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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恩爱10条戒律

 雅軒 2012-04-18

夫妻恩爱10条戒律

第一条戒律:不要动不动提出离婚。两个彼此生活习惯、文化背景、家庭教养、性格等不同的人走到一起生活,难免会发生一些误会、争吵,一定要理智、宽容地处理,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能动不动就提出离婚,说出一些伤害对方的话或作出一些使自己后悔的事。

第二条戒律:不能以自己的习惯统一家庭。在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习惯,对别人的习惯,即使一些小毛病也要善于容忍迁就,不能唯我独尊,以我为中心。

第三条戒律:经济问题“独立作主”。在一个家庭里,怎么开销、如何花钱并非小事,生活中的事例告诉我们,不少关系很好的夫妻因为金钱而反目。家庭开支要共同商量,夫妻之间收藏“私己钱”往往是夫妻矛盾产生的原因。

第四条戒律:无故迟归或外宿。这是夫妻生活的大忌。夫妻中如的一方果有事不能按时回家或需要在外面留宿,一定要告诉对方,并说明原因,不能无故迟归或外宿,这样很容易给对方留下猜测的机会,破坏夫妻感情。

第五条戒律:回家后出气。在外面遇到不愉快的事,不应在家中发泄,不要把工作角色带回家;在单位受了委屈,可以找个时间,把心里的郁闷对对方倾诉。

第六条戒律:“也许”念头的出现。夫妻之间感情有了问题,切忌产生“也许我和另一个人结婚会好些”,“也许我不结婚发而更好”等念头。

第七条戒律:相互猜疑。猜疑是爱情的大敌。夫妻双方与异性的正常交往,切勿无道理的猜疑、瞎琢磨,更不要监视对方的正常工作生活,要给对方一定的情感、生活空间。

第八条戒律:不在孩子面前相互揭短。夫妻之间有矛盾,有问题需要解决,不能在孩子面前吵架、相互指责,这样不但会降低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威信,而且也会影响夫妻间的感情。

第九条戒律:婆娘家分得清。夫妻双方在处理婆娘家关系时要注意,不能厚此薄彼,在对待对方家人、亲戚、朋友时要一视同仁。

第十条戒律:“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大多数家庭都是夫妻双方外出工作,夫妻应该平等地分担家务事,共同照顾孩子、赡养老人。

夫妻恩爱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共同培育爱情之树,用自己的爱意滋养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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