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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买卖需遵守纪律

 爱生活爱真理 2012-04-28

基金买卖需遵守纪律

  •   从2008年大熊市到2009年的强势反弹,再到随后的持续震荡市,许多基民承受了巨大痛苦和严重亏损,但笔者却认为,绝大部分基民之所以会陷入如此困境,市场表现不好固然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还在于基民自己在投资股票类基金之前,甚至整个养基过程中始终未真正搞清楚该买什么、卖什么。其实,基民养基之前,应该在周密细致分析的基础上,拟定一整套投资操作纪律,并严格执行,才能把握好机遇,及时规避风险。笔者认为投资纪律主要应包括如下内容:

  首先,需要明确规定在何种市场状态下才可以进行买入操作。如:在历经长期大幅度调整后,再度遭遇重大实质性利空,市场却拒绝进一步下跌,甚至低开高走;市场在历经长期大幅度调整后,开始逐步放量走强,呈现出“右侧买点”时。

  第二,需要明确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必须进行卖出操作。如:市场在历经长期大幅度上涨后,出现“天量天价”或高位横盘;在上涨过程中出现重大实质性利好,市场却并没有出现应有的热烈反应,甚至高开低走。

  第三,考虑到市场趋势的复杂多变,需要明确规定分批操作的原则。即,每次仅以资金总量的一定比例或所持基金份额的一部分进行试探性操作,并且只有当前一次操作经市场验证属于正确后,方可进行后续跟进操作。

  第四,明确规定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进行操作。如:对于自己尚不够熟悉、了解的品种和市场不得涉足;提不出能够令人信服理由时不得操作;在市场趋势难以明确判断时只观望等待。

  第五,必须严格禁止轻信他人预测或自以为是地盲目猜测市场的“顶部”或“底部”,严禁在市场下跌过程中进行“补仓”,更不得越跌越买;严禁在市场上涨过程中越涨越卖。

  第六,明确规定当自我感觉处于大喜大悲情绪状态时不得进行股票基金操作。尤其是由于一次性投资获得丰厚回报或连续多次获得成功而自认已跻身投资天才行列时,最好将该部分资金转投至低风险市场或品种,从而强制自己阶段性脱离股票基金这一高风险品种。这是因为,无数事实已经证明,当投资者处于情绪失控状态下时,最容易忽视风险导致先盈后亏,甚至前功尽弃。

  需要说明的是,操作纪律究竟是否切实有效,并不能根据投资人的主观认定,需要接受实战的检验。即,每完成一次操作,就要根据实际效果对照操作纪律进行分析评价,以分清究竟是由于未遵守操作纪律导致了操作失败,还是操作纪律本身存在问题,需要不断修订完善操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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