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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行政区划历史变迁

 布衣夫子 2012-04-19

萍乡行政区划历史变迁

1949——1985

萍乡1949723日解放,解放前夕至824萍乡县划分为30乡、2:和善乡、清明乡、宣德乡、楼霞乡、进化乡、三善乡、芦溪乡、廷凤乡、泉岗乡、上埠乡、大安乡、新安乡、居安乡、南溪乡、乐群乡、人和乡、四维乡、归仁乡、昌源乡、湘东乡、鸣盛乡、美昭乡、安金乡、安唐乡、文明乡、长乐乡、山湖乡、桐木乡、和平乡、从德乡,栗江镇、中山镇。

1949825,萍乡县、乡之间增设区级行政机构,共设7个区,除城市区外以数字序号第一——第六为区名。

第一区,辖和善、清明、宣德、楼下、进化、三善6乡;

第二区,辖芦溪、泉岗、上埠、廷凤、新安、大安6乡;

第三区,辖居安、南溪、乐群3乡;

第四区,辖人和、四维、归仁、昌源4乡;

第五区,辖湘东、鸣盛、美昭、安塘、文明、安金6乡;

第六区,辖栗江、长乐、山湖、桐木、和平、祟德6乡。16区共31个乡。

城市区1221日设正大、新生、东山、北正、西大5街及北郊村、坪埠村2村。

以后区、乡规模逐步划小,区、乡数量不断增加,到1949年底共11个区、328个乡(街)。

19508,再次调整区、乡规模,全县设17个区、190个乡、14个乡级街:

芦溪区,辖上埠街、九洲乡、古城乡、仁霞乡、源南乡、东葛乡、白竹山乡、聂家店乡、蔗棚乡、东阳乡、新霞乡、观霞乡、高楼乡、林家坊乡、芦溪街,共132街。

宣风区,辖京竹乡、里山乡、沂源乡、茶垣乡、河下乡、珠亭乡、京口乡、竹垣乡、陇田乡、何家圳乡、宣风街,共101街。

大安区,辖长岭乡、敦仁乡、东坑乡、茅店乡、黄江乡、东安乡、蔡家乡、石溪乡、麻田乡、新泉乡、市上乡、杂溪乡、张家坊乡,共13乡。

安源区,辖嘉埠乡、造万乡、溪雷乡、杉仙乡、长丰乡、岭凤乡、祟源乡、南坑乡、妙泉乡、宝源乡、成畦乡、遥进乡、安源老街、安源新街,共122街。

麻山区,辖三山乡、救塘乡、雅溪乡、横江乡、三侯乡、汶泉乡、凤凰乡、腊市乡、白竺乡、暖水乡、乌岗乡、桐田乡、船形乡、江源乡、井冲乡,共15乡。

东桥区,辖凫田乡、桥头乡、天平乡、界头乡、沿塘乡、石甲坊乡、排上乡、坑背乡、塘溪乡、梅林乡、官陂乡、大路里乡、中村乡、龙泉乡、山田乡、东桥乡,共16乡。

美昭区,辖下埠乡、横溪乡、大塘乡、潘塘乡、杞木乡、檀梓乡、官源乡、马迹乡、睦里乡、老关乡、大义乡、新华乡、美荷乡、黄花乡,共14乡。

湘东区,辖泉田乡、青山乡、温盘乡、巨源乡、黄堂乡、河洲乡、略下乡、樟树乡、葡萄乡、阳干乡、澜潭乡、砚田乡、湘东街,共121街。

上栗区,辖联和乡、太平乡、新路乡、四海乡、自卫乡、万石乡、渌塘乡、南源乡、胜利乡、新建乡、栗北街、栗南街,共102街。

桐木区,辖流源乡、洪田乡、秋江乡、湖塘乡、黄图乡、楚枧乡、小埠乡、蕉源乡、祟德乡、周田乡、桐木乡、鸡冠山乡,共12乡。

长乐区,辖中鹤乡、梽芳乡、高山乡、桥塘乡、山口乡、高泉乡、金簧乡、泉源乡、龙鹤乡、南山乡、小水乡、高石乡,共12乡。

长平区,辖三合乡、起民乡、青云乡、泉陂乡、溪塘乡、福寿乡、长平乡、蕉源乡、流江乡、狮岭乡、落星乡、石城乡,共12乡。

赤山区,辖源壁乡、祟里乡、泉楠乡、霞溪乡、太平乡、院背乡、枫溪乡、黄田乡、民主乡、石观乡、南泉乡、大院乡,共12乡。

积善区,辖周江乡、边塘乡、福田乡、三田乡、观横乡、彭高乡、高塘乡、登岸乡、双源乡、东山乡、华源乡、后埠乡,共12乡。

宣德区、辖清溪乡、文岐乡、杨岐乡、桃源乡、小枧乡、田心乡、要塘乡、东源乡、上埠乡、羊子乡、桥头乡、镜山乡,共12乡。

萍矿区,辖泉江乡、合源乡、高坑乡,共3乡。

城市区,辖新生街、西大街、东山街、北正街、南外街、正大街,共6街。

未几,乡的规模又划小,到1950年底,全县为17个区、309个乡(街)。

1952又对区乡规模进行调整,区名再改为序数,全县分17个区、1个区级镇,311个乡,20个乡级街。

原赤山区改名为第一区,辖石观、太平、泉溪、枫溪、麻石、大院、耿塘、河田、院背、楠木、南泉、大陂、茶亭、营里、源壁、泉江、楼霞、黄田18乡和赤山街。

原芦溪区改名为第二区,辖新棚、水山、新霞、长联、源南、江下、年丰、聂家店、蔗棚、胜鸣、九洲、东阳、路行、白竹山、古城、观霞、高楼、东葛、仁里、铺前、林家坊、涣山22乡和上埠街、芦溪东街、芦溪西街3街。

原宣风区改名为第三区,辖河下、陇田、三塘、紫溪、茶垣、竹垣、里山、吐霞、盘田、珠亭、京口、京竹、墨溪、沂源、观下、长岭、南岭、介子、何家圳19乡和宣风街。

原大安区改名为第四区,辖杂溪、市上、麻田、蔡家、黄江、东坑、敦仁、茅店、东安、新泉、瞿田、乔岭、龙溪、石溪、张家坊、三江口、杨家湾17乡。

原安源区改名为第五区,辖反圭、九荷、杉仙、造万、嘉埠、花万、溪雷、岭凤、妙泉、大泉、两严、团城、南坑、大岭、新平、祟源、中源、宝源、册雷、遥进、杨会21乡和安源老街、安源新街2街。

原麻山区改名为第六区,辖三侯、大田、井冲、三山、高车、桐田、善洲、江源、汶泉、横江、麻山、乌岗、庙岭、救塘、腊市、凤凰、船形、竺园、东洲、里善、日马21乡。

新设第七区,辖白竺、雅溪、源湴、浒岭、长丰、柘村、上村、中村、龙泉、塘溪、济竹11乡。

原东桥区改名为第八区,辖东桥、沿塘、凫田、官桥、草市、南岸、沸水、排上、桥头、毛园、边山、界头、天平、梅林、鸭路、洞溪、坑背、大路里、石甲坊、马脑寨、南岗口、官陂、上珠岭23乡。

原湘东区改名为第九区,辖长北、澜潭、阳干、黄堂、温盘、略下、青山、葡萄、柳源、泉田、樟树、河洲、砚田、秧泉、巨源、黄家、高枧、彭家、虎山19乡和湘东街、浏市街2街。

原美昭区改名为第十区,辖下埠、大塘、杞木、横溪、马迹、官源、潘塘、老关、睦里、美荷、典花、水田、檀梓、仁洪、大义、善山、新华、新民、胡家、潭塘20乡。

原长平区改名为第十一区,辖来源、起民、青云、泉陂、溪塘、福寿、长平、平基、蕉源、落星、狮岭、流江、马良、城下、石陂、杉木、三合、下溪、甘溪19乡。

原长乐区改名为第十二区,辖高泉、龙鹤、白鹤、中鹤、山口、梽芳、西冲、彰渌、南山、金山、横水、高山、新蔡、黎塘、桥塘、普化、小水、新塘、枫树19乡。

原积善区改名为第十三区,辖观横、周万、蓝田、韶源、高塘、东山、沽塘、边塘、双源、福田、山田、芦塘、后埠、登岸、流万、彭高、田中、高洪、对家19乡。

原桐木区改名为第十四区,辖湖塘、楚枧、小埠、城冲、桐木、莲台、周田、枣木、杨坊、黄图、源泉、祟德、荆坪、鸡冠、庙背、洪田、豆田、秋江、流源、湖市、东源、驲马、楚山23乡。

原宣德区改名为第十五区,辖宣德、清溪、青石、田心、胜天、竺塘、江岭、文岐、杨岐、进步、羊子、群益、大宇、桃源、小枧、宫江、镜山、要塘、水关19乡。

原上栗区仍名上栗区,辖新路、渌塘、联和、黄冲、自卫、南源、关下、四海、永平、万石、荷木、泉源、水源、新建、胜利、洋田、横下17乡和栗南街、栗北街2街。

原萍矿区仍名萍矿区,辖高坑、合源、泉江、马鞍4乡。

原城市区改设萍乡镇,辖东山街、南外街、北正街、正大街、光明街、吉星街、新生街、西大街、凤凰街9街。

1953,萍乡的乡级行政区划又作了一些调整:

第一区的赤山街、楼霞乡、黄田乡合并为赤山乡,划出楠木、泉岗两乡给萍矿区。

第二区撤销铺前、涣山两乡,改上埠街为上埠镇,芦溪东街、芦溪西街合并为芦溪镇。

第三区改宣风街为宣风镇。

第五区撤销杨会乡,安源老街、安源新街合并为安源镇。

第六区撤销竺园、东洲、里善、日马4乡,增设新源乡。

第七区划出龙泉乡给第八区,从第八区划入官陂乡。

第八区撤销上珠岭乡,划出官陂乡给第七区,从第七区划入龙泉乡。

第九区撤销彭家、虎山2乡,改湘东街为湘东镇。

第十区撤销新民、胡家2乡。

第十一区撤销下溪、甘溪2乡。

第十二区撤销新塘、枫树2乡。

第十三区撤销高洪、对家2乡。

第十四区撤销湖市、东源、驲马、楚山4乡。

第十五区撤销要塘、水关2乡。

上栗区撤销洋田、横下2乡,栗北街、栗南街合并为上栗镇。

萍矿区撤销马鞍乡,从第一区划入楠木、泉岗2乡。

萍乡镇撤销西大街、凤凰街2街,其他街未变动。

全县共17个区、1个区级镇,283个乡、7个乡级镇、7个乡级街。

1956区乡规模扩大,全县区划调整为6个区、3个区级镇,91个乡、5个乡级镇、12个居委会。

赤山区(包括原第一区、第十三区、第十五区、萍矿区),辖彭高、韶源、赤山、太平、源壁、群益、泉溪、楠木、胜天、三田、院背、福田、宣德、进步、清溪、青石16乡。

芦溪区(包括第二区、第三区、第四区),辖年丰、江下、河下、观霞、墨溪、源南、盘田、古城、吐下、茅店、东坑、新泉、麻田、仁里、乔岭、张家坊17乡和芦溪、宣风、上埠3镇。

安源区(包括原第五区、第七区),辖大田、妙泉、中元、营里、嘉埠、南坑、杂溪、白竺、源湴、长丰10乡。

麻山区(包括原第六区、第八区),辖腊市、汶泉、乌岗、东桥、排上、界头、麻山、桐田、沿塘、桥头、官陂、塘溪、船形、鸭路、大路里15乡。

湘东区(包括第九区、第十区、第十一区),辖黄堂、砚田、澜潭、美荷、杞木、三合、葡萄、新华、城下、温盘、老关、大义、下埠、长平、流江、青云、落星17乡和湘东镇。

上栗区(包括原第十二区、第十四区、上栗区),辖四海、白鹤、秋江、渌塘、黎塘、桐木、永平、金山、祟德、山口、洪田、湖塘、杨坊、南源14乡和上栗镇。

萍乡镇(原萍乡镇扩大),辖登岸、青山2乡和东山居委会、西大居委会、北正居委会、南星居委会、正大居委会5个居委会。

高坑镇(从原萍矿区析出),辖民主居委会、和平居委会、泉江居委会、高岗埠居委会、王家源居委会5个居委会。

安源镇(原第五区安源镇),辖新街居委会、老街居委会2个居委会。

19572,区级区划再次调整,重设大安区,将芦溪区所辖的东坑、乔岭、麻田、张家坊、茅店、新泉及安源区所辖的杂溪共7乡划归大安区管辖。其余区乡未变动。全县共7个区(比上年增加1个区)、3个区级镇,91个乡、5个乡级镇、12个居委会。

195712撤销区级、扩大乡的规模,全县划为赤山、宣德、彭高、福田、泉江、芦溪、上埠、河下、宣风、茅店、新泉、张家坊、安源、南坑、白竺、麻山、东桥、官陂、排上、腊市、长平、荷尧、老关、下埠、青山、湘东、桐木、金山、上栗29个乡和萍乡镇(1个镇)。

1958824日全县第一个人民公社——湘东人民公社正式成立。此后,全县掀起人民公社化高潮,到12月底,全县完成“人民公社化”,“乡”由“人民公社”取代,全县划为26个公社、1个镇、1个垦殖场:

赤山公社、宣德公社、福田公社、高坑公社、芦溪公社、上埠公社、河下公社、宣风公社、茅店公社、新泉公社、张家坊公社、安源公社、南坑公社、白竺公社、麻山公社、东桥公社、排上公社、腊市公社、长平公社、荷尧公社、老关公社、下埠公社、湘东公社、桐木公社、上栗公社、金山公社(12月前在上栗公社内,12月析出)、萍乡镇、广寒寨垦殖场。

1959增设官陂公社,其他未变动,总共为27个公社、1个镇、1个垦殖场。

1960增设鸡冠山垦殖场、万龙山垦殖场、五陂下垦殖场,撤销河下公社、茅店公社,总共为25个公社、1个镇、4个垦殖场。

1961再次调整行政区划,重设区级,区管公社,公社规模划小。

上栗区,辖上栗、金山、桐木、南源、白鹤5公社,上栗镇,国营鸡冠山垦殖场(公社级)。

福田区,辖福田、赤山、宣德、长平、彭高5公社。

芦溪区,辖芦溪、仁里、上埠、宣风、沂源、河下6公社,芦溪镇、宣风镇、上埠镇3镇。

大安区,辖新泉、茅店、麻田、张家坊4公社,国营万龙山垦殖场。

城关区,辖萍乡镇、青山镇、安源镇、高坑镇、王家源镇5镇,泉江公社,国营五陂下垦殖场(公社级)。

麻山区,辖麻山、船形、腊市、南坑、遥进、白竺、长丰、源湴8公社。

东桥区,辖东桥、排上、鸭路、郊溪4公社,国营广寒寨垦殖场(公社级)。

湘东区,辖湘东、老关、下埠、荷尧4公社,湘东镇。

全市共设8个区,37个公社、10个镇、4个垦殖场。

1962调整公社规模,全市8个区划为57个公社、10个镇、4个垦殖场。

上栗区,辖上栗、金山、桐木、南源、白鹤5公社和上栗镇、国营鸡冠山垦殖场(公社级)。

福田区,辖福田、清溪、赤山、楼下、东源、胜天、长平、流江、彭高、城北10公社。

芦溪区,辖芦溪、古城、源南、上埠、宣风、沂源、河下、泉江8公社和芦溪镇、宣风镇、上埠镇3镇。

大安区,辖新泉、麻田、杂溪、茅店、乔岭、张家坊6公社和国营万龙山垦殖场。

湘东区,辖湘东、大城、阳干、荷尧、三合、青云、老关、新华、下埠、横溪10公社和湘东镇。

麻山区,辖麻山、桐田、南坑、妙泉、白竺、船形、遥进、长丰、源湴、腊市10公社和国营五陂下垦殖场(公社级)。

东桥区,辖东桥、沿塘、鸭路、郊溪、排上、大路里、桥头、界头8公社和国营广寒寨垦殖场(公社级)。

城关区,辖萍乡镇、青山镇、安源镇、高坑镇、王家源镇5镇。

1963年撤销城关区,将萍乡镇、青山镇、安源镇、高坑镇、王家源镇、上埠镇、湘东镇改为市辖,其他区、公社、镇、垦殖场未变动。调整后全市共7个区,7个市辖镇,3个区辖镇,57个公社,4个国营垦殖场。

1964撤销流江、古城、乔岭、三合、青云、妙泉、沿塘、大路里8个公社和青山、王家源2个镇,其他未变动。全市总共为7个区,5个市辖镇,3个区辖镇,49个公社,4个国营垦殖场。

1965芦溪镇并入芦溪公社,宣风镇并入宣风公社,复设青山镇为市辖镇,其他未变动。全市共7个区,6个市辖镇,1个区辖镇,49个公社,4个国营垦殖场。

1966年,撤销区级,公社规模扩大。调整后全市设上栗公社、金山公社、长平公社、福田公社、东源公社、赤山公社、彭高公社、芦溪公社、源南公社、宣风公社、河下公社、桐木公社、沂源公社、上埠公社、泉江公社、新泉公社、麻田公社、茅店公社、张家坊公社、南坑公社、长丰公社、湘东公社、荷尧公社、老关公社、下埠公社、排上公社、桥头公社、东桥公社、塘溪公社、源湴公社、白竺公社、麻山公社、腊市公社,共33个公社;萍乡镇、安源镇、高坑镇、青山镇、上埠镇、上栗镇、湘东镇,共7个镇;国营鸡冠山垦殖场、国营万龙山垦殖场、国营广寒寨垦殖场、国营五陂下垦殖场,鹅湖良种场与城北公社合并后仍名鹅湖良种场,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乡(公社)级行政区划,东风水产养殖场(非行政区划),共6个场。

1967年恢复城北公社,鹅湖良种场亦恢复为非行政区划,去除行政社会管理职能(事业单位),全市总共为34个公社、7个镇、5个场。

1968再次调整扩大公社(镇)规模,全市调整后为金山公社、桐木公社、长平公社、福田公社、东源公社、赤山公社、彭高公社、泉江公社、新泉公社、麻田公社、茅店公社、张家坊公社、南坑公社、长丰公社、荷尧公社、老关公社、下埠公社、排上公社、东桥公社、白竺公社、麻山公社、腊市公社,共22个公社;萍乡镇、安源镇、高坑镇、青山镇、上栗镇、芦溪镇、宣风镇、上埠镇、湘东镇,共9个镇;国营鸡冠山垦殖场、国营万龙山垦殖场、国营广寒寨垦殖场、国营五陂下垦殖场,共4个垦殖场。

1969,泉江公社并入高坑镇,麻田公社并入新泉公社,茅店公社并入万龙山垦殖场;其他未变动,全市共19个公社,9个镇,4个垦殖场。

1971设置4个区,区辖公社、镇、场。

城关区,辖萍乡镇、高坑镇、青山镇、郊区公社、国营五陂下垦殖场。

上栗区,辖上栗镇、金山公社、桐木公社、长平公社、福田公社、东源公社、赤山公社、彭高公社、国营鸡冠山垦殖场。

芦溪区,辖芦溪镇、宣风镇、上埠镇,新泉公社、张家坊公社、南坑公社、长丰公社,国营万龙山垦殖场。

湘东区,辖湘东镇,荷尧公社、老关公社、下埠公社、排上公社、东桥公社、麻山公社、白竺公社、腊市公社,国营广寒寨垦殖场。

安源镇划归安源煤矿管辖

全市共4个区,8个镇,20个公社,4个垦殖场。

1972年,安源镇又从安源煤矿划出,归城关区管辖;芦溪区增设麻田公社、茅店公社;湘东区增设源湴公社、龙台公社;其他未变动。全市共4个区,9个镇,24个公社,4个垦殖场。

1974,芦溪区增设河下公社,其他区无变化。全市共4个区,9个镇,25个公社,4个垦殖场。

1983年,麻山公社改为麻山乡,撤销萍乡镇,原萍乡镇范围划分为凤凰街、八一街、东大街、后埠街、丹江街5个乡级街(街道办事处),其他未变动(仍为公社、镇、垦殖场)。全市共4个区,8个镇,24个公社,1个乡,5个街。

1984年,公社、垦殖场全部改为乡,镇仍称镇,街仍为街。

城关区,辖凤凰街、八一街、东大街、后埠街、丹江街,青山镇、高坑镇、安源镇,郊区乡、五陂下乡。

上栗区,辖上栗镇、金山乡、桐木乡、长平乡、东源乡、赤山乡、彭高乡、福田乡、鸡冠山乡、

湘东区,辖湘东镇、荷尧乡、老关乡、下埠乡、排上乡、东桥乡、腊市乡、麻山乡、龙台乡、白竺乡、源湴乡、广寒寨乡。

芦溪区,辖芦溪镇、宣风镇、上埠镇、银河乡、南坑乡、长丰乡、新泉乡、麻田乡、华云乡、张佳坊乡、万龙山乡。

全市共4个区,9个镇、29个乡、5个街。

1985,上栗区从鸡冠山乡析出杨岐乡,其他未变动。

 彭福川 整理

201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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