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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隐街道积极发挥社区综合事务监督委员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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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隐街道积极发挥社区综合事务监督委员会作用

来源:西湖网??????2011年08月10日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灵隐街道结合城市社区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城市社区综合事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社区事务监督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注重发挥民主作用。定期召开监委会成员会议,对社区及小区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充分发扬民主。通过把具备一定财会、工程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党员、社区居民代表、小区业主代表纳入综合事务监督委员会,收集社区各级层面的民情民意,集中解决城市社区建设中的民生问题。如针对社区的车辆管理、邻里纠纷、绿化以及老住宅社区基础设施较薄弱等问题,召开监委会成员会议,成立专管车辆小组,实行全时段巡查;采用路面硬化措施增加泊车位,在解决部分停车难问题的同时,减少绿化带因车辆停而放造成损害;在调解纠纷上,以党支部为单位,成立“和事佬”调解小组,划片分工处理邻里纠纷。

注重发挥监督作用。积极参与监督,监督过程中对有关管理事项存在异议的,可以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提出,并要求社区两委进行回复。加强对社区财务开支、资源经营管理、物品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重大公开事项的监督,公开内容的真实、具体、全面等情况须由社区综合事务监委主任进行审核并签字;加强对社区干部履行“四不”承诺情况的监督,看工作中有无失职渎职、不思进取,作风上有无松懒散等行为,并及时与街道纪工委反映。通过发挥社区监委作用来推动社区“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深化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注重发挥纽带作用。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在干部和群众之间架设一座“连心桥”,充分发挥监委会密切干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如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结合“网组片”,实行社区监委成员分片联系、分区负责,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及时传递文明城市创建的决心,提高居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或不定期走访基层群众,了解掌握居民群众对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反映信息,接受居民群众对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反映,并及时与社区“两委”、街道纪工委沟通。

(作者:辛晓荣编辑:张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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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天下华林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