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文龙是明朝任命的东江总兵,天启三年加封左都督,赐尚方宝剑。作为封疆大吏,手握重兵又孤悬海外,所以毛文龙肆无忌惮,飞扬跋扈,索要军饷以百万计,得不到满足则动辄威胁朝廷,甚至公开向朝廷叫嚣 “牧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熹宗、思宗两朝都对毛文龙无法辖制,只得不断给他升官进爵,加以笼络。 到袁崇焕再度被启用的时候,这位毛总兵在皮岛已经俨然是独立为王,种种劣迹到了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 一、攀附朝中权贵、结党营私、贿赂阉宦、拜魏忠贤为义父。 二、屡屡不听调遣,宁锦大战打得惊天动地,东江镇却不出一兵一卒救援,也不进袭后金后方以为策应。 三、拒不接受朝廷派文官监察核数。 四、公然在军营中蓄养娼妓歌优,强抢良家妇女,部队军纪涣散,战斗力极差。 五、虚报部队员额、侵吞军粮、冒领巨额军饷,多次以军饷不足,部队即将哗变,蒙骗、要挟 六、令人发指地屠杀难民,用难民的人头冒功。 毛文龙的必死之罪 大量事实证明,文龙自据有东江后,独霸一方,骄横跋扈,其后更背着朝廷,一再进行通敌叛降活动。袁崇焕在斩毛文龙时所宣布的十二大罪,并非什么凭空捏造或随意上纲,而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 罪之一:“专制一方,军马钱粮不受核。” 1、毛文龙自称拥兵二十余万。朝中对此极表怀疑,天启六年,姜曰广、王梦尹奉诏出使朝鲜,准备到毛营阅视,毛文龙却口出悖言说:“阅不阅在我。不惟阅不阅在我,并他去不去亦不由他也。”姜、王回朝后疏言:“文龙兵册十五万,能用者只二三万;”登莱道王廷试则额定为二万八千人。 2、《国榷》也承认:文龙“渐骄恣,所上事多浮夸,索饷又过多,岁百二十万,兵二十万,朝论多疑而厌之,以身握重兵,又居海岛,莫能难也。” 3、朝鲜方面也曾指责说:“毛都督欲使我国称颂其功,虚张军兵之数云,无理甚矣。” 罪之二:“说诳欺君,”杀降冒功。 1、文龙入据镇江之初,即遭后金还击,“斩游击刘某及兵千五百级,文龙仅以身免。”但毛文龙匿败不报,为登莱通叛王一宁告发,由于毛文龙“媚魏忠贤为奥援”,王一宁反被诬,逮治论死。 2、天启四年,“时秀水谭昌言为登莱参政。毛文龙药辽人舌献俘,昌言廉得之,密与解药汤,旬日舌清乞命,皆辽人也,言其实,编为农。” 3、同年七月文龙又报三捷,“献俘十二人,而稚儿童女居其八,(袁)化中力请释之,因言文龙叙功之滥,忠贤素庇文龙,益不悦。”后来,袁化中被拷死狱中。 4、天启五年八月,户科杨文岳曾就毛文龙献俘七名,途至广鹿岛又换回六名一事,上疏参驳说:“臣闻之不胜惊疑。夫献俘一事,奏之皇上,告之祖宗,用以远播威德,昭示宠灵,此何等大事,乃忽然解来,忽然解去,前解者,不知何以遽发?后换者,不知何处解来?支吾不一,真假莫知。以报功则涉混,以对皇上则似欺。乞严敕该部查审真伪,仍谕毛文龙,以后开报军情务从真实。” 5、对于毛文龙的冒捷献俘,不仅“中朝颇知其妄”,朝鲜方面的记载也是明确的:“(李)廷龟曰:(毛)都督不修兵器,不炼军士,少无讨虏之意,一不交战,而谓之十八大捷;仅获六胡,而谓之六万级,其所奏闻天朝,无非皆欺罔之言也。” 罪之三:“刚愎撒泼,无人臣礼。” 毛文龙公然叫嚣:“牧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等语。联系到毛文龙曾于崇祯元年春突然拥兵至登州,声言索饷;以及他致皇太极的私通信件中有“尔取山海关,我取山东”之语,可见事情并非偶然的巧合。 罪之四:“交结近侍。”这也不是指魏忠贤专权时期的一般应酬,而是指派遣心腹,“辇金京师,拜魏忠贤为父,”实质是结为团伙,即所谓“文龙与魏忠贤相因而相藉者也。 有人说袁大人为魏阉修生祠可杀否?可惜啊,袁大人只是说说而已,逗魏阉玩儿,事实上并没有修。 魏忠贤曾“使其党论崇焕不救锦州为暮气,”迫使崇焕不得不乞休致仕,只是在忠贤伏诛后才得以复用。而毛文龙的情况却完全不同,他“务结中贵,以为自固之计,”故“东江岁饷百万,大半不出都门,皆入权宦囊中”。 事实上,在王化贞被处死之后,魏忠贤便成了毛文龙的后台,不仅冒捷冒饷得以通行无阻,而且谁参劾毛文龙,谁就得遭殃,象王一宁、刘之凤、夏之令、袁化中、姜曰广、王梦尹等,或被论死,或被斥逐,这都是魏忠贤庇护毛文龙的结果。甚至在魏阉伏诛之后,仍出现了“内官王国兴擅到海上,称密旨召毛文龙,踪迹诡秘”的情况。可见毛文龙与宦官的关系,实在并不寻常。 罪之五:敌攻铁山,“逃窜皮岛,且掩败为功。” 1、毛文龙常常临阵逃窜,不敢接战,即《李录》所说的“有同群羊之见猛虎”。 2、掩败为功。就在铁山惨败之后,毛文龙即上报宣州、义州等处“五捷”,但考之《东华全录》,后金在破铁山后,并无与毛文龙交战之事,所谓五战五捷,实皆虚冒。 3、袁崇焕指出:“铁山一攻即破,毛不能以一矢加遗,而朝夕报功。” 罪之六:“开镇八年,不能复辽东寸土。” 崇祯元年,山东总兵杨国栋就曾指出:毛文龙“专阃海外八年,糜费钱粮无算,今日言恢复,明日言捣巢,试问所恢复者何地?所捣者谁巢?” 有的人又要列出所谓毛文龙“收复”的一大串失地的名单,试问:毛文龙授首时还有那些在他手中?都丢光了!!! 作为统筹全辽战局的督师,对毛文龙的所作所为,经过查证、并在开导无效之后,毅然斩之,这难道不正是一种负责的表现吗?! 罪之七:“私通外夷。” 这不仅仅是“擅开马市”,即“文龙在岛中广招商贾,贩易禁物,名济朝鲜,实阑出塞,”“私通粟帛,易敌参貂,藉是苞苴,为安身之窟”的问题;更为严重的是通敌叛降。 《崇祯纪事》载:袁崇焕奏报中有“文龙逆迹昭然”之语,崇祯帝在覆旨中也明确指出:毛文龙“通夷有迹”。 毛文龙在致皇太极信中提出的:“尔取山海,我取山东,若从两旁夹击,则大事成矣,我不分疆土,亦不属尔管辖;” “结局之期,你如何待我,如佟、李之隆我不肯,如西夷之头领隆我,我亦不肯;”以及他准备拿已归正明朝的刘兴祚兄弟与后金作交易等等,就足证毛文龙确是罪在当诛。 崇祯二年5月29日,袁崇焕亲赴岛山,在那里会见了从皮岛赶来的毛文龙。袁崇焕向毛文龙提出:皮岛设文官监军,粮饷由宁远转发,改编部队,连谈三日三夜,毛文龙始终不同意,在毛文龙举办的晚宴上,袁崇焕暗示毛文龙希望他急流勇退,也遭到毛文龙的拒绝。 作为毛文龙的顶头上司,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当面下达的工作指示都遭到毛文龙的无理拒绝,袁崇焕又怎么能够指望自己远居宁远或者山海关时毛文龙能够服从调遣呢?! 至此,袁崇焕已经是仁至义尽。6月5日,在袁崇焕的营帐中,当着毛文龙的诸多亲信,袁崇焕历数十二大罪名,用尚方宝剑取了毛文龙的首级,收回毛文龙的将军印和尚方宝剑,同时收编了毛文龙的部队。经清查,东江镇将士为28000人。 袁崇焕杀毛文龙是迫不得以,但必须得杀!此举冒了极大的政治风险和军事危险性。 毛文龙的桀骜不驯、拥兵自重、不服节制,都与袁崇焕的平辽方略格格不入,袁崇焕一上任,宁远、锦州、蓟州各处军事要地都曾发生兵变,要整饬军纪,首先就要解决毛文龙这样的“独立王国”,否则辽东地区的政令军令无法统一,平辽复土就是一句空话。 从体制上讲,毛文龙是手持尚方宝剑的封疆大吏,即使有罪也只能由皇帝下旨诛杀,袁崇焕擅杀大将,是严重的侵犯了君权。将毛文龙押解北京,交由皇帝去处置,才是最合理的方式。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袁崇焕亲赴双岛解决毛文龙问题,无疑是虎口拔牙,和平手段解决不了,就必须通过暴力手段解决,既要保证拿下毛文龙,又能平稳的接收部队,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方式将毛文龙就地处决,是唯一可行的办法,任何犹豫、拖延,都可能酿成无法控制的局面。 程本直在《漩声纪》中对斩帅问题有一段总结性的评论: “客亦闻夫年来国中所议文龙乎?否也。 曰虚兵也; 曰冒饷也; 曰假俘假捷以骗功骗赏也; 且曰尾大也; 曰鞭长也; 曰一跋扈将军也。 自武登抚相与争而去,其欲得而甘心于文龙者,非一日也,非一人也。辱白简、挂弹章可数百计也。 是左右诸大夫皆曰可杀, 国人皆曰可杀也。 其不杀也,非不杀也,不能杀也,不敢杀也。 是故崇焕一杀之而通国快然。……是文龙之杀,文龙之罪也,而非崇焕罪也。” 程氏的这番评论,是在袁崇焕蒙受种种不白之冤,而“擅杀大帅”之说又甚嚣尘上的时候提出来的,在当时,如果没有一种为公理而抗争的舍身精神,是不敢讲这样的话的。它不仅代表着当时真正的舆论,而且也是经受了历史的检验的。 七、驱策难民到辽东去偷挖人参,不去的就不发粮食,让难民大批在岛上饿死。 八、未向朝廷申报和经朝廷批准,擅自在皮岛开马市与外国贸易,疯狂敛财。 我们再看看“民族英雄”毛文龙的“辉煌”战绩吧: 一、辽东失陷后,毛文龙带领了九十八人,渡鸭绿江袭击镇江城得手,但不久清兵反攻,镇江城又失了; 二、天启四年五月,毛文龙遣将沿鸭绿江、越长白山,进攻满清东部,被击败,全军覆没; 三、天启五年六月及六年五月,曾两次派兵袭击满清城寨,两次都大败而归; 四、天启七年正月,清兵进攻他所驻守的铁山。毛文龙大败,逃上了皮岛。 正是这支“忠义”、“神武”的毛家军,几年之后在登州发动叛乱,成为可耻的汉奸部队,毛文龙的部将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日后都叛逃后金,成为臭名昭著的叛国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