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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与对策

 天雷教育 2012-04-17
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与对策
2010-12-17 11:30:30.984
 
                                        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及对策
                       西区中学   王志光
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我们目前所要面对的大事。近年来,我国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上升势头,据公安部的统计显示:在各类刑事犯罪中,青少年犯罪占70%,其中在青少年犯罪中十五六岁的青少年犯罪占70%。从青少年犯罪的年龄构成看,十五六岁的青少年大多处于中学阶段。中学生犯罪给个人、家庭、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这已经引起社会各界以及学校、家庭的高度关注。如何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社会的一项光荣职责和重要任务。本文试图从当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出发探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与对策。
一、当今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原因分析
1、当今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心理原因
违法犯罪年龄一般集中在14—25岁。他们正处于少年期或刚进入青年初期,这是一个人生理和心理发展急剧变化的时期,也是童年向成年过渡的时期。他们虽在生理上、心理上发育很快,但还未成熟,处在半幼稚半成熟,半儿童半成人状态,充满着独立性和依赖性、成熟性和幼稚性错综复杂的矛盾。这时的青少年主要心理特征是:物质欲望增多与未独立的经济地位的矛盾,独立自主要求与依附关系的矛盾;性欲萌芽与法律、道德的矛盾;活动能量大与认识水平低的矛盾;现实与未来的矛盾。对于自我意识不健康的青少年,他们在社会上各种腐朽思想和旧习惯势力的不断影响和侵蚀下,由于得不到良好的教育,疏导和矫正,以至在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观、低级下流的乐趣观、亡命称霸的英雄观、哥们义气的友谊观支配下,在纷繁的社会现象和大量社会信息面前,易受外界的诱因直接引起的欲望所驱使,强烈追求私欲,而产生种种不计后果的违法犯罪行为。大量事实说明。违法犯罪青少年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在错误认识支配下,在危害社会的独立性意向驱使下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当今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家庭原因
家庭是青少年性格、人格培育、发展的第一场所。在家庭里,青少年学到了最初的社会生活知识和生活技能、道德规范、行为习惯等。国内外研究证明,青少年的早期生活经验,将深刻地影响其一生。在家庭诸要素中,家庭结构、家庭教育方式和教养态度、父母的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家庭居住环境等等都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很大的作用,如果在这些家庭要素中出现问题,那么无疑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产生极其深远的消极影响。
(1)残缺家庭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
家庭是基于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而产生的社会组织。婚姻是产生家庭的前提,家庭是缔结婚姻的结果。在家庭关系中,夫妻关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都是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夫妻关系是家庭存在的基础。一旦由于各种原因失去夫妻的一方或双方时,便意味着家庭结构的完整性遭到破坏,形成残缺破裂。破裂和残缺家庭的显著特点是缺乏父爱或母爱。研究表明:无论是单由父亲抚养的孩子,还是单由母亲抚养的孩子,都比生活在“完整型”家庭中的孩子更容易出现性格扭曲或个性畸形。心理学家陈会昌等人认为:与完整家庭子女相比,离异家庭子女与同伴关系、与父母关系较差,在情绪、品德、性格、学习等方面出现问题的人数比例较高。
(2)家庭教育失当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
心理学家认为:青少年个性发展及特征与父母教育方式和教养态度关系很大,决定着少年儿童成长的命运。然而不少家庭缺乏应有的教育子女的意识和知识,缺少科学的教育子女的方法。家庭教育不当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我国农村地区和城里部分经商或父母文化程度较低的家庭,法制观念差,受"拜金主义"影响,只注意满足孩子的物质需要而忽视思想教育,或只注意孩子的学业成绩而对思想教育不管不问,或干脆让孩子弃学经商,这种家庭教育方式容易使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冷漠、疏远、互不关心,使孩子形成扭曲的心态,性格内向、怪癖、冷酷、自私。一旦受到外界刺激,易产生偏激行为而导致违法犯罪。有些家庭父母让子女在家庭中处于优越地位,视如掌上明珠,一味满足子女在物质、精神、生活上的任何需求,造成“亲情过剩”。久而久之,则养成子女的骄横、任性、贪图享乐、唯我至上等不良习性,这在独生子女的家庭中尤为突出。骄纵溺爱所形成的不良习性,一旦恶性膨胀,遇到外界不良的诱因,便会导致违法犯罪。如少年犯徐某是个独生子,父亲是一个包工头,家财万贯,父母从小视其为掌上明珠,要什么给什么,他在外面打架,父亲不仅不批评教育,反而鼓励说:"好样的,这才是我的仔"。在父亲的娇宠、纵容下,徐某变成了专横自私、胡作非为、目空一切的亡命徒,终因结伙打架致伤人命,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有些家庭对子女的期望值过高,但又缺乏科学的、正确的教育方法。当子女达不到自己的期望时,往往"恨铁不成钢"采用粗暴方法对待子女,深信“不打不成才”。有些则表现为家长平时放任子女,一经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便打骂、体罚。这些教育方法,使子女身心遭到创伤,从而产生恐惧心理,增大了与父母的隔阂,性格孤僻、冷漠、脾气暴躁、情绪自卑、行为自私,极易到社会上寻找同情和温暖。家庭环境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首要环境,家庭环境如何,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发展。一个人的社会化过程始于家庭,基本生活技能的掌握,社会规范的接受,生活目标的确定,生活方式的形成,社会角色的培养等,最初都是在家庭中形成的。因此,良好的家庭环境,会孕育子女健全的人格,给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必要的良好的条件。相反,不良的家庭环境则会导致子女的人格向变态的方向发展,往往是造成子女犯罪的主要客观因素。
3、当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原因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西方一些腐朽思想和没落的生活方式,对青少年有着不良的影响。影视上有的不顾社会效果宣扬低级趣味的东西,成为毒害青少年的精神污染品。各种地下或半公开的色情行业(如发廊、咖啡屋、迪吧、网吧等),诱惑青少年学生下水。从各种渠道进来的淫秽、暴力的书刊,侵蚀意志薄弱的青少年。此外,社会违法犯罪团伙的诱骗、教唆、威胁,对缺乏分辨力青少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诱惑力、腐蚀性。“金钱万能论”的片面舆论导向,使一些在校学生产生新的“读书无用论”,整天无心读书,只是想方设法弄到钱,结果走上邪路。影响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不良社会因素是很多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认识、辨别能力低、意志薄弱的青少年学生就可能沾染某些劣迹,以至失足犯罪。
4、当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学校原因
学校教育的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目前。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率升高,这说明学校工作中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利于或者影响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因素,这些因素也是学生违法犯罪的外因之一。具体表现如下:一是教育中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法制教育不力。二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不健全,教育水平不高,法纪教育办法不多,形式单一,效果差。三是教学脱离学生实际,学生厌学、逃学情况严重。一些学生从厌学到逃学,在校门外寻找安慰和欢乐,其中有的人因结交坏朋友,而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防与治
从一定意义上说,青少年犯罪是一种社会“综合症”。青少年犯罪受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各种社会条件的影响。其犯罪原因是综合性污染,即它是本人因素、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学校教育等问题互相结合的结果。社会问题,必须依靠各种社会力量来解决。治理青少年犯罪必须依靠、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搞好综合治理。这是治理青少年犯罪的长期的战略方针和任务。
1、维护和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在目前青少年犯罪猖撅的情况下,公安司法机关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依法惩罚犯罪。这是治理青少年犯罪首要的一条。否则,综合治理和动员各方面力量也难以奏效。
青少年犯罪有其意志行动冒险性。在他们一时得逞的犯罪实践中形成了自我评价,尽管这种评价是主观、片面、错误的,但他们却以此支配自己的犯罪行为。但是,他们违法犯罪时仍不免担惊受怕,有冒风险、害怕的心理,这就形成了青少年犯罪的矛盾心理状态。矛盾的心理状态,也就使他们表现出冒险侥幸的心理特殊性。多次冒险侥幸,就加深、强化了他们的心理侥幸感,从而在错误的方向上更加顽固,显示自己的“意志行为”,公安司法机关必须及时发现犯罪动向、苗头,抓住战机,对犯罪严重的青少年,该劳教的劳教,该判刑的判刑,打破他们的冒险侥幸的心理状态。增加青少年犯罪前对法律惩罚的恐惧程度,从而丢掉犯罪念头。这样更有利于挽求、教育更多的青少年。公安司法机关如果软弱无力,法律变成一纸空文,青少年犯罪时,就没有什么心理障碍,容易变为无所顾忌,胆大包大。少数少年养成吃喝玩乐恶习,当这种恶习不能在生活中充分表现时,他们在享乐与法律惩罚两者之间选择。或者收敛吃喝玩乐行为;或者去冒险犯罪。这个时候,法律威慑力大小,就起重要作用。个别学生在校抢劫、盗窃单车、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或者虽被抓获,但没有受惩罚,或虽受惩罚但很轻微,这时他(或她)就在心理形成一股安慰惑和安全感,为自己犯罪找到了解脱。
笔者认为,依法对青少年犯罪绳之以法是必要的。制裁一部分,能挽救一大批。只有这样,在社会上才能造成一股强大的法律惩罚的威慑力,使即将走向犯罪的青少年悬崖勒马,以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之目的。
2、社会要形成青少年犯罪管理、控制、感化、教育、挽救的系统网络,建设精神文明,形成一个健康、清洁的社会环境。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我们民族思想是上进、健康的。我们有条件净化社会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理想场所。清除淫秽物品,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艺术。对制作、贩卖淫书淫画,播放黄色录相,利用网吧搞色情传播,坚决打击,刹住这股风。同时,注意提高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质量,要从数量和质量上超过西方国家的文学艺术,让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牢牢占领社会主义思想阵地,增强抵制和识别资产阶级思想能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综合治理青少年犯罪列为议事日程。明确各条战线、各个部门和各方面的责任,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即在领导体制上保证青少年犯罪治理的指挥、组织、研究、宣传等方面的工作系统化。
3、家庭环境中清除青少年犯罪的因素和条件。
家庭教育是青少年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不仅要把教育子女作为一种家庭私事看待,更要把子女教育与国家、社会利益联系起来。
家庭环境中,不仅要有严教善教的家教,还需有文化、道德修养、法制观念强的好父母。这样造成良好的家庭环境。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在家庭环境中消除子女的犯罪的因素和条件。
4、切实抓好学校教育,引导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学校教育不当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外部条件。目前,有些学校学生教育管理存在着漏洞,重智育,轻德育,唯“分数论”,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学生思想、品质、道德、法制教育,或只用空头的政治说教。对待犯错误或失足学生的方法简单粗暴。学校将不合格的畸型的学生推给社会,给社会带来沉重的包袱。因此“流失学生”从学校出来,摆脱了纪律束缚,得到了“自由”。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受家庭、社会的压力,认为自己是社会家庭的“弃儿”,悲观失望,看破红尘。他在社会上坏人的引诱下极易误入歧途。
学校要把法制、理想、道德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在普遍开设法制课同时,采用法制、理想、道德教育演讲会、报告会、组织学生旁听公审以及抓住典型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一代新人,而且能够在青少年的头脑中,筑成一道“拒腐蚀,永不沾”的铜墙铁壁。
青少年违法犯罪综合治理,运筹“长治”之策,必须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党动员,全民行动,把社会力量都组织起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运用法律的、政治的、思想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行政的各种手段,来控制、打击、改造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挽救、感化失足者,从根本上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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