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是贷款方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借款方,借款方用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同时要聘请保证人。整个过程需经三方(或双方)协商,共同遵守。 个人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实现了货币所有权的转让,同时它是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与要式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它的基本特征。 个人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 贷款种类 二. 借款用途 三. 借款金额 四. 借款利率 五. 借款和还款期限 六.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七. 保证条款 八. 违约责任 九.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其他 这其中,需要详细解释的是个人借款合同的借款利率、保证条款、违约责任。 第一,借款利率利随本清,根据国家规定计算。 第二,保证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 1.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2.借款方必须作抵押,如果不能按时归还贷款,则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如按期归还,贷款方须将抵押品还给借款方。 3.借款方不得违法或者违反合同规定使用款项。 4.贷款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5.如果保证人有连带责任的,那么保证人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也有这个义务。 第三,违约责任分为借款方的违约责任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①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② 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③ 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①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②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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