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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社会裂纹加速蔓延——评“毒胶囊事件”

 渔翁很快乐 2012-04-23

警惕社会裂纹加速蔓延——评“毒胶囊事件”

2012年04月19日 20:50:11

  (一)
   2012年4月15 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披露,浙江省新昌县一些企业使用含铬的工业明胶生产药用胶囊,这些工业明胶由河北、江西等地的明胶生产企业用皮革废料经生石灰处理后制作而成,内含铬、铅等多种重金属,其中,铬含量超标20~40倍,最多达90多倍。铬,是一种毒性很大的重金属,容易进入人体细胞,对肝、肾等内脏器官和DNA造成损伤,在人体内蓄积具有致癌性并可能诱发基因突变。所以,该县用工业明胶生产的药用胶囊是名副其实的“毒药”。据记者调查,仅在新昌县,其毒胶囊年生产规模就达1000亿粒左右,这意味着,我国13亿人每人每年可以“分享”77粒毒胶囊。[①] 也许,这还是“冰山一角”。
   有些患者看了电视,马上作出反应,扔掉疑似毒胶囊,仅服用里面的药粉;也有电视台介绍更为“先进”的方法,用馒头、香蕉、黄瓜等食物做“胶囊”。很快,医药专家甚至卫生部长在电视上点评这些做法说,直接服用胶囊里的药粉,或者用食物做“胶囊”都不安全。这样服药既会刺激食道或胃肠道,对身体不利,又会使原来设计的“延迟释放”作用失效,破坏了药效。[②]
   于是,“毒胶囊恐慌情绪”迅速在全国蔓延!
   虽然“毒胶囊事件”形势严峻,但有关部门仍然按规定动作例行公事:媒体曝光细节,执法部门按图索骥,封厂、抓人,被曝光药品下架,官员安抚媒体受众,说仅局部存在问题。
   然而,这一次“毒胶囊事件”与以往的“毒食品事件”很不一样。
   如果这一次仍然像过去一样仅仅启动“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并认为熬过“民众情绪恐慌期”,一切又会趋于平静,那恐怕就过于乐观了。
   过去面对“毒食品”,人们往往怀有鸵鸟心理,“我可以选择不吃”,“我不一定吃到”,“毒蔬菜未必致癌”,“我用进口奶粉”。这一次,含铬毒胶囊确定无疑致癌,并且人人无法拒绝。毕竟,人人都离不开胶囊药,而且胶囊药服用量随年龄呈上升趋势。
   过去,农民可以不吃自己种的毒蔬菜,地沟油制作人可以不吃自己精炼的地沟油,奶制品生产者也可以不吃自己制作的三聚氰胺有毒奶制品。但是,这一次,毒胶囊的所有相关生产者(包括老板和工人)及其家人都有可能吃到自己生产的毒胶囊。因为数量巨大,“流域”广泛,人人无法拒绝。
   
  
  不仅如此,由于常人完全无法区别药胶囊是否有毒,所以,不仅民众可能会继续服用毒胶囊,而且绝大多数官员也无法拒绝毒胶囊,这包括渎职的药监局长、质监局长、卫生局长,甚至卫生部高级官员及其家人。
   可见,面对与过去不一样的“毒胶囊事件”,如果有关部门心存侥幸,掉以轻心,极有可能会加深我们社会的裂纹,不仅官民裂纹继续“深化”,而且,高中级官员之间也会出现裂纹。因为,你不可能指望一个经常服用毒胶囊的下属与你同心同德走向“四个现代化”。
   因此,这一次处理“毒胶囊事件”不能“见子打子”例行公事,不能期望卫生部长的“对我们的药品,对企业家的诚信,对医药卫生事业还是要有信心”[③]一句话解决国人对国药的信心问题;这一次需要在药品监管制度层面有一些实质性进步,以便全体国民和中高级官员能够对国药恢复信心。
   为此,有关部门目前至少应该做好以下几件实事:
   首先,政府应该以其信誉作担保,迅速组织合格达标的药用空胶囊,配送至各地药品销售门市,以便民众购买并自行替换疑似毒胶囊。这会有效安抚民众,大大缓解国人的“毒胶囊恐慌情绪”。若各类医院能够免费为患者提供合格达标的药用空胶囊,则效果会更好。
   其次,应该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及制度,迅速组织药监、质监、卫生、工商等执法部门,马上查封所有胶囊药生产企业的原料进货票据,并立即对其所有胶囊药和库存空胶囊取样封存,以备检验辨别。如果这些执法部门人手不够,则应动用警察和武警,帮助执法部门迅速完成这项工作。所有这些行动都应通过媒体向公众公开,以求公众认可。随后,根据样品的检验结果和进货票据的分析[④],对使用毒胶囊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并对责任人追究经济或刑事责任。使用毒胶囊的国有企业责任人,至少应该开除;渎职的执法部门领导应该引咎辞职。
   第三,应该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法规和制度,比如,政府对所有制药企业派驻专职监察员,全面负责该企业的药品原料安全;制药企业的原料进货资料全部上网,接受实时监督;全面改革样品药的抽样检测制度,改企业自检为执法部门强制检测,并实行定期定批抽检与随机抽检相结合;……
   (二)
   目前处理“毒胶囊事件”的最大弊端是,紧急预案的规定动作主要集中打击了毒胶囊产业链的上游,而放过了大多数使用毒胶囊的制药企业。其实,使用毒胶囊的制药企业才是真正应该重点打击的对象。因为,“没有生意就不会制毒”!(这里套用“拒绝鱼翅保护鲨鱼”的那句公益广告语,“没有生意就没有杀戮”)
   其毒之源在药厂。扼制住了制药企业,毒胶囊产业链的上游就没有生意,“制毒”自然也就停止了。这才是治本之策。
   如果不是从完善药品监管制度入手、从使用毒胶囊的源头着手,那有关部门对毒胶囊的治理打击行动,就可能会演变为“演戏”,最终又是以惩处几个小人物、替罪羊收场。如果这样,那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一次次毒药品事件就会频繁骚扰有关部门。(因为有良知的记者肯定会层出不穷)
   更严重的是,毒药品事件频频发生,会使国人对国药彻底失去信心。因为人人无法拒绝药物,所以人人都会觉得缺乏安全感。
   更需要警惕的是,如果“毒胶囊事件”没有触发药品监管制度的实质性改进和完善,反而触发了“特供药品”启动程序,有“条件”的纷纷搞“特供药品”供应基地,那我们社会的裂纹就会加速发展,并极有可能蔓延到高层。
   2012年4月19日
 
 
   附相关资料(主要来自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的《胶囊里的秘密》节目):
   资料一,据电视媒体报道,有毒空胶囊生产企业老板明确说,他们是“根据客户(即药厂)需要生产不同质量的胶囊”。——这充分说明,“‘毒’需求催生出‘毒’供给”,这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资料二,明胶生产企业将工业明胶卖给药用胶囊生产企业,一般会让药用胶囊生产企业签一份《工业明胶购销合同》,该合同声称,“厂方提供的明胶为‘蓝矾皮’加工的工业明胶,不得用于食用和药用,购买方如违反则承担完全责任,提供产品的厂方不负任何责任”。这种连小学生都能够破解的“迷局”,就是明胶生产企业卸责、药品监管部门渎职的“挡箭牌”。而且,这个“挡箭牌”安全运行了很多年!
   资料三,在制药企业,进厂原料未经检测,检验人员就在铬的检测项目栏填写了“合格”的字样;同样,并没有对重金属铬进行检测,胶囊药就直接包装成箱,贴上合格证出厂了。——制度只写在纸上,这是中国特色。
   资料四,制药企业介绍说,不同价格的胶囊药,他们会使用不同价位的空胶囊。换句话说,胶囊药的毒性随药品价格下降而呈上升趋势,并且,越是民众需要的基本药物胶囊药,其毒性就可能越大。
   资料五,《中国药典》规定,生产药用胶囊所用的原料明胶至少应达到食用明胶标准。按照《食用明胶》行业标准,食用明胶应当使用动物的皮、骨等作为原料,严禁使用制革厂鞣制后的任何工业废料(皮革在加工鞣制时使用了含铬的鞣制剂,往往会导致铬残留)。——对于毒胶囊来说,这基本上就是“一纸空文”!
 
 
   



 
   [①]CCTV新闻频道:《胶囊里的秘密》,《每周质量报告》栏目,播出时间2012年4月15 日。
   [②]舒晶晶:《卫生部长谈毒胶囊:对中国药品要有信心》,网易/新闻中心/热点新闻, 2012年4月18 日。
   [③]舒晶晶:《卫生部长谈毒胶囊:对中国药品要有信心》,网易/新闻中心/热点新闻, 2012年4月18 日。
   [④]同型号但不同质量的空胶囊价格悬殊(每万粒合格空胶囊的价格在60~100元左右,有毒空胶囊却只要40元左右),仅从真实的进货票据中就可以查实。若其票据作假,而又在实物样品中检验出毒胶囊,则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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