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本例命主因夫妻不和事到笔者易馆求测,现将论婚姻一事简述如下:
乾:乙 乙 壬 辛 大运:甲 癸 壬 辛 庚 己
巳 酉 申 亥 申 未 午 巳 辰 卯
3 13 23 33 43 53
年月支巳酉会庚辛金,辛透制乙,庚泄于壬水生甲.
取辛为君,壬为臣,八字为印比组合结构.
巳中丙火为妻星可用,妻宫申(庚)星宫互克,申内藏壬为比肩,妻星丙火先与酉(辛)会后与申合,位置在年支.
分析完组我对他说:你一生要有二次婚姻以上,而且娶的都是"二手货".
开头他有点不好意思表述,为了验证结果,我问他你第一次结婚是否娶了个年龄比你大的远方或外地女子?此时他把经过说出:在路边"大排档"饭店认识一湖南藉女子比他大一岁多,因来往密切娶为妻.
我再问,时间应该在88年至93年之间吧?结果得到证实.运年圈定在这几年中分析,我认为最有机会结婚的是九一年辛未,何解?
1、壬运喜用主事,且己转到财旺之方,又是适婚年龄,所以应是壬运的时间.
2、九一年辛未年,辛为君为"我",可合丙财"丙辛合",流年支未与运支午又有关连"午未合"财星被邀合,且岁命运"已午未"也是旺财之局,应是婚期到,结果无误.
午运丁火出现与丙火混杂,又得乙木之生而克制君主辛金,君主受克如无解救必有灾.
信息既定就要在流年中寻找应期.
九五年乙亥,伤官生财直克君主,流年支亥亥自刑,壬甲皆伤,二亥又冲去巳丙,申亥又害入妻宫,星宫尽克妻难留,于是直断,此年妻有大灾非死即离.
命主道出此年二月(己卯)妻因病去逝,又问:师傅还能看出什么事?我说:九七年(丁丑)你还有一却,因财破印(丁克辛)又巳酉丑三会金局,印星混战又制君主,应是本人身体问题.
他说此年不慎碰伤头骨入院近一星期,不过你还是看不彻底.
经他提醒才知道,九五年二月丧妻,同年六月(癸未)与本地方一离异妇女邂逅相遇,迅即进入热恋期,十月(丙戌)续娶.
看君:你能领悟在同一年中的红、白二件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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