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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鱼的风险

 昵称5769371 2012-04-18
食用油鱼的风险

       油鱼内含的蜡酯,虽然并非有毒,但人体难以消化。食用后部份人会累积于直肠,会导致腹泻、肠痉挛等不适。过多的油份可能会不断从肛门流出。患者进食后,最快30分钟就会出现症状,大多于两天内痊愈。[3]有实验报告显示,44人试验进食油鱼后,20人出现不适,当中80%出现排油腹泻、50%出现肠胃痉挛、35%头痛,以及25%有呕吐情况。[4][5]

       欧洲食物安全管理局(EFSA)指出,油鱼引发腹泻的机制未完全明确,而且食用后的反应因人而异,所以无法订出安全的食用量,但适当调制指引(preparation practices)能防止食用后不适。现时,已有不少国家禁售或不建议国民食用油鱼。[5]

各国食用情况

 禁止食用

  •  印尼:驻香港总领事馆指,印尼仅出产工业用油鱼,且该国无食用习惯。[8][9]

警告或不限制食用

  •  欧盟:出售蛇鲭科鱼制品时,须符合下列规定:
    • 只可以包装形式出售;
    • 必须加上适当标签,提供有关烹调方法的资料;
    • 必须标示有关鱼类可造成肠胃不适的风险;
    • 标签必须附有学名及俗名。
  •  中华民国:无明文规范相关食用限制。
  •  意大利:官方列为禁止进口鱼种。
  • 澳大利亚:公告为不建议食用鱼类。 
  •  新西兰:政府建议业界不要供应连皮的油鱼予食客,食肆应告知顾客有关的健康风险。
  •  加拿大:建议不要大量食用;以及采用能去掉部分鱼油的方法调制,减少潜在风险。
  •  新加坡:政府要求业界必须正确标示两种鱼类,并建议采用的烹调方法,减少当中的油分。
  •  英国英国食品标准局(FSA)于2001年2003年年发出警告,指示食物供应商,勿将油鱼与相似的鱼类混淆,更不能称油鱼为“鲈鱼”或“海鲈”。
  • [ 香港:2007年8月,食物安全中心推出《有关识别及标签油鱼/鳕鱼的指引》,建议所有进口商都应将棘鳞蛇鲭和异鳞蛇鲭的俗名定为“蜡油鱼”和“oilfish”,同时不可使用“鳕鱼”等其他俗名,以供业界和消费者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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