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习水“骷髅帮”42骨干获刑 曾教新人杀人练胆2012年04月21日 12:52来源:贵阳新闻网 作者:黄黔华 该团伙发在QQ群空间的成员照片 本报讯 近日,习水县“骷髅帮”涉黑案在当地一审宣判,42名骨干成员分别获刑。据介绍,这个以苏某等人为首的涉黑团伙,被摧毁前成员最多达到100余人,其中有不少系青少年,甚至在校学生。 以30多岁的苏某为首的这个涉黑团伙,因涉及案件众多,人员数量庞大,还裹挟了不少在校学生参与,一度被十分关注。据介绍,该团伙从成立之初,就要求参与者在身体上纹上骷髅图案,自称为“骷髅帮”,建立“骷髅帮”QQ群,还在网站上设立“骷髅帮”贴吧,并要求新加入者喝血酒表忠诚,抢劫、抢夺或杀人练胆量。 据介绍,该团伙自2008年成立以来,以习水县城为中心,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屡屡滋事、插手民间经济纠纷,还通过组织妇女卖淫、贩卖毒品、在赌场强占“干股”等手段非法获利,并打、杀伤多人。 习水县人民检察院经过甄别后,对其中42名骨干成员提起公诉。涉嫌罪名包括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抢劫、贩毒、强迫妇女卖淫、容留妇女卖淫、聚众斗殴等多项。而作为团伙“老大”的苏某,依法需承担团伙所有罪名的指控。 4月19日,记者从习水县人民法院获悉,经过开庭审理后,该院支持了公诉机关几乎全部指控,依法对42名骨干成员做出一审判决。其中,团伙“老大”苏某及另外3名主要成员,分别获刑20年、19年,其余39人分别为19年至11个月。 据称,以苏某为首的这个特大涉黑团伙案中,涉案人员多数系青少年,还有许多学生。因此,宣判时法院租用了可容纳600多人的报告厅,允许大量市民进入旁听,还组织了多所中小学学生,分批次接受法制教育。 (本报记者 黄黔华) 案情回放 2011年3月14日,习水县桑木镇一茶馆遭抢劫一案使该团伙彻底暴露(本报曾报道)。当年4月20日,习水警方成立专案组侦破该案。此后,该案被贵州省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截止当年9月,该团伙绝大多数骨干、成员被抓获归案,仅被刑事处罚或批准逮捕的就有73人,另有23人受到治安处罚。 警方向公诉机关移送的材料称,这个涉黑团伙人员最多时有180多人。 |
|
来自: qinhuanwei > 《民主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