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小贼彪悍语录:钱不在手不算偷

  2012-04-29

  公交车上行窃被识破了,失主让小偷把钱交出来。小偷把钱丢在地上说,钱不在他手里,不算偷。


  看到这个,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我们鲁迅先生笔下的重要人物形象之一的阿Q。连同他的形象一起广为流传着的还有一句话,读书人偷书,算是偷吗?


  有句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而如今网络大了,什么信息都有出来了。小偷这个不光明的职业居然也学会了急中生智,在被当场识破的情况下,居然将钱扔在地上说手上没有钱,就不算是偷。


  哎,做小偷也该学习下知识啊。偷并不是一个名词,而是一共动词。它表示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就是不问自取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一种行为。当你从拿起那件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开始,你就已经完成了偷的动作。而后,无论你是否将东西留住或者扔掉也或者还回去。都不再具有关系了,你偷盗的行为已经成为了既定的事实。


  把钱扔出手,东西不在手里。就不算偷了吗?此举实在可笑,但同时也反映出了普法知识的行动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小偷小摸,一向是很让人深恶痛绝的。他们在偷取钱财的时候,常常会顺手牵羊的连带将身上的一些重要证件也一并的给顺了过去。本来少一点钱,生活影响不会太严重。可在我们这个无证不办事的环境里,很多证件常常需要随时使用。并且很多证件的补办是耗时又耗力的差事。


  曾经看到小偷被抓住以后,如何如何的惩罚。内心深表同情。但随之就听到有人说,你仅仅只看见了这一面,你同情他们。那谁来同情那些被偷的人呢?也许这就是人的矛盾心理吧。有时候,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可是看到他遭罪的时候又会生出了恻隐之心。


  曾经看过一篇文章。作者写到,在一座教堂里,一个主教受到万人称颂,问他为什么会被这么多人尊敬。他说,很简单,在我的世界里,我的就是大家的。同一时间,在一所监狱里,一个小偷惯犯再次被抓。问他为什么屡教不改,他说,在我的世界里,大家的就是我的。


  小偷与主教的理解本来相同。只可惜一个是施,而另一个却是受。不得不说,剑是有双刃的,到底该如何用剑才会救人而不杀人。是值得考虑的。


  此小贼的这一句话必将大红于网络的。当事情发生以后,不去想着如何解决,反而考虑着如何推卸责任。这实在是让人不得不考虑很多。从这样一个小偷的语录里,我们不难想象这样一批人。他们脱口而出的话,并不是承担本应该承担的责任。反而是如何推卸本该自己负责的事情。


  这样的怕承担责任。若是错的也就罢了,可要是对的呢?我们需要一些主动承担责任的栋梁。不要为失败找借口,应该为成功想办法。


  一个小偷的语录,它不只是一句笑话。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