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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元性店”的红灯为谁明灭?

 王生不易 2012-04-28

“十元性店”的红灯为谁明灭?

 “十元性店”的客人往往是本地老头子,或者中年的外地农民工。每次的交易价10元到30元不等,微薄收入之下,这些贫困性工作者同样面临被处罚、疾病、暴力、歧视的风险。(2012年04月27日 来源农民日报)

 性交易是非法的,但是非法的性交易,不管承认与否,在中国大量存在而且滋生着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是社会的癌细胞,不断吞噬着社会和谐因素,而且多年来我们管理的方式缺少创新,认识的思维简单,处理的方式粗暴,使得这些性交易场所隐蔽而又随处可见的存在,尽管官方认为他们是失足者,她们无奈又肆无忌惮,丝毫没有安全的冒险进行着性交易。

 认为是“失足者”,除了一部分人追求奢靡的生活而出卖肉体,更多的有着各种各样的无奈,比如被骗、被强迫、被贫困所逼,这些人的背后充满了辛酸和痛苦,但是社会管理采取的单一强制性的管理方式,一定程度上还给了他们第二次痛苦和伤害,也无法杜绝性交易的存在。

 比如一个化名吴献芳的“失足者”,出生在贵州一个偏远山坳里,不堪老公的又赌又嫖,离家艰难带着两个孩子,终于在一次被骗后,走投无路之后,走上了“失足妇女”的道路。每天从早晨8点开始到晚上9点结束,全年无休,身子病了,打个点滴,好了继续,每次10到30块钱的接客。可是她害怕的不是疾病的折磨,身体的痛苦,道德的负罪感,而是管理者的处罚,一次罚款处罚的方式,让他们更无奈和必须再接150个客人。十元店的黑暗和辛酸,在她身上集中地体现出来了。

 性交易合法化目前是难于想象的,但是运动式打击处理,看似严厉的治安法惩罚,其实不仅改变不了任何问题,相反对那些处于底层的失足妇女更是一种难言的伤害,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性交易的存在,给社会带来了很大风险。报道说重庆上个月就有40人死于艾滋病,当然不全是性交易得病,但起码是一个很重要的途径。罚了不管的方式,使得“失足妇女”陷入了恶性循环之中,危害也就因此不断地分裂和滋生,“红灯”为谁而灭?警方是性交易场所的保护伞的腐败和性交易一样“隐蔽而又随处可见”。

 性交易合法化不成,失足者贫困又无法消除,社会该给这部分人一个什么样的出路?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令道德的人们十分纠结,合法化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能最大程度降低交易者的风险,又能解决长期离开性伴侣者、孤鳏老人、及其他一些人的性需求,体现了社会的人性化得一面,但合法化的风险也是很大的,尤其是在中国对“性”忌讳莫深,一旦放开是不是潘多拉的盒子?由此,我体会了李银河教授的内心狂野,既然道德和目前的法律已经阻止不了性交易在暗中发生,那么“性交易”如何管理,放开来来讨论,找出更好的管理办法,总比藏者掖着进行害人好。(肖勇)

 新闻背景:http://news.ifeng.com/society/5/detail_2012_04/27/14198065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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