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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积极引进总部金融机构

 cnhzzl 2012-04-26

  借着温州金融改革之风,浙江省也将大力发展该省金融业。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该省拟出台《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快做强做大地方金融机构。

  目前,浙江正在着力打造总部经济,这在杭州表现得比较明显。新加坡星展银行、澳星银行、瑞银证券及众多世界500强公司和金融机构落户。

  《意见》表示,浙江将引进各类总部金融机构,鼓励新设和引进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金融租赁等各类法人总部机构;鼓励境内外各大金融机构在浙江省设立全国性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财富管理等总部机构,或设立区域性的业务总部、营运总部、研发中心等专营机构和功能性服务机构。鼓励境内外知名资产管理公司的总部或中国总部入驻浙江省。鼓励发展各新型法人金融机构。对在浙江新设立或新引进的全国性总部金融机构、区域性专营金融机构,经认定后,由财政部给予一次性开办补贴。

  《意见》强调,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支持“浙商系列”总部机构做大做强,通过增资扩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拓展省内外网点布局,提升在全国的影响力和竞争实力。支持浙江省证券机构拓展省内外业务,提升业内综合排位,加快期货机构整合重组上市,保持浙江省期货品牌行业领先地位;积极培育地方保险市场主体,鼓励发展区域性、专业性保险机构。

  投资融资困境正在破题

  浙江民间资金投资难和中小企业融资难并存的两难困境正在破题。

  《意见》表示,浙江省大力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和股权投资机构。积极发展股权投资机构,吸引境内外知名股权投资机构入驻浙江省,培养一批本土股改投资机构品牌。以杭州、宁波、温州为重点,构建股权投资基金的集聚高地,打造“中国私募股权产业基地”。

  制定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展的政策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建立股权投资引导资金,重点投入以初创期、种子期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创投基金和天使基金。

  浙江省有关部门表示,加强地方资本市场建设,每年将新增30家上市公司,“十二五”末上市公司数力争达到400家。支持上市公司在产业转型中开展并购重组,实施产业链战略性整合。

  此外,《意见》指出,要积极利用债券市场,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各类债券品种,支持小微企业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对金融机构承销直接债务融资业务给以一定的财政奖励。

  《意见》表示,浙江正在整合资源做大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企业产权、技术产权、文化产权、排放权、林权等各类产权交易市场。积极培养金融资产交易市场,构建金融企业资产交易、债权信托等交易平台。继续深化未上市股份转让平台试点,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登记、转让、融资等提供综合服务。积极争取开展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试点,对接全国多层次资本市场。

  探索民间融资阳光化是《意见》主要内容之一,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制和增资扩股。支持民间资本发展股权投资、融资性担保互动融合的民间金融产业链,积极创新民间资本转化为科技资本、产业资本的地方资本市场,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通过股权、债权方式有序投入实体经济。

  业内人士分析,民间融资阳光化,有利于削减“非法吸储”、“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犯罪现象。民间企业特别是民间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有望得到缓解,规范、阳光的民间“金融大亨”或许不再是天方夜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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