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鱼的风险
油鱼内含的蜡酯,虽然并非有毒,但人体难以消化。食用后部份人会累积于直肠,会导致腹泻、肠胃痉挛等不适。过多的油份可能会不断从肛门流出。患者进食后,最快30分钟就会出现症状,大多于两天内痊愈。[3]有实验报告显示,44人试验进食油鱼后,20人出现不适,当中80%出现排油腹泻、50%出现肠胃痉挛、35%头痛,以及25%有呕吐情况。[4][5]
欧洲食物安全管理局(EFSA)指出,油鱼引发腹泻的机制未完全明确,而且食用后的反应因人而异,所以无法订出安全的食用量,但适当调制指引(preparation practices)能防止食用后不适。现时,已有不少国家禁售或不建议国民食用油鱼。[5]
各国食用情况
禁止食用
警告或不限制食用
- 欧盟:出售蛇鲭科鱼制品时,须符合下列规定:
- 只可以包装形式出售;
- 必须加上适当标签,提供有关烹调方法的资料;
- 必须标示有关鱼类可造成肠胃不适的风险;
- 标签必须附有学名及俗名。
- 中华民国:无明文规范相关食用限制。
- 意大利:官方列为禁止进口鱼种。
- 澳大利亚:公告为不建议食用鱼类。
- 新西兰:政府建议业界不要供应连皮的油鱼予食客,食肆应告知顾客有关的健康风险。
- 加拿大:建议不要大量食用;以及采用能去掉部分鱼油的方法调制,减少潜在风险。
- 新加坡:政府要求业界必须正确标示两种鱼类,并建议采用烤的烹调方法,减少当中的油分。
- 英国:英国食品标准局(FSA)于2001年及2003年年发出警告,指示食物供应商,勿将油鱼与相似的鱼类混淆,更不能称油鱼为“鲈鱼”或“海鲈”。
- [ 香港:2007年8月,食物安全中心推出《有关识别及标签油鱼/鳕鱼的指引》,建议所有进口商都应将棘鳞蛇鲭和异鳞蛇鲭的俗名定为“蜡油鱼”和“oilfish”,同时不可使用“鳕鱼”等其他俗名,以供业界和消费者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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