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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弱势群体完成学业的措施
2012-04-23 | 阅:  转:  |  分享 
  
周良庄中学关于弱势群体完成学业的措施

时代在发展,人们的思想在进步,如今自上而下,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振兴民族的希望在人才,培养人才的希望在教育”,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社会主义建设输送人才,在学校,教师往往青睐品学兼优的学生,对他们常常关注有加,但我们始终不能忘记学校中的另一个群体,这就是所说的“弱势群体”。他们的人数在班集中不是很多,很容易被教师忽视或放弃。为使这个“弱势群体”圆满完成学业特制订以下措施:

一、提高认识,实现教育的公平

新课程更加强调教育的公平和学生的权利。忽视和放弃这部分“弱势群体”,就与新课程传递的精神背道而驰了。作为教师,爱的天平不能失衡,需要公正的双眼和火热的心灵去关心和爱护他们,使他们和其他学生一样健康成长。快乐生活,成为祖国的建设者。每位教师都要认识到“学生是上帝,没有学生就没有教师”的思想,时刻提醒自己不能因为学生“弱势”就放弃对学生的教育。对“弱势群体”的教育必须要有耐心、有信心、有决心。生活上多关心,学习上多关注,增强他们的信心,快乐、圆满完成学业。

二、深入调查,划分“弱势群体”

把“弱势群体”的特征尽可能全面的呈现在教师面前,采取发调查问卷、与教师学生交流、与家长代表座谈等等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总结我校“弱势群体”的四个方面的特征。1、经济“弱势”,2、品格“弱势”,3、学习能力“弱势”,4、性格“弱势”。针对不同的“弱势”,采取不同的关注方法。

三、千方百计,关注弱势群体

1、学校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社会力量,关注经济“弱势”。组织教师下村调查学生家庭情况,并积极寻求乡干部的帮助,请求他们帮忙核实,并及时在学校张榜公布,力求“准”字当头。同时,为学生争取社会团体、个人的社会救助。让贫困生享受到除了国家之外的社会再次救助。形成一套符合校情、生情的学生救助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了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学的情况,为“弱势群体”顺利完成学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教师全方位关怀,关注品格“弱势”生。

品格“弱势”生自控能力差,违纪对他们而言是家常便饭,染有不良习性,生活态度消极,而且有部分是家长都无力管教的。我们要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他们展开关注。

(1)多与家长取得联系。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在校的情况,让他们对学生在校表现心中有数,从而能够对学生进行及时有效的家庭教育,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

(2)教师多加关注。班主任教师主动去到这些学生的家中进行家访。一方面,取得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另一方面,让这些学生感受到教师对他们没有放弃,依然在对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还有就是班级中学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如父母去世,班主任要组织学生代表去学生家中探视与安慰,让学生感受的教师的关心与集体的温暖。

3、学生互助,关注学习能力“弱势”生。学习能力“弱势”生由于长期处于倒数和低分,逐渐丧失对学习的兴趣,有些甚至自暴自弃,发展成为学习能力、品格双重“弱势”。对于这种情况,班主任教师要成立学生学习互助组,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负责帮助一到两个学习成绩后进的学生,形成一种互帮互助、共同提高的和谐班级氛围,让学习能力“弱势”生深深感受到教师、同学都没有歧视和放弃他们。

4、学校、教师协力,关注性格“弱势”生。性格“弱势”生多性格内向,不善言辞,拙于表现,懦弱胆小。学校和班级针对他们的特点,经常性的举办一些活动,如文艺表演,体育竞赛,课前演讲,才艺展示等等,让他们参与到活动中来,锻炼他们的胆量和与集体协作的能力。

四、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专指父母是外省市或本市外区县在我区务工人员,子女随父母在我区暂住,年龄在6至15周岁之间,需要在我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儿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应年级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校接受义务教育,须持有暂住证、原户籍证明、务工证明、住(租)房证明、原籍或天津市儿童预防接种证,向学校提出申请,注册临时学籍。由原籍转入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除须具备以上规定条件外,还需由原所在学校开具转学证明。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在教育教学、教育收费、评优奖励、考试竞赛、文体活动、加入团队组织,及免收学杂费、免收书本费等方面均实行与我区学生同等政策。不得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独编班。要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个体差异,坚持因材施教,促进全面发展,对在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有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帮助。力争让每一个学生在学校能够学得好、留得住。





20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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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吕宝庆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