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维权监管” 缺席产品质量安全治理
廖保平
工业明胶流入食药领域已然“惊魂”,人们的安全焦虑日渐加深,对事件、问题的评论充塞耳目。 浏览近日评论,离不了要求监管部门加强监管,严厉查处相关企业;对监管部门的失责要严厉问责。与此同时,相关部门纷纷表态,质检总局说要全面检查使用明胶食品企业,连公安部都表态要挂牌督办胶囊案,一场明胶歼灭战似要打响。 不过,结果或许不容乐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孙忠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是说了吗:“药监局肯定有责任,但实话实说,药监工作人员才有多少?根本不可能深入到每一家药厂的每一个环节,明明制定了GMP(药品质量认证),但企业就是不执行,该怎么办?” 肯定有人会说,一家一家深入,年年深入,月月深入,日日深入,还能怎么办?这不是不可以,药监局要监管全国数千家制药企业,以目前人力去“排检”而非“抽检”,只能累趴下,要不就增加人手。最有可能的情形是后者,那意味着纳税人要缴更多的钱养更多的监管者。倘若花更多的钱能换来产品安全是值当的,问题是,真能买来安全吗?常见的情况是,一个为监管而设的机构膨胀之后,有可能人浮于事,更重要的会多开源流为成员谋福利,权力出租,被监管者输送利益之后一家亲,监管成为一句空话,人员增加了,安全回到原点。而且“请神容易送神难”,再要精减机构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所以,我一直对这种一有坏事就嚷着要政府管一管的倾向抱有警惕。前两年说到公共场所禁烟,也有人恨不得监管部门派执法人员上街去抓烟民,可是天啊,中国有3亿烟民,得有多少执法人员才够用?为什么就没有想到通过公民主张自己的权利来解决?即在公共场所,不吸烟的人主张自己的健康权来反对吸烟者,达到控烟目的。就像前些年住在北京的李文(李敖之女)会为隔壁的鸡鸣狗叫、内衣外晾、草坪种菜而打官司,换来一片好空间。 对于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以及其他产品安全也是一样的道理,固然需要通过严格监管、严厉查处来换取安全,可是相对来说,生产者数量总是大于监管者,确实存在监管者三头六臂也忙不过来的情况,尤其是对监管者问责不力,检测标准偏低、技术落后,监管之力更显微弱,坊间返祖式的安全自保招式即是证明。 产品最终要面对公众,公众是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最终受害者,公众最有权利、最有动力对问题产品说“不”。现在的情势却变成了“惹不起,躲得起”,瘦肉有“精”,就暂时戒掉猪肉,胶囊有“毒”,就创土法吃药。这些年发生了那么多的食品安全事故,包括三聚氰胺事件,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极少看到公民站出来状告生产厂家,直至让老板倾家荡产、厂家倒闭关门的鲜活例子。换言之,不良商家就没有陷入维权式监督的“人民战争的海洋里”,所有的指望都押在相关部门身上,结果又总是走在监管一阵紧、一阵松,问题重复不穷的循环之中。这说明这个社会仍然在迷信用权力解决问题,不习惯用权利解决问题,结果总是被权力的两面性伤害,产品监管只是其一。 将权力对企业的单一行政监管,变成权力对企业的行政监管和权利对企业的“维权监管”相结合,才能织成疏而不漏的监管大网。自己的权利自己最关心,公众对附着于产品上的权利是每时每刻都会关心的,不会因为监管部门的懈怠、腐败而松驰,他们为了讨回自己的权利可以掉一层皮,问题在于如何激发公众的维权意识,建立一套可靠的司法体系,让公众的维权渠道畅通、成本降低。 现在,公众维权意识确实有待提高,而司法不给力才是根本原因。一些地方视商家为“财神爷”,一方面对违法违规企业,“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一方面人为地为消费者设置维权障碍,典型的事例是几年前的三聚氰胺事件,有消费者提起诉讼,当地法院居然不予立案。有纵容就有胆大包天,今天我们走到如此危急的产品安全境地,可谓是自食苦果。 在司法健全的情况下,能够通过自身的维权监督商家提供可靠产品的公民,才有能力去监督更强势的监管者,能够监督监管者,监管者才会上心用力去监管商家。所以,问题最终还是落脚在公众如何“维权监管”上,这已经是我们不得不面对,不得不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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