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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幻像

 liuweijgl 2012-05-02

幻象一:广告销售收入

幻象二:付费用户数量

幻象三:影视剧版权数量

北京中能兴业投资咨询公司

本刊研究员 高荣华

本刊记者 陈予燕 /文

作为首家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家在A股上市的视频企业,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乐视网”,300104.SZ)官网及年报中称,自己为“拥有70万收费用户”、“拥有70%以上国内热门影视剧的独家网络版权”的“中国第一影视剧视频网站”。

通过调查采访、观测统计以及对比分析,《证券市场周刊》与北京中能兴业投资咨询公司发现,乐视网在广告收入、付费用户数量、影视剧版权数量与其公布的数据严重不符,上述三个方面存在重大疑问甚至涉嫌造假。

幻象一:广告销售收入

大客户数据与信披不符

乐视网于2010年8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

2007-2010年,视频平台广告发布收入是乐视网第二大收入来源。

乐视网招股说明书和年报显示,2007-2010年,北京新锐力广告有限公司(下称“新锐力”)连续4年位居乐视网广告客户TOP5之列。2007年,新锐力更是乐视网唯一的一家广告客户,贡献了公司当年全部的528万元广告收入。

工商年检资料显示,新锐力注册地位于北京六环外的房山区燕山向阳路35号,2009年和2010年,新锐力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445.9万元、762.1万元,主营业务成本为1429.5万元、741.0万元。

新锐力贡献给乐视网的广告收入,和新锐力的主营业务成本直接相关。由于新锐力可能还向其他媒体公司采购广告位置,还有其他类型的开支(房租、水电、人工等),其主营业务成本应当大于等于其为乐视网贡献的收入。

但乐视网招股书和年报披露的2009年、2010年新锐力为其贡献的广告收入,大大超过甚至数倍于新锐力的主营业务成本(见表2),通过比对分析,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乐视网要么涉嫌虚增收入,要么新锐力涉嫌提供虚假工商年检资料。

第一种可能性:乐视网将其他公司直接支付的广告费用计入新锐力名下。在实际操作中,因种种原因(如更好的折扣、价格等),一部分通过新锐力向乐视网采购广告位的客户,直接和乐视网交易并直接结算,收入却被计入新锐力名下。广告界存在这样的现象,财报上显得单个客户金额更大,看起来更有实力。

但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乐视网将其他公司直接支付的费用计入新锐力名下,显然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第二种可能性:新锐力工商年检数据属实,而乐视网没有将其他直接客户的收入归并到新锐力名下,则乐视网涉嫌虚增广告收入、涉嫌虚假信息披露。

第三种可能性:乐视网披露的广告收入数据属实,新锐力为减少税务开支,少报主营业务成本和收入。此种情况下,乐视网对作为其主要广告客户的新锐力提供少假工商年检资料的行为有失察之嫌,并长达四年之久。

乐视网证券事务代表赵凯先生接受本刊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新锐力与乐视网的合作模式为广告代理。而广告代理的模式,不存在上述第一种可能性。

新锐力的疑点并不止于此。按照其工商年检资料,新锐力的主营业务收入从2007年的638.6万元增长到2009年的1445.9万元,2010年又降到762.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波动近千万元的同时,净利润却一直稳定在正负2万元之间,4年间分别是-1.6万元、-0.9万元、1.2万元、0.9万元。

新锐力年检资料同时显示,这4年间公司从业人员一直是两名,一直在注册地办公。一般而言,正常运作的广告公司设有总经理、销售、媒体购买、文案、策划、财务等部门。新锐力仅以两名员工发展出上千万元广告业务。

资料显示,新锐力法人代表是一位1948年生、户籍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的女士。

除新锐力外,乐视网的前五大广告客户中还包括北京中视龙圣广告有限公司(下称“中视龙圣”)和北京春秋天成广告有限公司(下称“春秋天成”),两家公司注册资本均为50万元,法人代表是同一人,公司注册地和新锐力一样都位于北京远郊县。一为通州区县镇兴一街564号,一为怀柔区于家园二区甲1号楼4门。

工商年检报表显示,2008年,中视龙圣营业收入为零,净亏损0.45万元,从业人员仅为1名,乐视网招股书披露它在这一年为公司贡献了651万元的广告收入;2009年,中视龙圣营业收入8.5万元,净利润仅为0.23万元,从业人员两名,乐视网招股书披露它在这一年为公司贡献了324.5万元的广告收入(见表3)。

春秋天成的工商年检资料显示,其2009年全年销售收入仅为26.95万元,净亏损0.11万元,乐视网披露它为公司贡献了518.6万元的广告收入;2010年,春秋天成全年的销售收入为960.6万元,而乐视网披露它为公司贡献了1401万元的广告收入,即使春秋天成一整年只购买乐视网的广告资源,毛亏损都至少为440.4万元,而年检报表中显示其净盈利0.62万元(见表4)。

赵凯明确表示上述两家广告公司为直接代理关系而非只做中间业务的经纪公司。


广告收入与带宽支出比异于同行

此外,从乐视网与优酷(YOKU. NYSE)、(TUDO. NASDAQ)的带宽开支对比数据看,乐视网的广告收入亦存在疑问。

通常,互联网广告的价值与网站的流量直接相关,因为流量是用户数量和使用率的直接体现。而同类型网站的流量和带宽支出直接相关。带宽越大,能支持的最大流量越大。

招股书披露,2007年乐视网CDN(内容分发网络,改善视频观看体验)和带宽支出为109.9万元,广告收入528万元,广告收入与宽带支出之比为4.81。同行老大优酷的上市文件披露,其2007年的带宽支出3573万元,广告收入却仅为177.8万元,广告收入与宽带支出之比为0.03。

两家公司带宽开支数据意味着,2007年时的乐视网理论最大流量不到优酷的3%,却创造了3倍于优酷的广告收入。直到2011年,优酷的广告收入与带宽支出之比仅为2.62,仍远远低于2007年时的乐视网。

2007年,视频行业老二土豆网的带宽支出为6130万元,几乎是乐视网的60倍。而广告收入仅为662万元,略高于乐视网(见表5)。而这一年,贡献了乐视网全部的广告收入正是疑点重重的新锐力。

幻象二:付费用户数量

付费收入占收入比远超同行

广告之外,网络高清视频服务是乐视网另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这是乐视网起家的业务,其模式为:向用户收取包时长观看或计次点播高清视频的费用。据公司公告,2009年及以前,该业务一直贡献公司总收入的50%以上,直到2010年随着网络视频版权分销业务的快速崛起,才逐步降低了在公司收入中的权重(见表6)。

乐视网高清视频服务优势并不明显,收入却远超同行。

2011年12月,搜狐视频CEO公开表示:付费业务对于整个视频行业来说,处于摸索的阶段,对整个行业的收入贡献还没有规模化。爱奇艺副总裁2011年5月表示,付费业务还处于早期,用户数还非常少。优酷CFO在2011年第二季度财报分析师电话会议中表示,少于1%的收入来自用户付费订阅。土豆网则在2012年3月30日向美国证监会提交的20-F文件中披露,其主要收入模式是通过提供在线广告向广告主收费。

相比之下,据公司财报显示,乐视网的高清视频付费收入在2007年就达到了3158.1万元,之后一路攀升至2011年的1.21亿元,月度活跃付费用户已达70万人次(2009年为30万人次),可谓一枝独秀。

是优酷、搜狐、爱奇艺的内容太差了吸引不到用户吗?我们搜集、调查了主要视频网站的视频内容量级,结果并非如此。

由表7可知,乐视网目前虽然在影视剧方面强过以UGC(用户生成内容)短视频起家的优酷和土豆网,但比起同以正版长视频为主的搜狐视频和爱奇艺,实际的内容丰富程度并不占多少优势。

那么,是其他网站的收费价格太贵了吗?显然不是(见表8)。即使乐视网在2012年3月推出18元的优惠包月,也要高于爱奇艺16.8元和搜狐视频10元的包月费。且4月份已经恢复原价30元,价格上更没有竞争力。此外,乐视网的付费订户观看视频还要观看强制性广告,而搜狐视频、爱奇艺付费用户则无广告,乐视网的用户体验并不占优势。

到底是哪些用户在内容相差并不悬殊的情况下愿意付更多的钱,还要忍受广告的等待时间?

实际付费用户数量监测

公司年报显示,乐视网2011年网络高清视频服务收入1.21亿元,月均活跃付费用户超过70万人。有什么办法可以验证呢?

在乐视网的会员页面(网址:http://yuanxian.letv.com/vip/)右下角新增会员列表(下称“列表”)(见图1),有一个小窗口自动刷新显示最近付费的4名会员(包月/季/年用户等,不含点播用户)。

2012年3月至4月,我们持续追踪这个页面,统计出现的所有用户数,实际结果与公司公告存在数量级的根本性差异。

我们的统计方法是:连续24小时,每隔1至2分钟刷新窗口并截图,记录出现的用户名并录入表格。

监测表明,有极少量断点(即,刷新出来的4个用户名是全新的,和上一次记录的无衔接)存在,但总体很有规律。

我们以3月优惠期间和4月恢复正常价格各选一天监测,即3月29日9:00至3月30日9:00的监测结果,以及4月4日0:00至24:00为例,说明乐视网的活跃付费用户情况(详见附文《付费用户数据监测方法》)。

  • 观测收入与披露数据相差悬殊

    为了更好地计算高清视频服务整体收入,我们首先估算点播用户数和包时长用户数之间的比例。

    按照乐视网2011年年报披露的月均活跃付费用户超过70万人、全年网络高清视频服务收入1.21亿元的数据保守计算,公司年消费总人次为70×12=840万人,折算每用户月平均消费为1.21亿元/840万=14.4元。

    据乐视网会员付费页面显示,会员消费方式分为包月、包季、包半年、包三年和点播等几类。2012年3月优惠期间,包月、包季、包半年、包年、包三年收费分别为18元、70元、120元、200元、360元。2012年4月,包月费用恢复为原价30元,其他不变。

    根据实际情况,乐视网按月付费的用户占各类型包时长付费用户的80%-90%,因此,我们按照“折算包月用户”的方法,将包季、包年用户折算为3个、12个包月用户,采用这种估算方法偏移量较小。

    网站上热门电影点播单次收费2-5元,估算时取高值5元计算(利于乐视网)。折算包月用户每月消费我们也按利于乐视网的方式,取单个月份包月的费用,不考虑包季、包年的折扣。

    假定月均70万活跃付费用户中,折算包月用户占比为X%,点播用户占比为(100-X)%。

    1.当包月费用为18元时,汇总两类用户收入之和,即, [18×70×X%+5×70×(1-X%)]×12=12121.6(网络高清视频服务总收入:万元),解方程可知,X=72.5时,月均活跃付费用户,总收入,每用户平均消费互相吻合。

    2.当包月费用为30元时,汇总两类用户收入之和,即,[30×70×X%+5×70×(1-X%)]×12=12121.6(网络高清视频服务总收入:万元),解方程可知,X=37.7的时候,月均活跃付费用户,总收入,每用户平均消费互相吻合。

    2012年3月29日9:00至3月30日9:00,我们观察到的记录为:63次包月付费,9次包年付费,1次包季付费(包季70元比包月18元×3更贵,所以选择用户较少)。当日出现三次断点。

    3次断点按乐观的估算记为3个包年付费,按“折算包月用户”的方法将包季和包年付费折算成包月,则折算包月活跃付费用户每天为63+(9+3) ×12+1×3=210人次,点播用户数按上述计算比例为(1-72.5%)×(210/72.5%)=79.6取整80,两者合计290人次,折算到每月不过9020人次。与公司宣称70万人次相差约70倍。

    收入方面,3月29日当天乐视网在高清视频包时长(月/季/年等)服务上获得的收入为63×18+1×70+12×200=3604元,加上点播用户贡献收入80×5=400元,两者合计收入4004元,折算月收入为12.41万元,折算至全年,公司高清视频服务收入仅为148.9万元,与公司披露的2011年数字1.21亿元相差巨大。

    再来看一下乐视网包月无优惠期付费用户的情况。

    我们在2012年4月4日0:00-24:00对乐视网付费用户的监测结果显示:包月付费42次,包季付费3次,包年付费7次,包三年付费1次。所有付费记录均连续衔接无断点。因乐视网4月份后包月优惠取消,恢复为30元每月,付费次数少于3月29日符合逻辑。

    折算包月用户每天为42+3×3+7×12+1×36=171人次,点播用户数按上述推算比例为(1-37.7%)×(171/37.7%)=282.6,取整283次,两者合计454人次,折算到每月不过1.4万次,与公司宣称的2011年70万人次相差巨大。

    4月4日当天乐视网在高清视频包时长服务上获得的收入为42×30+3×70+7×200+360=3230元,在点播服务上的收入为283×5=1415元,合计4645元,折算月收入14.4万元,折算全年收入不过172.8万元。同样远没达到乐视网2011年年报披露的收入数字。

    由此,无论是否优惠,乐视网由观测结果推算的高清视频服务收入均严重低于其年报披露的数字,相差悬殊。

    乐视网还有其他的付费方式吗?我们的观测已如实反映了一个潜在用户在乐视网可能通过的全部方式支付的全部类型的包时长(月/季/年等)付费用户数量。

  • 神秘的点卡合作销售伙伴

    除了网银,移动联通话费等支付通道,乐视网还通过点卡销售高清视频包月服务。

    乐视网在招股说明书中对这部分业务有如下描述:“乐视网将点卡账号、密码以电子邮件发送给合作方,合作方负责对外销售;用户在合作方营业网点或其推广网站在线付款购买点卡;从点卡上获取用户名和密码信息;在公司网站激活卡号后登录,于激活卡号后的30日内享受包月视频服务。”

    乐视网招股说明书披露,这种方式的主要两家合作公司为Awesome Dragon Limited(下称“Awesome Dragon”)和宏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达科技”)。宏达科技在2007年是乐视网的第四大客户,贡献了526.2万元收入;Awesome Dragon在2009年是乐视网的第五大客户,贡献了999.7万元收入。

    我们多方查询这两家公司,Awesome Dragon找不到任何相关信息,名称里包含宏达科技集团的公司只有一家山东的大型压力容器配套企业,《证券市场周刊》电话采访了这家公司,对方表示从未经营过点卡销售业务。

    对此,赵凯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宏达科技及Awesome Dragon均为在海外注册的BVI公司,为乐视网的海外用户代理销售点卡业务。

    当记者表示无法搜到上述公司,问及这些公司是否存在时,赵凯表示,乐视网上市前经过证监会的审核批准,上述两公司不可能不存在。至于2011年这两家公司是否还在为乐视网贡献收入,赵凯表示尚不知更为具体的信息。

    然而,乐视网在招股说明书中称,“用户在合作方营业网点或推广网站在线付款购买点卡,从点卡上获取用户名和密码信息;在公司网站激活卡号后登陆”。

    上述两家无论是BVI公司还是本土公司,为了开展业务,营业网点和推广网站总应该有,不可能一点信息也不存在。而且如果我们刻意在Baidu、Google、Yahoo搜索引擎上都找不到这两家公司的蛛丝马迹,用户又怎么去发现他们的“推广网站”然后购买点卡的?

    对此,赵凯解释称公司名称和网站名称并不一致。

    乐视网市场部经与证券部核实后给的回复是,由于上述两家公司是乐视网的客户兼合作伙伴,所以不能提供其域名和网站信息。


    幻象三:影视剧版权数量

    电影数量不足公告一半

    乐视网在2011年报及多份公告中宣称,公司拥有4000部以上电影,拥有2011年热门影视剧超过70%的网络独家版权。这与我们实际统计的结果相差巨大。

    我们在乐视网上统计了所有电影数量仅为1857部,不到宣传数量的一半。计算方法是统计一共有多少页,每页有多少部电影,再根据最后一页电影数量汇总。乐视网可以观看的全部电影数量为123×15+12=1857部。

    这个数字还不到公告的一半。这么大差异的原因是乐视网有些电影没人看,太老没放到网站上吗?

    对此,赵凯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中表示,乐视网会有极少数影视作品未放上网站。比如打包购买一批版权,其中一些很少或没有人看的,就会基于节约服务器资源的考虑,并不上线。他认为,总体上95%的影视作品已经上架。

    事实上我们发现了很多文物级的老电影,这些老电影既非《罗马假日》等传世经典,题材也缺乏观众基础。仅在倒数第二页,就有1905年的美国黑白片《危机》,1933年的日本黑白片《非常线之女》等国外电影。

    需要强调的是,乐视网拥有4000部以上电影的说法并非出自广告宣传,而是出自公司的正式公告。如果乐视网真正拥有的电影不足4000部,则涉嫌披露虚假信息。

    影视剧独家版权数存疑

    乐视网拥有的热门影视剧网络独家版权数量可能也远没其公告的多。我们的调查方法是首先列出权威的收视率排行榜,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查证这些作品的网络独家版权;另一方面我们直接致电乐视网公关部,让其“认领”这些热门影视剧的网络独家版权。结果表明,乐视网并未拥有2011年70%的热门影视剧独家网络版权。

    针对电视剧独家版权,根据央视索福瑞媒介研究有限公司的调查数据排名,2011年全年,19:30-24:00时间段中收视率排名前40名的电视剧中,我们自己查证,以及乐视网公关部“认领”,乐视网拥有独家版权的仅有9部,而排名前10的仅《宫》1部(见表12)。如此计算,乐视网拥有的2011年央视索福瑞榜收视率前40名的电视剧独家网络版权不到25%。

    而在上述40部电视剧中,能通过公开途径证实优酷、搜狐视频、土豆网、迅雷、PPTV、盛世骄阳、CNTV合计拥有其中20部的网络独家版权,即使不算另外无法查证的11部,这几家已经合计拥有2011年央视索福瑞榜收视率前40名的电视剧独家网络版权的50%。

    针对电影独家版权,中国电影报的2011年中国电影票房排行榜(2010.12.06—2011.12.04)前30名的影片中,我们自己查证,以及乐视网公关部确认,乐视网拥有网络独家版权的仅有3部,排名前10的仅《失恋33天》1部(见表13),算下来乐视网仅拥有中国电影报的2011年中国电影票房排行榜前30部热门电影10%的网络独家版权。

    而这30部影片中,仅爱奇艺、激动网、电影网、迅雷、PPTV、盛世骄阳就合计拥有其中14部影片的独家网络版权,即使不算另外无法查证的13部影片,这几家已经拥有中国电影报的2011年中国电影票房排行榜前30部热门电影近50%的网络独家版权。

    汇总电视剧和电影的独家版权分布情况,都与乐视网宣称的“拥有70%的2011年热门影视剧网络独家版权”相差甚远。赵凯表示,乐视网的“热门”概念是指能上卫视黄金档。

    但实际上,每年上卫视黄金档的电视剧有很多,不一定每部都能“热”起来。 真正是否“热门”,按“收视率”指标更加客观。

    乐视网的商业模式

    2011 年,乐视网实现营业收入5.99 亿元,主要由网络高清视频服务、网络视频版权分销、视频平台广告发布、网络超清播放服务等4部分构成,分别占总收入的20.3%、59.5%、19.1%和1.1%。

    其中,网络高清视频服务是指用户支付包月/ 季/年服务费在乐视网上订阅观看较高质量的清晰视频,或通过点播单次计费在线观看较新的热门影视剧。和优酷、土豆网等业内知名网站面向视频用户基本免费,主要依靠向广告客户收费不同的是,乐视网较早开始向用户收费。据公司介绍,这得益于其视频内容以高清晰度和正版为主。这一点和搜狐视频、爱奇艺类似。

    视频平台广告发布则基本和视频网站其他同行一样,有了用户和流量就有了媒体价值,广告主愿意投放广告,投放费用/ 效果则视广告位置、广告时长、用户规模、用户构成等因素而定。

    网络视频版权分销的业务模式是乐视网购买热门影视剧的独家网络版权,再授权给其他的视频网站。一般来说,乐视以较高的价格拿下热门影视剧的独家网络版权, 期限多为3-7 年, 这些版权授权给其他视频网站的期限多为一年,且不可二次分销(据其招股书)。类似于商贸公司批量采购再拆散销售给下家,乐视网扮演的是一个分销商角色。

    这块业务的发展动力来自近年热门影视剧网络版权的飞涨,2009 年购买一部热门电视剧几十万元足矣,而2011 年单部热门电视剧独家网络版权授权费用超过3000万元的并不鲜见,很多网站无力或不愿承担高额支出,就会选择从乐视网或其他版权持有方购买较短期限的非独家网络版权。

    2010 年, 随着酷6 网、优酷、土豆网通过各种方式登陆资本市场,爱奇艺、搜狐视频等也借助母公司的雄厚资金频频发力,各家视频网站手握重金砸向版权,使热播剧的网络版权价格短短两年从几万元增长到几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一集。

    热播剧网络版权的激烈竞争对于影视制作公司是件好事,价格上涨体现了对版权的尊重,但对于乐视网却是把双刃剑。既受益于版权价格上涨,乐视网的网络视频版权分销收入在2010 年同比增长了318%,并在2011 年继续增长了572%,占到总收入的59.5%。但同时, 乐视网用于购买版权的费用也急剧增长,短短一年几乎掏空了IPO 所募集的资金。

    争议直线摊销法

    在版权价值认定上,乐视网对无形资产的直线摊销方式也引发了众多争议。乐视网购买版权一般是3-7年,在会计处理上,乐视网按合同年限平均直线摊销。直线摊销法的好处是:报表漂亮。

    例如,一部版权期为5年的电视剧,第一年摊销200万元,因新剧关注度高,当年广告及分销超过200万元对许多视频网站而言并非难事。但第一年过去后,分销就比较难,就算卖出去也不是当初的价格,广告收入随着流量下降而锐减(新剧不断出来,关注老剧的人减少),而摊销费用仍然和第一年一样,结果就是对这部剧而言,成本保持而收益越来越少。

    因此,直线摊销法短期而言无疑会让财务报表更好看,但这种摊销方法是寅吃卯粮,难以持续,也不能体现真实的网站运营状况。目前,之所以造成许多公司敢于重金买剧推高版权泡沫,直线摊销也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对此,部分公司已做出改变。如,优酷在2011年第一季财报业绩说明会上宣布,将版权成本由此前的直线摊销改为加速摊销。如版权期为5年,第一年要摊销50%左右,第二年摊销25%,第三年摊销12%。

    和乐视网的直线摊销相比,在无形资产较高的情况下,不同的处理方法能给资产负债表带来非常大的影响。比如同样是5年的版权,假设初始价值为5亿元,则第一年的摊销能相差1.5亿元。

    而乐视网COO刘弘表示,直线摊销法完全符合乐视网实际情况。理由是乐视网版权的价值,不仅仅通过版权分销这一种方式得以实现。对于乐视网而言,通过大量影视剧版权的积累,已建成国内最大的影视剧网络版权库,在“内容为王”的时代,行业最全的影视剧库将带动乐视网流量、广告及付费会员收入的增长。乐视网版权内容的价值不仅仅是靠某一部影视剧实现,而是靠行业最大的“版权库”产生聚合效应。乐视网“版权库”的价值将随着乐视网品牌知名度、影响力的提升,随着时间的推移将持续产生效益,贡献更多广告、付费收益。

    “随着乐视网版权库的不断扩容,平均到单部影视剧所带来的价值越来越大。”
    版权分销模式能否持续?

    乐视网2010年IPO融资6.8亿元,其中超募资金4.2亿元,绝大部分都花在了影视剧网络版权的购买上。从2011年年报来看,这些巨资购买的版权成为乐视网收入最重要的贡献者,盈利模式为版权分销。

    这是乐视与优酷、土豆网等视频网站的明显区别,优酷等是通过购买版权,提高用户浏览时长,增加网站流量,带来更多广告收入。而乐视网则更像是网络视频版权的代理商,其将重金购买的较长期(3-7年)独家网络版权,再按年拆散了卖给其他视频网站,从中获得收益,扮演的角色并不是一家创新的互联网公司,而更像是传统的低买高卖的商贸公司。这种商业模式是否能够持续,坊间颇多质疑。

    中国影视剧整体供过于求,但质量上乘的精品剧供不应求,版权价格飞涨。此外,中国影视剧市场衍生收入占比与美国市场的巨大差距也使得影视剧版权价格的上涨空间明显。

    2009年前,视频网站购买电视剧的费用普遍不过万元一集,现在单集10万元左右的电视剧已相当普遍,2011年部分热播剧能够达到单集30万元。2009年到2010年时间里版权大体上已经涨价5到10倍。

    电影的首播版权价格也是水涨船高。本刊了解到,至2009年底,一部热门电影首播权报价由一年前的10万元左右涨至180万-200万元。2009年独家首播热门电影价格上涨了10倍。截至2011年,热门电影的独播版权为2000万元则很常见。

    2010年初,酷6网合并华友世纪获得充足资金,表示3亿元购买正版视频,宣称拿下当年70%热播剧。激动网早在2009年初就曾介入版权购买的视频网站。彼时,激动网曾对外宣布,销售收入达1亿元,版权分销收入达数千万元。

    然而,随着版权价格的狂飙突进,截至2011年底,乐视网在版权购买大战中崛起,而酷6网、激动网则在版权资本游戏中黯然退出,转向UGC等短视频商业模式。

    视频网站行业龙头优酷、土豆也宣布合并,以降低版权费用。此时,有强大母体供血的四大门户网站也已经杀入视频网站版权大战中。

    3月31日,百度在向SEC提交的文件中披露了爱奇艺的运营情况,百度持有爱奇艺53.05%的股权,爱奇艺计入百度的亏损为1.1985亿元(约合1904万美元)的巨额亏损,照此计算爱奇艺的累积亏损应当超过2.6亿元。

    为什么有巨亏?除带宽支出成本外,版权是网络视频行业的一大烧钱项目。版权价格的大幅飙升导致了中国网络视频行业除乐视网之外全部亏损的现状。

    2011年底,乐视网现金减少4亿多元,仅剩1.3亿元,外加短期借款从2010年的0.7亿元增加到3.4亿元,现金已经不能覆盖短期借款。2011年11月,公司公告了拟非公开发行4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以维系公司短期的现金支出。乐视网表示,此轮债券融资的目的在于调整债务结构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但未提及具体用途和计划。4月14日,证监会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亿元公司债券的申请。

    “版权分销消耗现金巨大,在版权价格持续上涨的背景下,如果没有增量的融资,难以驱动收入的持续增长,”高华证券认为。即便是乐视网依靠公司债券成功融资4亿元,也不过“仅满足未来1年内的资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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