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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延年母家训

 兰黛公主 2012-04-30

7.严延年母家训

  严延年母,西汉东海下邳(今江苏省邳县南)人。严延年任河南太守时,因摧折豪强,诛杀甚多,被称为“屠伯”。延年母不满他这种过于严酷的刑法,便对他说了一番严厉而语重心长的话,以进行教育。

  不要凭借刑法以立威

  【原文】

  幸得备郡守[1],专治千里,不闻仁爱教化,有以全安愚民[2],顾乘刑法多刑杀人[3],欲以立威,岂为民父母意哉!

  天道神明[4],人不可独杀[5]。我不意当老见壮子被刑戮也[6]!行矣!去女东归[7],扫除墓地耳。

  ———节录自《汉书·严延年传》

  【注释】

  [1]郡守:官名。战国时开始设置,初为武职,防守边郡。后逐渐成为地方行政长官。秦统一全国后,以郡为最高地方行政区划,每郡置守,掌治其郡。汉景帝时改称太守。

  [2]愚民:封建统治阶级认为人民愚味,故称。

  [3]顾:反而;却。乘:趁;因。

  [4]天道:中国哲学术语。包含有天文学知识和关于上帝、天命等迷信观念两方面内容。这里指后一方面的内容。神明:谓无所不知,如神之明。

  [5]人不可独杀:意谓多杀人者,自己也当死。

  6]意:料到。

  [7]去:离开。女:同汝,即你。

  【译文】

  你有幸能够做上郡守,一人单独治理范围千里的地域,没有听说你用仁爱来教化百姓,你也没有用来保全、安定人民的好措施,反而却凭借刑法滥杀,想靠这来树立自己的威严,难道这是为民父母的本意吗!

  天道无所不知,料事如神,多杀人的人,自己也一定会死。我不愿意看到自己年老时,年壮的儿子会被杀掉。走了吧!我要离开你回到东海去,天天打扫祖先的墓地。

  【评析】

  严母见儿子滥施刑法,就严厉地告诫他不可忘掉为民父母的本意,要施仁政,不要凭借刑法以立威。话虽不多,但却语重心长,既表现了一位慈母对自己儿子的关切之情,又反映出严母对百姓的爱护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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