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暗拱、暗会的应用 暗拱、暗会不是富贵八字才可以拱,不论八字档次如何,好与坏都可以用,因为暗拱,暗会实际是一种力量、级别的运算。吉者:力量倍增,锦上添花,凶者:凶力同样大增,雪上加霜。这就是命局的造化。 一、暗拱 注:凡暗拱之局(包括暗会)只能论格局之高低,不能作为选君主取辅臣之用。因为暗拱暗会实际是八字中的一种虚神(不见之形)的气势,而不是原局所见的实神。选君、臣必须是实神才能使用。 以甲木为例,列举如下:(余类仿此) 1、甲坐子,邻边有辰字,子辰中间夹………………三个字,其中…………是…………的禄旺之地,而丑为冠带不可用。寅卯可拱。 2、甲子柱、支为…………,见…………顺排称为“连珠”,寅辰中间缺一“卯”字称为“断处”,断处夹个“卯”字是甲木的帝旺地,故为暗拱。 3、如甲子柱旁又有子,即二个字中间夹有:“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戍亥”十一个字,此时应以“天地尽七”之法则,取………………五个字止为暗拱范围,因第………………,冲则不能暗拱。 4、如果不透甲、而地支见寅,可在“寅”字的左或右两边寻暗拱,道理与上述方法相同。 暗拱的使用条件: 1、暗拱的原神混杂或受刑冲,或透干受克不能拱; 2、原命得暗拱之局,逢岁运有刑冲暗拱地支,该运为破局。 3、原命得暗拱之局,逢岁运混杂所拱之神,该运为破局。 4、原命得暗拱之局,逢岁运合、会成其它局而改变原性质为该运破局。 二、暗会 暗会与暗拱稍有不同,暗拱是二字所“夹”的中间拱出原神的生、禄、旺、库之地而取旺;而暗会则以二字近帖(不能分隔)暗会出一字来与原神成局而取旺。取法二者虽不同,但计量级别上是一致的。 暗会一般有六局:子巳、午亥、卯申、寅酉、未辰、辰丑共六组。 1、子巳:子的前一位是“丑”巳丑可会成庚局;忌命局见辛(酉),见则为混不能会。 2、午亥:午前一位是“未”亥未可会成甲局;忌有乙(卯)混,混则不能会。 3、卯申:卯的前面是“辰”,申辰可会成壬局,局中有癸(子)混不能会。 4、寅酉:酉的前面是“戍”,寅戍可会成丙局,忌丁混丙、巳刑寅、卯冲酉为破。 5、未辰:未的前面是“申”,申辰可会成壬局,忌癸混壬、丑冲未、戍冲带刑。 6、辰丑:辰前一位是“巳”,巳丑可会成庚局,忌辛混、未戍刑冲皆为破。 暗会的使用条件: 1、凡暗会之组合,所暗会出的原神不能有混杂,混杂则不成立。 例:原局地支有:酉、巳、子,子已虽可暗会庚局,但酉混庚,巳酉会庚辛金,都是庚辛混杂之局,故不能成立。即使地支无酉而天干透辛也为混局。 2、凡构成暗会的二个地支逢刑冲,暗会局也不能成立。(余类仿此) 例:原局地支有申、卯、子,申卯虽可暗会壬局,但因子卯相刑而无法成局。另外:逢冲也不能成局,例:地支子巳可暗会丑成庚局,大运逢午冲子,则此运为破局,失去会成庚局之效应。(行运遇刑亦同此理) 3、行运填实所暗会之局,也属破局失去效应范筹。 例:午亥近帖,午前未会亥成甲局,但运逢卯地,卯未会出甲乙木混,这就是填实为凶的说法,原局暗会之局因混杂而破。 注:原局有刑,冲、混者都不能暗会,行运遇刑、冲、混者,该运为破局。 例: ⑴原局有戍未近帖,戍前一位为亥可会未成甲局,但因未戍刑而不能暗会。 ⑵丑戍近邻,丑前一位为寅,寅戍可暗会成丙局,但丑戍刑,因此不能暗会。 ⑶地支辰丑近帖,丑的右边是酉,辰前巳丑会庚,但丑又会酉,庚辛混而不能成立。 ⑷地支卯申近帖,卯的左边有子,又或申的右边有寅,此为见刑见冲之会,不能用。 最后归纳补充一点: 所有事物都有其阴阳正反二个方面,暗拱、暗会也不例外,当……………………时,此为吉物深藏添福添寿,锦上添花;若拱、会的是忌神,此为凶物深藏,折福折寿,雪上加霜。 三、暗拱例: 例一:甲 例二: 甲 例三: O 例四: O 四、不能暗拱例: 例一: O 例二: 丙 例三: 例四: O 例五: O 例六: O 五、暗会例: 例一: O 例二: O 例三: O 例四: O 例五: O 例六: O 不能暗会例: 例一: O 例二: O 例三: O 例四: O 例五: O 例六: O 例七: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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