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闹市钉子户碰上了“反公地悲剧”

 别笑我 2012-04-21

2010-07-02 12:40:34

归档在 时评 | 浏览 10616 次 | 评论 16 条

闹市钉子户碰上了“反公地悲剧”

文/魏英杰

位于北京曙光西路的那家闹市“钉子户”最近火了。先是有网友把照片发上网,又有人给市领导留言反映情况,近日央视《新闻1+1》出手,对这几间破旧平房的前生今世进行全景式解读,试图找出钉子户求着有关部门搞拆迁的深层原因。

正如报道所述,这户人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钉子户,而是被钉子户了。2003年的时候,这里搞房产开发,由于两兄弟对相关补偿表示不满,未能达成协议。之后高楼拔地而起,用不着这块地,也就没有部门来管他们。到了2005年这里开始道路施工建设,出于若干原因,道路经过此处被迫瘦身,但也没人找上门来。直到今天,这几间破旧的平房仍然挺立在马路边上,既堵车又堵心。

究其原因,并不是这户人家想当钉子户,也不全因为“过了这村没这店”,而实在是这几间平房太不给有关部门面子——它凑巧位于一个三不管地带,属于谁管还说不清楚。相关部门的说法无非是,东家说这归西家管,西家又说这该东家负责。更有趣的是,这条道路“竣工”三年,由于这户人家尚未搬离,负责道路项目的办公室也一直不能搬走。几个方面就这么对峙着,共同创造了这一闹市钉子户的奇观。

如果说各地不顾民众利益而发生的强拆事件是法治社会的悲剧,挺立在北京闹市街头的这处钉子户,却是公共利益受损的一个标本。

这表明,于公共利益的庞大身躯下,还隐藏着这样那样的部门利益。那些以公共利益名义进行的拆迁活动,或许只有当它与部门利益或商业利益互相一致的时候,才能获得坚决果断乃至于蛮横无理地执行;否则的话,即便是实实在在影响了公共利益的问题,也可能得不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尤其是,问题所牵涉的部门越多,情况越复杂,维护公共利益的难度也就越大。

在经济学上有个术语可以形容这种情形,就叫作“反公地悲剧”。许多人熟知的“公地悲剧”理论,描述了人们不受限制地过度利用公共资源的后果。1998年,美国迈克尔·赫勒教授所提出的“反公地悲剧”理论则指出:如果在公地内存在很多权利所有者,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每个当事人都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该资源或者互相设置使用障碍,从而没有人拥有有效的使用权,这就可能发生“反公地悲剧”,导致资源的闲置和使用不足,造成浪费。

打个比方,这就像一扇安装了十几把钥匙才能打开的大门,这些钥匙分别归不同的人保管,而这些人又往往无法同一时间到齐。显然,打开房门的机会非常小,房子的使用率也就非常低。虽然这是经济学上的一个理论,主要涉及公共产权和私人产权的界定等问题,但把这个概念用到政府部门运作及如何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同样具有很强的阐释性,而且人们并不感到陌生。

北京闹市钉子户碰上的就是类似的困局。虽然房子的产权并无疑问,然而涉及房屋拆迁,它既可以归乡政府管,也有理由找市政道路部门交涉,再加上部门变动、人事变迁及地价上涨等因素,结果多头管理变成了互相推托、无人问津。在这其中,受损的何止是当事人,还有看得见的公共利益。每天那么多车辆,那么多人打这里经过,抱怨连天却无济于事,这难道不是典型的“反公地悲剧”吗?

找到问题的根源,解决起来其实也不麻烦。既然有关部门互相推托,那么只有由上级部门出面,召开协调会,让各部门有所牺牲、互相妥协,合力促使问题获得解决。这样的话,固然可能牺牲一点部门利益,却成全了公共利益,也免得这户人家到处求人来拆自家房子。

2010年7月1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