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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教材1 (25)
2012-04-16 | 阅:  转:  |  分享 
  
第六节?税务纪检监察文书

一、税务纪检监察文书制作要求和基本格式

税务纪检监察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是主题鲜明、材料真实、条理分明、格式适当、语言清楚。

税务纪检监察文书的基本格式包括标题、发文字号、密级、紧急程度、收文单位、正文、附件、成文日期、印发机关、印发日期等。

二、税务纪检监察办案类文书的制作

税务纪检监察办案从受理立案到调查处理、立卷归档,涉及到的文书有五十余种,其表现形式主要有表格式和书面式两种。同时也有表格式和书面式、问答式与陈述式相结合的。

(一)立案环节文书的制作

1.初查报告

初查报告是在案件受理之后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报经本机关作出处理的一种报告文书,它是立案环节中的一项工作程序和审批手续。

初查报告可分为书面式与表格式两种,其内容基本上是一致的。初查报告书面格式——般分为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标题:由行文单位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单位名称有时可省去。正文:引言部分首先写明被调查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其次写明案件线索来源及问题性质;再次是写明承办情况。主体部分着重写明初查核实的主要事实及依据,或者否定事实及依据。结尾部分分别写明承办人的意见及建议。落款:署名、具时、加盖印章。表格式初查报告常把执行内容与领导批示综合在一起适用于一些情节较轻、问题较少的案件。

2.立案报告

立案报告是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经初步了解,确有违法、违纪事实,需要进行立案调查的,报经领导批准,立案时所写的一种书面报告。

立案报告根据实际需要,可分为书面式和表格式两种类型。书面式立案报告,主要用于一些重大问题、重大案件、疑难案件。对于一般案件或涉及问题不多的案件,主要采用表格式的立案报告。

书面式的立案报告,一般可分为标题、引言、正文、结尾、落款等五个部分。标题:由立案单位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立案单位名称有时可省去;对于事由,应写明被立案的对象,其性质用所犯错误来概括,不应写明具体性质;最后写明文种。引言:主要是介绍立案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同时还应写明案件线索的来源,然后写明经初步核实的情况。正文:主要是写明立案的依据、理由和请求。立案的依据是指违法、违纪的事实根据和性质。在叙述事实时,应把时间、地点、情节、手段叙述清楚。在说明性质时,要以事实为依据,对所犯错误事实进行高度概括。立案的理由是指违法、违纪所触犯的具体条款和应追究的责任。最后以建议的方式,提出请求立案调查。落款:主要是署名、具时、盖章。表格式立案报告与书面式立案报告的结构与要求基本相同。

(二)调查环节文书的制作

1.调查方案

调查方案,又称为调查计划,是指案件立案后,针对被调查单位及个人和应查明的有关问题,事前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

调查方案的书写一般采用书面式,分为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标题:由事由和文种组成。引言:写明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如果调查对象是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及曾受过何种处分等;如果调查对象是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职责范围、隶属关系及有关基本情况等。正文:首先写明调查本案件的指导思想,调查人员的组成与分工,应查清的问题和线索,根据掌握的案件线索分别按项列出,然后根据调查的问题写明调查的步骤、方法和措施等。结尾:应写明在调查中应注意的问题及采取哪些措施和对策。落款:署名、具时。署名时一般写明“××单位调查组”即可。

2.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是调查人为了证实或查明被调查人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而对被调查人或证人询问时作出的一种记录。

询问笔录可分为基本情况、询问陈述和落款三部分。基本情况部分通常为表格式,询问陈述部分为问答式。基本情况:包括笔录的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证人或被询问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与被调查人的关系等内容。询问陈述:主要是询问人提出的问题以及证人或被调查人陈述、辩解的情况。记录采用问答式。在询问过程中要注意针对不同情况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讲明政策,争取被询问人主动地如实陈述案件情况。在记录中,要求事实求是,不失原意,具体事实和数字要准确无误。落款:主要是被调查人或证人签名、具时和盖章。询问人、记录入也要签名和盖章。询问结束后,记录人要向被调查人或证人宣读询问记录,被调查人或证人要签署意见。如有差错,被调查人或证人可以要求补充或改正。

3.调查笔录

调查笔录,是指在案件调查中调查人员向被调查人、受害人、见证人或知情人等进行调查时所做的记录。

调查笔录的格式可分为基本情况、陈述内容、落款三部分。基本情况一般为表格式,陈述内容一般为陈述式或问答式。基本情况:包括调查时间、地点、调查人、记录人的姓名,被调查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以及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陈述内容:调查人围绕案情有关的事实进行询问,记录-人如实记录被调查人陈述的有关问题,尤其要搞清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被调查人违法、违纪的动机、目的、手段以及因果关系,被调查人提供的证据和线索等。其中,对重要情节和关键性问题应详问详记。落款:被调查人阅读调查记录或听调查人宣读调查记录后,在调查笔录尾部签上“该笔录共几页,经本人阅(听)后,笔录属实”之类的文字,并签名盖章,注明日期。

4.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的书面材料,它是书证的一种,常用于对某人或某一问题、某一情节的证明。这种证明材料又分为以单位名义和个人名义所写的证明材料。一般是调查人向证人说明要调查的问题之后,由证人书写。证人无书写能力的,可由调查人或他人代写。

证明材料在写作中分为表格式和书面式两种。书面式证明材料格式一般分为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标题:由事由和文种组成。正文:由证明人陈述关于被证明的某人和某一问题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并说明与被证明人或其他人之间的关系。落款:主要是签名或盖章、具时。如果证人无书写能力,证明材料是由调查人或他人代写的,证明人应说明“此材料由本人口述,经本人阅(听)后,无出入”,并签名或盖章(或押指印),然后注明年、月、日。单位出具证明的,由单位署名并加盖印章。

5.纪检监察通知书

纪检监察通知书,是根据调查的需要,责令被调查人和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通知被调查人和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询问,或者责令被调查人停止正在或者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所出具的一种监察专用文书。

监察通知书具体分为:纪检监察通知书存根。它是发出通知留存的根据,便于备查。其内容包括发文字号、主送机关、时间、涉及单位或个人、事项、签发单位、签发人、签发时间;纪检监察通知书回执。它是一种收文后的回复手续,包括回复单位、收文时间、签章。回执要求在接到通知书后三日内寄送行文监察机构;纪检监察通知书。主要填写发文字号、被通知对象的单位、姓名以及在什么时间和什么地点接受询问、检查、调查等内容,最后署名、具时并加盖章。

6.错误事实见面材料

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是案件经过调查取证之后确认被调查人违法、违纪事实存在而形成的书面材料,是用于给被调查人见面复核的一种文书。

错误事实见面材料分为表格式和书面式两种。书面式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的格式分为标题、基本情况、错误事实、落款、被调查人签署意见等五个部分。标题:由事由、文种名称组成。基本情况:主要介绍被调查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工作职务、工资金额等。错误事实:主要写清楚所犯错误事实,这是见面材料的核心。查证的错误事实,应按错误的性质和时间的先后,把每一错误的发生时间、地点、主要情节、手段、性质和经过、结果反映出来。落款:主要是署名、具时。署名可署调查组的名,也可署调查单位的名。被调查人签署意见:主要是将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被调查人在听取负责见面者的口头说明之后,应在见面材料上签署意见,说明此材料本人是否看过或听过,认定的事实是否属实。如有异议,可以在材料上说明或另附页写明。最后签名、具时。

7.说明材料

说明材料,是指调查组将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后,被调查人提出了异议或申辩,调查组对其异议或申辩经补充查证后,针对有关问题所写的一种书面材料。

说明材料一般只采用书面式,其格式为:标题:由事由和文种组成。引言:主要是引述被调查人在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上签署的意见。针对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事件,以及什么意见来说明。对提出申诉意见的原文应用引号,以便于审阅。说明内容:主要是对经重新审查的案件材料或进一步补充调查核实后的材料作具体说明。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结果等,对原材料出入在什么地方、现事实如何,应做较详细的说明。结论:在依据事实和法规的基础上,重新认定问题的性质,作出结论,写上结束语。落款:由说明者以单位或调查组名义署名,然后具时。附件:需要附有关证据或法规依据,可在说明之后,注明附件的标题名称或发文字号。

8.案件调查报告

案件调查报告,是税务纪检监察案件调查组在对立案调查的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取证,案件的事实已经查清核实,性质及责任界限已经明确,错误事实材料经本人见面之后,综合全部事实写成的一种书面报告。

案件调查报告一般都采用书面式,其基本格式分为标题、导语、正文、结论、落款等五个部分。标题:由事由和文种组成。要醒目地反映所调查问题的主要内容。导语:着重写明立案的依据、调查工作的概况和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立案依据主要是指违法、违纪线索的来源、立案机构的决定或领导同志的批示;调查工作的概况是指调查组的组成情况,调查工作的起止时间和调查工作的简要经过、结果;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籍贯、入党(团)时间、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职务、奖惩情况以及调查期间被采用的组织措施等。正文:案件调查报告的核心部分。应着重叙述查证核实的事实。主要把事件的时间、地点、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和被调查人的责任及其对错误的态度等反映出来。违法、违纪线索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不实的,应当否定;查不清的问题应加以说明。对那些因政策界限不够明确而又一时难以定性的问题,可采取写实的办法表达。对于各项事实,应分别叙述;一案多人的,也应按责任主次叙述清楚。结论:根据调查内容所提出的最后意见。结论部分要对所调查的问题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答复,明确问题的性质,提出对被调查人的处理建议和减少损失、挽回影响的具体措施。落款:主要是署名、具时。署名要写清楚单位调查组和具体参与调查的调查人。

9.销案报告

销案报告,是指已经立案的案件经调查后,因失实或不够行政处分而形成的一种报告性文书。

销案报告有书面式和表格式两种类型。书面式销案报告的格式,一般分为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标题:由事由和文种组成。正文:写明案件线索来源、决定立案的批准单位、原揭发或检举的主要问题、调查核实情况、销案的理由和依据等内容。案件线索来源是指立案时已明确的揭发、检举、批转、移送、反映、交待的某一线索;决定立案批准单位是指在什么时间、由什么单位批准对其进行立案;原揭发、检举的主要问题是指立案时所叙述的违法、违纪问题,按立案报告所反映问题的顺序书写;调查核实情况是指通过各种调查取证方式核实确认的事实,它要求把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结果反映出来;销案的理由和依据,除了检举的问题失实外,找不到真实证据或证据不充分,以及被调查人死亡等都是销案的理由。落款:主要是署名、具时。

10.案件移送单

案件移送单,是本级税务纪检监察机构直接承办或牵头承办的案件,在立案调查终结之后,需要给予处分的,本级负责调查的部门向本级案件审理部门或上级税务纪检监察案件审理部门办理案件移交手续所形成的一种表格式文书。

案件移送单的格式分为表头、表体、表尾三部分。表头:由标题、移送日期等组成。标题中要填写事由。表体:由序号、移送内容、页数(件)、备注组成。表尾:由移送人、接收入、接收部门组成,三者分别在移送单上签名。

(三)审理环节文书的制作

1.阅卷笔录

阅卷笔录,是税务纪检监察案件审理人员在审阅案件材料时,把事实情况、主要证据、处理意见和本人的陈述等提纲挈领地记录下来而形成的真实摘录材料。

阅卷笔录的格式为:标题:应写明是什么案件的阅卷笔录。基本情况:调查送案的基本情况。如调查单位名称、送案日期;阅卷审理人的基本情况。如阅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阅卷日期;被审理对象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主要经历、工作单位及职务、月基本工资以及历史上是否受过处分。阅卷内容:主要是摘录案件材料中的主要事实。对每件事实要求写明调查和认定的情况,并要求把时间、地点、情节、手段及原建议的处理意见写出来。审理意见:是指整个案卷审阅完结之后,阅卷人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等各个环节提出的综合性意见。落款:主要是写明案卷审阅完结的时间。

2.审理报告

审理报告,是税务纪检监察机构对定性处理的案件经过严格审理、充分讨论后,由承办人员根据集体讨论的意见写出的一种书面报告。

审理报告有表格式和书面式两种类型。书面式审理报告分为标题、基本情况、正文、结尾、落款五个部分。标题:由事由和文种组成。基本情况:主要写明被审理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职务、工资级别等。正文:写明主要错误事实,即经过审理核实认定的事实,并把主要错误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手段和后果叙述清楚。结尾:综述错误事实,判定性质,依据法规、政策的有关条款,提出处理意见。落款:署名、具时并加盖印章。

表格式审理报告的内容与书面式审理报告基本相同。

(四)处理环节文书的制作

1.处分决定

处分决定,是指各级税务机关按有关法规、条例对违法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时所形成的书面文书。

处分决定一般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处分决定的标题由事由、文种组成。应写明什么机关、对什么人或单位犯何种错误作出何种处分决定。正文:应写明受处分者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工资级别等;受处分者所犯错误的主要事实、情节、责任及危害程度;受处分者本人对错误的态度,有无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的情节;处理意见包括处理依据、处分档次、执行时间等。落款:行文单位署名、具时,并加盖公章。

2.处分请示

处分请示,是根据被调查人所犯错误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税务纪检监察处理权限,提出处理意见,报请上级批准的正式书面报告。

处分请示的结构格式分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结尾、落款等五个部分。标题:由事由、文种组成。主送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处理权限写明呈送的单位或部门名称。正文:着重写明请示的理由、请示的具体事项、被处分人的态度、处理意见。具体事项指被处分人的错误事实,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手段、后果;态度是指被处分人认识错误的程度;处理意见主要是指给予何种行政处分的请示意见。结尾:常用“当否,请批复”作为结尾语。落款:即行文单位的印章及日期。

3.处分批复

处分批复,是指实施处分权的审批机关对呈报的处分请示作出批准或答复的一种书面文书。

处分批复格式分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四个部分。标题:由行文单位名称、事由、文种组成。行文单位名称可省略;事由写明事实的性质或“行政处分”即可,然后列上文种。正文:先引述来文的发文字号和文件标题作为批复的缘由,然后作出批复性决定。其决定包括研究的时间、在什么范围内研究决定的、给以何种行政处分及处理。落款:写明行文单位名称和日期,加盖公章。

4.结案报告

结案报告,是对税务纪检监察案件作出处理决定或批复后,税务纪检监察机构向局党组或分管领导汇报案件查处情况,并请求结束案件查处工作而形成的一种报告性文书。但是,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或有异议的不能结案。

结案报告按行文格式分为书面式和表格式两类。书面式适用于大案或重要案件,表格式适用于一般案件。常用的书面式结案报告可分为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标题:由行文单位名称、事由、文种组成。行文单位名称可省略;事由通常由被处理对象及错误性质组成。正文:概述案件受理情况,即承办单位、案件查办方式及时间、结果,以此作为说明报告的缘由;写明被处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等基本情况;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手段、性质和后果等主要事实;认定错误事实性质,按有关规定,对所犯错误作出结论;反映本人错误的认识态度和退赔情况;写明处理情况;请求结束案件查处工作。结尾时以建议的形式请求结束案件查处工作。落款:写明行文日期,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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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务执法监察类文书的制作

税务执法监察类文书,是各级税务纪检监察机构在组织实施税务执法监察过程中所使用的一系列文书。

(一)税务执法监察工作方案的制定

税务执法监察工作方案,是指执法监察小组根据税务执法监察的任务和工作目标,拟定具体工作计划时所使用的一种文书。

税务执法监察工作方案一般采取表格式,其主要内容为:“依据”栏:主要写明开展税务执法监察的依据。“范围和内容”栏:主要写明监督检查的范围、事项、主要内容,以及采用相应的形式和方法。“工作时间”栏:填写整个执法监察的设计使用时间。“工作步骤”栏:主要是写明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步骤。“人员分工”栏将执法监察小组人员的工作分工,一一填写在栏目内。执法监察组组长:由税务执法监察小组组长本人签名。时间:填写拟定税务执法监察工作方案的日期。

(二)税务执法监察通知书的制作

税务执法监察通知书,是税务纪检监察机构实施税务执法监察时使用的法定文书,是对被监察单位的执法行为拟定进行检查的书面通知,也是税务执法监察人员进驻被监察单位行使调查权的依据和证明。

税务执法监察通知书一般采用书面式格式,其主要内容为:填写通知书文号。填写主送、抄送单位。主送单位:填写被监察单位或被监察人员的所在单位名称。抄送单位:应将执法监察通知书抄送给被监察单位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应抄送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填写执法监察通知书的有关内容。主要有:执法监察小组人员组成、实施执法监察的具体时间、监督检查的主要事项及要求等。填写发文时间。应填写发出税务执法监察通知书的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指各级局监察室的印章)。

(三)税务执法监察检查报告的撰写

税务执法监察检查报告,是对实施阶段所收集的有关材料,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监察检查活动情况所作出的书面反映,也是对被监察单位和人员的执法行为评价的有效形式。

税务执法监察检查报告的体裁和形式,应根据实际需要而定,可采取综合式、叙述式。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其基本格式为:标题:由行文单位名称、事由、文种组成。行文单位名称可省略,标题常由被监察对象和执法监察项目组成。正文:执法监察工作的基本情况;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被监察单位的工作及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建设性意见,或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落款:执法监察小组成员签名、具时。

(四)税务执法监察决定书的制作

税务执法监察决定书,是指对被监察单位或被监察人员存在的问题需要作出处理和纠正而使用的一种文书。

税务执法监察决定书一般采用书面式格式,其主要内容为:文号:决定书横线上方打印文号。标题:写明被监察对象名称、执法监察项目。主送单位:被监察单位或被监察人员所在单位的全称。正文:指出被监察单位或被监察人员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作出纠正或处理决定。抄送单位:与《税务执法监察通知书》抄送单位相同。落款:实施税务执法监察的监察机构署名、盖章、具时。

(五)税务执法监察建议书的制作

税务执法监察建议书,是指经检查未发现被监察单位或被监察人员存在违纪违规问题,但需要提出监察建议的,而使用的一种文书。

税务执法监察建议书,一般采用书面格式。填写文号:建议书横线上方打印文号。标题:写明被监察对象名称、执法监察项目。主送单位:被监察单位或被监察人员所在单位的全称。正文:执法监察的基本概况,简要肯定和评价被监察单位或人员的执法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抄送单位:与《税务执法监察通知书》抄送单位相同。落款:同《税务执法监察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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