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装完好无损,而内部短损变质者。
2.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货物本身性质的变化以及货物在运送途中的自然消耗。
3.收货人逾期提取或拒不提取货物而造成霉烂变质者。
4.有随车押运人员负责途中保管照料者。
5.违反国家法令或规定,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它处理者。
对货物赔偿价格,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如货物部分损坏,按损坏货物所减低的金额或按修理费用赔偿。
要求赔偿有效期限,从货物开票之日起,不得超过六个月。从提出赔偿要求之日起,责任方应在二个月内作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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