巧一辆汽车急速驶来,我与莎莎几乎与该车同时“紧急刹车”。那开车司机并没有大声呵斥,倒是从窗口冲着莎莎伸出大拇哥道:“真是一条反应快的狗啊!”
  我们进一般小超市购物,莎莎根本不用栓。嘱咐几句它会乖乖爬在外面看着光景静静等候我们出来,它也愿意跟逗它玩的行人亲热。因此莎莎的听话和乖巧在我们周围小店颇有名气,都说这狗如此听话的还真不多见。
  有道是“金窝银窝不如土窝”。莎莎就是只恋自己的土窝。你带它到再好的地方,时间稍微一长,就烦躁想回自己的家。回到家里外屋窜,一会跳到沙发上看看,一会站起来爪子把着茶几看看,然后没有了“心事”再去喝水、休息。
  三年前人家给我一个母鸡外型、公鸡打鸣的闹钟,放在回来探亲的女儿床头。早晨一打鸣,莎莎像发现新大陆般窜去,并抻着脖子“呜呜”地学叫着。久而久之,我们发现莎莎有模仿的天赋,便教它唱歌。我们唱,它竟也学唱起来。“呜呜呀呀啊啊”的不带重样,而且还会断句,我们发几声它发几声。有时作“野狼嚎”状,惹得我们哈哈大笑。我说:“狗狗(我一般喊它狗狗名称),咱可是唱歌啊,可不是找你狼爷爷返祖啊!”前不久在央视看到一条跟唱“样板戏”的狗狗竟成“明星”。其实它哪能赶俺家莎莎?它只会“啊呕啊呕”的一个音,比我们狗狗差远啦。它这样的狗狗能上央视,可见央视选“明星”有时也不怎么样!
  莎莎也有“撮靥”(我们本地的土话“闯祸”之意)的时候。三年前,我同事出国给我一支法国口红。妻子舍不得用要给女儿留着,便放在桌上。可不一会儿,我们突然发现莎莎伸着狗头凑了过来。一看。妻子立马气歪鼻子,我笑的几乎岔了气。只见莎莎两腮和鼻子全是胭脂红,脖子下面毛更是红一块白一块,舌头还继续添着鼻子,似乎意犹未尽呢,活脱一个旧社会媒婆状。原来不知什么时候那口红落地,被它偷偷叼走,可能感觉甜兮兮的味道好极了,便咬碎“米西米西”了。再一看地下口红,早已四分五裂一张金属皮,内芯全部吃下肚。我们赶紧拿起来它还跟我们抢,真是混帐调皮小家伙。妻子心疼口红又怕莎莎中毒,赶紧抱到洗手间洗涮并训斥着。我前伏后仰哈哈道:“不要紧,口红不是抹嘴的么,不会中毒的。”第二天,莎莎一泡红粪便,化解了中毒危机。呵呵~~那小东西的模样至今回忆起来就想笑。
  莎莎是个老处女。年轻时由于我们不想抱狗,所以始终提防它发情的举动。它与人一样也有“情人”偏好,喜欢与跟它长相、颜色相似的狗狗嬉闹;长相再好不对眼光照样不理不睬。因为我们严把“生育关”,莎莎始终没有当过妈妈。随着时间的推移或某种功能的衰退,莎莎对各种发情红眼的“先生”们一概警惕有加:轻则回避,重者对咬,决不“破金身”。记得一次跟一个喜欢的“先生”私奔,害得我三个小时没有找到,心想坏了,这次笃定了。当我在一片草地上看到它时,正与两个欲想强奸的“先生”奋力搏斗着,浑身泥猴一般,后来证实它还是捍卫了自己的“贞洁”,是我们那片少有的洁身自好狗狗“小姐”。呵呵~~~~~
  或许没有生育过,莎莎两月前得了重病,下身光淌浓,整天无精打采添自己的下身,妻子心疼,宁可自己不看病也要给莎莎治病。宠物医院兽医说,必须切除子宫,妻子含泪同意。刚刚手术缝合后的莎莎,在麻药没完全消失下还挣扎下地晃晃悠悠跑路,令妻子更加疼爱它——这就是我们坚强的狗狗。
  列夫.托尔斯泰有句名言:人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难道狗狗也不如此么?莎莎并不漂亮,但可爱可信可亲,已融入我们的家庭。没有它,我们家庭就会冷清感觉有缺憾。如今它快五岁了。五岁,在一个狗狗短暂生命历程中可谓进入中年。它的举动已经没有年轻时的敏捷和活力,但仍愉快地嬉闹着,也让我们感受它的亢奋:因为近五年的情感,这只小狗已经是我们须臾不可分离的家庭成分,它给我们带来的欢乐,它将伴随我们的爱走向生命终结,给我们未来留下难以抹去的追忆的。
  最近我们这里很闷热像洗“桑拿”,看到莎莎热的直吐舌头喘粗气,我们很难受。我想:上帝太不公平。让天下的狗狗浑身没有汗腺,还披上厚厚的皮毛发遭这份洋罪,罪过呀。狗狗忠实于人类并奉献着自己的各种能力(破案护院也罢,讨人愉悦也罢,各类狗狗都在为着人类生活忠实服务着),可它们无法用语言和面部表达的喜怒哀乐痛,又有多少人真心去关注去理解去揣摩它们的心理?既然是生命——上帝只给它这一次生命,我们为什么不能尊重它们的生命好好对待它们呢?
  一位朋友到我家,看到我遛莎莎回来弄得它一身脏妻子埋怨我,笑道“你在家肯定排行老四吧”,我无须否认,“不错。是列狗狗之后。不过在家中‘人不如狗’是好事,是和谐。如果在社会上‘人不如狗’,可就麻大烦了,就不和谐啦”。朋友喟然。
  狗狗是自然界中与人最亲密的动物之一。狗狗的忠诚和不嫌贫富的性格为人所钟爱。但我不知国人为何愿用带狗的字汇侮辱自己的同类,把贬义之辞强加于狗狗身上使它们蒙受千百年之冤。可见国人自古就有口是心非、恩将仇报的坏德行。
  当我写完这篇赞美自家小狗狗的帖子时,传来云南牟定县因为“狂犬病”原因在六天内捕杀5万只狗狗的消息,我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长着两条腿的狗狗的主宰者人类的残暴所为,更难理解这种骨子里的凶残病根究竟是人还是狗的血液所然?竟使我突然想起早年那句“宁可枉杀一千,也不放走一个”的冷酷无情政治术语。突发奇想:如今社会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刑事犯罪和贪官污吏屡见不鲜。照此逻辑推,是否应该将人类统统断子绝孙杀光?当“人不如狗”噱头成为现实,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堂而皇之去残杀自己的亲密朋友?
  顺便借此小贴,祭奠那些死于“莫须有”罪名下无辜的“95%以上好的或基本好的”狗狗的幽灵吧!
                     2006年7月27日晚写,7月31日晚补充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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