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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教训篇10则

 家居装修效果图 2012-04-29
装修教训篇10则

        教训1:“资质证明?我有!”
承接家庭装修的装饰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有些装饰公司属挂靠、承包企业,也有些装修合同当中故意漏写“委托代理人”等条款,一旦出了问题就找不到人。 

        教训2:“忽然想起来一个好点子!”
有些装修公司在报价时会故意把一些需要的工程舍弃掉,等签了合同后再“增添”项目。这时候的单价就由人家说了算 
        教训3:“帮帮忙吧,别那么较真儿,大家挣钱都不容易。”
装修结账的时候,仅布线一项,就能用去180多米的电线,这些电线完全可以在屋内绕上3圈。这种钱花的完全是重复浪费。

        教训4:“只有进口石材才能‘达到效果’。”
即使有价格比较便宜、装饰效果更好的装饰材料,设计师在设计中也不会采用,因为建材商会给装饰公司或设计师回扣。 

        教训5:“二百都花了,还不如再贴一百买个好的。”
装修预算就是这么超支的……一些装饰公司以低价接下了工程,必然会在下面的装修中布下“陷阱”。“低价”是“钓鱼”的“诱饵”,施工合同一签,装饰公司便开始“收线”了。 

        教训6:“我已经两个多月没睡懒觉了。”
装修工头或工人总会差遣业主买这买那,其实很多零件都是算在工程款里面的。装修工头总会把握各种机会。 

        教训7:“同样都是人,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一些装饰公司可能会许诺打折优惠。签订合同之后,装修公司会跟消费者说明仅有部分项目可以享受折扣,而高额的定金又不退还,让消费者欲罢不能。 

        教训8:“这房间的隔断里应该做个柜子吧。”
水电工和木工活是赚钱的大头,所以包工头不劝说才怪呢。再说,木工活是在业主家干的话,占场地、脏乱差,而且油漆味浓。 

        教训9:“看不见的地方就凑合了!”
消费者一般对木工、瓦工、油工等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常规工程项目比较注意,但对于隐蔽工程和一些细节问题知之甚少,不少施工人员常在此做文章。 

        教训10:“这些废品我们帮您扔了啊?”
也许卖掉的东西不是很值钱,但不经业主同意随意卖就是原则性问题了。最好提前说清楚,这是规矩,也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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