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通常有抬头、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抬头 抬头主要写死者的生前职务、职业等,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写。
2.正文 正文主要写明立碑者对死者的称谓及死者的姓名。如“先考王君××大人之墓”。
3.落款 落款写明立碑人的身份、姓名。立碑时间可写可不写。
【注】墓碑正中一列,题字讲究字数,雕刻的字数在古代必须合乎大小黄道。
小黄道——“生老病苦死”。周而复始推算,最后一字落在“生”、“老”两字为吉利,比如1,2,6,7,11,12,16,17等字数为合;以落病,苦,死为凶,即3,4,5,8,9为忌。
大黄道——“道远几时通达,路遥何时还乡” 大黄道中走车旁的字吉利。当字数多于12个时,也可循环使用。
【例】1.先考王君〇〇大人之墓
生老病苦死生老病苦死,忌。
2.先考王君〇之墓
生老病苦死生老,吉。
3.显考〇〇〇老大人之墓
道远几时通达路何日还,吉。
【链】《礼记·曲礼下》:“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