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能够反映有关汇率的任何变化的价格提出稳定价格的买盘或达成交易;但以上条文不容许 以高于按有关交易所的本身货币计算的要约价的该另一货币的等值的价格,进行稳定价格行 动。
L.N.218of2002;01/04/2003 附表:3稳定价格行动之后的披露 L.N.12of2003
[第9条]
在本规则第9(2)条中提述的公开宣告须载有下述资料— (a)稳定价格期间的终结日期; (b)有没有采取任何稳定价格行动; (c)凡在任何稳定价格行动过程中有多于一次的购买,则该等购买的价格幅度; (d)(如适用的话)在任何稳定价格行动过程中最后一次购买的日期和该次购买的价格;及 (e)(如适用的话)超额配股权的行使程度。
4L.N.266of200306/02/2004 附表:海外稳定价格行动
[第15条]
订立有关指明条文的指明团体或 项指明条文主管当局
1.《市场行为指引》第2章—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 《稳定价格规则》 (2003年第266号法律公告)
10 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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