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教育权力为何能逼死不愿剪发的女生 ——单士兵博客

 魏语 2012-04-18

教育权力为何能逼死不愿剪发的女生   

2012-04-17 20:45:04|  分类: 默认分类 |字号 订阅

  4月13日晚,山东一位14岁女生李欣玥从自家五楼跳下,经抢救无效后身亡。据女生妈妈说,当晚她收到老师发来短信,要求还没理发女生这周末必须理发。这是老师当周第三条短信来催了。孩子听后坚决说不剪,后来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拉开窗户很快就跳了下去。在那一瞬间,女生妈妈根本没反应过来,当时就傻眼了……

  又是一起“以死抗争”粗暴校园规定的社会悲剧。这些年,类似的“教育杀人”悲剧,曾无数次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发生过,尽管每一次都重重撞击着人们的心灵,但令人悲愤的是,哪怕是以鲜活生命为代价,仍然没能彻底唤醒今天教育界对生命应有的敬畏,来关注人性,尊重人格。

  面对李欣玥的悲惨死亡,学校姿态仍是一如既往进行责任规避—— “孩子是在家出事的,与学校无关。”一边是教育规定简单粗暴,一边又极尽言辞进行责任推卸。教育如此的蛮霸与冷漠,让人不禁想起鲁迅曾经说过,“杀人者,不知自己满脸的血污。”当教育不能救赎心灵,反而让受教育者成为牺牲品,如果还不去反思相关教育体制、教育模式和教育手段的积弊,彻底铲除当前教育缺乏人性关爱的病灶,这样的教育悲剧必将继续发生。

  德国哲学家费希特说:“教育必须培育人的自我决定能力,不是首先要去传授知识和技能,而要去‘唤醒’学生的力量。”一次次学生“以死抗争”的教育,说明当前教育并不具备唤醒学生的功能。以李欣玥的非正常死亡为例,我们现在需要对孩子们说,“发可以不剪,但生命不能没有”。问题是,这样的生命教育,在教育权力的一脸蛮霸面前,又太脆弱了。原因很简单,学校会说,“你头发可以不剪,但不可踏入我的校园半步”。面对很多校园规定,如果学生选择不遵守,往往就要付出丧失受教育权的代价。

  除了受教育权的丧失,不符合校园规定,不听从教师命令,更多时候还得付出人格尊严丧失的代价,比如,在一些学校,头发长短不符合校规,就会被贴上“坏学生的标签”。今天的中小学教育,离独立精神与自由人格很远,只是在无限地向“听话教育”靠近。在学校,要听校长话,听老师话,听学生干部话。这些听话教育还不停地向家庭教育传递,在强势的“听话教育”面前,学生不敢说不,家长也无法说不。这也就是为什么,当老师一周连续三次发短信给家长要求让学生剪去长发,家长只能被动接受的原因。

  “不夸张地说,头发就是我的一切,它胜过一切的人、物,但是老师非让我理发,在我的奋力抵抗下还是不能如愿。”李欣玥以前就在作文中这样写过。一个小姑娘,喜欢自己的长发,到底又有什么错?她的呼声为什么就唤醒不了那些教育者?那些校园规定,老师命令,真的就那么合情合理与合法吗?凭什么留长发的女生就要在校园里被道德矮化?凭什么自说自话的校园规定,就可以实实在剥夺掉学生的受教育权?凭什么学校面对自己粗暴规定造成学生死亡还能理直气壮地不愿意承担责任?这一切的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在教育权力面前,已经弱势到连基本进行平等对话的空间都没了。

  如此缺乏民主与自由,只知道束缚心灵的教育,要么造成学生对个体权利的麻木,要么养成学生对强势力权力的畏惧,要么就让学生为抗争付出巨大的代价,甚至包括生命。现在,漂亮可爱的李欣玥已经走了,真的希望这样的悲剧,能够唤醒教育界,不再让这种“教育杀人”悲剧再次发生,来给我们未来一代向教育权力说不的机会,让他们在面对不合理甚至是不合法的权力规定时,可以找到合理的对话途径与有效的抗争方法。

  教育逼死了一个不想被剪发的女生否则的话,说明这一代人的心灵在教育强权的压榨下,变得更加消极避世,人格只会被彻底改造得远得独立与自由,无法成长为有民主与法治精神的现代公民。要改变这一切,说到底,还是要真正约束权力,让教育在民主与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让教育真正尊重人性,让每个学生人格在教育权力面前能够真正站起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