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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周时期的河北

 布狄厄布狄厄 2012-05-02

夏商周时期的河北

第一节  夏朝与河北
一、从考古材料看河北
    首先对中国王朝体系进行系统概述的是司马迁,他在《史记》一书排序了中国历史上的王朝谱系,即夏、商、周、秦、汉。对于这个谱系,周、秦、汉三朝的存在因为有自公元前841年起的确切纪年和大量的考古材料证实,近代以来的学术界并不持怀疑的态度。对于夏、商两代,最初有些学者怀疑它的存在。但自《史记》卷3《殷本纪》所记的商代世系被安阳殷墟出土的甲骨文证实以后,商代的历史也已被确认为信史。然而对于夏代的存在,由于至今尚未发现属于它的考古遗址和文物的确证(主要是没有发现夏代的文字),学术界仍有分歧,多数人根据《史记》所记商代世系已被证实,推理《史记》卷2《夏本纪》所记的夏代世系也应当可信;但也有少数学者对此持谨慎态度。

应该说,后世文献对夏代有明确的记载,夏代只是一个早晚证实的问题,并非是否存在的问题,夏文化依然是学术界特别是考古学界目前正在积极探索的课题。

    由于对夏代历史的描述都是后世追记的,对夏文化的探索只能主要依据考古材料进行。考古学界经过多年的研究,多倾向认为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和河南偃师二里头文化都在夏人活动的地域之内,时间与夏代纪年相当,属于夏代文化遗存。[1]河南龙山文化亦称黄河中游龙山文化,主要分布在陕西、河南、山西南部。河北南部及安徽西北部。

    在河北境内,与夏纪年相对应的考古文化有龙山文化晚期遗址、类似二里头文化遗址和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上一章已经述及龙山文化在河北有广泛的分布,但可以确定为晚期的寥寥无几,只有沧州哑叭庄第一期遗存等少数遗址属于龙山时代中晚期。[2]即使哑叭庄第一期遗存,因为是龙山文化中晚期,时间稍前,也不一定必然属于夏代。但如果考虑到河北曾经大面积地存在龙山文化,其中有一部分延续到夏代应该是可信的。

    类似二里头文化的遗址在河北发现很少,可以确定为此种文化类型的遗址,据说只有冀南的下七垣遗址。另外还有称为先商文化的邯郸涧沟、龟台寺,磁县下七垣、界段营,内丘南三歧等遗址,在邢台、临城、井陉、平山、涞水、容城上坡几十处遗址也都发现了先商时期的文化遗存。[3]这些先商时期的文化遗存,有相当部分属于夏代纪年之内。夏家店下层文化在冀北有广泛的分布。夏家店下层文化是中国北方青铜时代的早期文化。因最初发现于内蒙古赤峰市夏家店遗址下层而得名。它是从红山文化发展而来,分布范围主要在燕山南北和京津地区。河北张家口、唐山、承德市属地区都处于这一范围之内。如蔚县的庄窠发现有夏家店下层文化堆积。张家口市出土有鹿首青铜短剑,唐山小官庄、卢龙、阏各庄、昌平雪山、蓟县围坊、张家园、平谷刘家河等地出土有喇叭状耳环、金臂钏等器物。滦河下游滦南县东庄店、东八户遗址出土的筒腹鬲和罐形鼎,这些遗址、墓葬和文化遗物都属于夏家店下层文化。从时代上说,夏家店下层文化晚于龙山文化而早于西周文化,相当于中原的夏商时期而文化类型又有别于夏商文化。

    夏代时期的河北地区与夏王朝的关系怎样?我们对此一无所知。对当时河北的社会和经济状况,只能根据考古材料略知一二。首先,根据夏家店下层文化主要分布在冀北地区,龙山文化晚期和二里头文化的遗址主要分布在冀中南地区,可知当时的河北境内主要活动着两大部族:北部是以夏家店下层文化为代表的氏族部落;南部是以先商文化(包括类似二里头文化)为代表的商族部落。不过夏家店下层文化所代表的部族文化并非单一部族,从出土文物看,它应是冀北辽西间这一广大地域的多个部族方国的文化。后来这一带的不少方国部族,如北燕、孤竹、令支、屠何、貊、山戎、肃慎(原在冀北,后向东北迁徙)等,都或多或少渊源于夏家店下层文化。

    第二,在社会经济方面,冀北地区是农耕兼渔猎经济较为发达,从这一地区出土的大量生产工具石斧、锛、铲、凿、刀、镰,骨铲、刀、凿及蚌镰、刀、锯等看,农业已经占主导地位,大量猪牛羊等家畜骨骼的出现,说明畜牧业也有了一定的发展。而大量网坠、鱼镖、鱼骨、龟甲、鳖甲、及鹿角的发现,说明渔猎在当时仍占一定的比例。冀中南地区在经济结构上与冀北相似,但因为地理环境的缘故,也有一些差别,农业经济的成分和比例更大一些,渔猎经济的比例相对小些;生产工具中磨制石器相当普遍,有不少作锄用的扁平长方形石铲和方形厚壳蚌;家畜、家禽饲养中有猪狗牛羊等,尤以猪的数量最多;陶器中有朱、黑、黄、白四色彩绘黑陶。这些都说明当时农业、畜牧业和制陶业生产具有一定的水平。

二、从传说看活动于河北地区的部落部族


    夏代文字尚未发现,但史籍记载有不少关于夏朝的传说,其中也有的涉及今天的河北。例如流传很广的夏朝开国之君大禹,相传他在即位天子之前,长期从事于治理水患,据说他治理水患的出发地就是“行自冀州始。”[4]上古时期的冀州是一个大区域名,古人说“两河间曰冀州。”[5]当时的黄河在今天津一带流入渤海。两河之间就指作为今陕西、山西界河的黄河以东与下游以西的地区,亦即主要包括今山西和河北地区。传说大禹“行自冀州始”,表明在传说人眼里,冀州是处于大禹的活动范围之内的,这或多或少地反映了今河北地区处于夏王朝统治疆域之内的历史事实。

    传说中还反映了夏朝在河北地区的部落情况。《竹书纪年》卷上:“殷侯子亥宾于有易,有易杀而放之。十六年,殷侯微以河伯之师伐有易,杀其君绵臣。”这里涉及到了上古时代的三个部落:殷,就是后来的商朝,这时还处于氏族部落阶段,殷侯子亥就是商朝的开国之君商汤的七世祖,殷侯微就是上甲微,是商汤的六世祖;有易和河伯都是部落名。上文的意思是说殷侯子亥前往有易部落贸易,结果为有易部落所杀,后来殷侯上甲微依靠河伯部落的武装讨伐有易部落,杀死了有易部落的酋长绵臣。商族部落的情况,下面再谈,这里先说有易氏部落和河伯部落、

    所谓河伯,有的传说是河神,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庄子·秋水》所说“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后人有的解释说河伯姓冯,名夷。“因浴于河中而溺死,是为河伯”。有的传说河伯是古代部落和部落酋长,如《竹书纪年》卷上“帝芬十六年,洛伯用与河伯冯夷斗”及上引就是。清代顾炎武认为:“河伯者,国居河上而命之为伯,如文王之为西伯。”[6]认为河伯是因为国居于黄河之上而得名,类似于周文王称号西伯。可见顾氏认为河伯是部落方国的首领,河伯既是部落首领名,又是氏族部落名。

    所谓有易,又称有狄,《楚辞·天问》有“缗微遵迹,有狄不宁”句,近代学者王国维认为缗微即上甲微,有狄即有易,说有易“其国当在大河之北,或在易水左右。”[7]王国维无法确定有易部落的具体方位,推测或在黄河以北地区,或在易水流域。今人多倾向于在易水流域。但易水又有北易水和南易水之分,北易水在今保定地区,南易水则是流经今永年县境的河,[8]不论有易部落是在哪一个易水流域,都在今河北境内。由此可见,有易部落应该是主要活动于今河北境内的古代部落,而与有易部落发生关系的河伯部落、商族部落也都活动于或曾经活动于河北境内。

    有易部落,王国维和郭沫若又都认为就是传说中的有扈氏部落,[9]有扈部落,有的传说是与夏朝天子启的同姓,有的传说是启的庶兄,总之应是夏初的一个较大的部族的首领。相传夏禹生前仍然实行禅让制,推举伯益做继位人,但大禹的儿子启的势力比益强大,禹死后,启率私党攻益,强行夺位,同姓部落有扈氏起兵,反对启破坏旧制。启战败有扈,罚有扈族做牧奴。这个故事反映了古代社会由财产公有制到私有制、政治权力有推贤制到世袭制转变过程中的矛盾斗争,也说明了河北确是夏部落活动的重要地区之一。

    在夏代,与河北关系密切,传说材料相对较多的部落非商族莫属。传说内容主要有如下几事:

    第一事,《世本》记载商族的始祖契居于蕃,封于商。据丁山考证,蕃地“亦可于汉常山郡薄吾县求之。薄吾,战国时谓之番吾……是汉以来蒲吾,战国时皆曰番吾。番、蕃古今字,则谓番吾即殷契所居之蕃可无疑也。”[10]汉常山郡薄吾县即今平山县(城址已为黄壁庄水库淹没),民国时期的《平山县志》说:“嘉阳城距今治十八里,即春秋之蒲吾也。汉于此置蒲吾县”。那么蕃地应在今平山县境内。邹衡就说:“河北平山县北临滹沱河,正是在先商文化漳河型分布区域内,仅就契居蕃的地望来看,丁氏之说基本上是可信的”。[11]契封于商,是司马迁《史记·殷本纪》中的记载,王国维说“商之国名本于地名”,那么商在何地?过去多认为在今陕西商州,现在看来传说中商族最初活动的地域应该在今冀中南和豫北。

    第二事,《荀子·成相篇》说:“契玄王,生昭明,居于砥石迁于商”。砥石所在,为今河北元氏、平山一带。西汉时常山郡房子县赞皇山有石济水东流入水。砥石即石济水与水的混称。昭明是契的儿子。这是昭明为首领的商族曾经活动于水流域的传说。

    第三事,《山海经·大荒东经》:“有困民国,勾姓而食,有人曰王亥,两手操鸟,方食其头。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竹书纪年》:“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师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君绵臣也”;《易经·旅》上九爻辞:“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丧牛于易,凶”。以上所记为一事。内容是说商汤的七世祖王亥前往有易部落,从事牧放牛羊,而行淫享乐,有易之君绵臣杀王亥而取其牛。王亥的儿子上甲微借师于河伯,灭有易,杀绵臣。爻辞所谓:“鸟焚其巢”,意谓绵臣杀王亥之时焚其居宅,“旅人先笑后号”,意谓王亥先逞淫乐,后临被杀而大哭,“丧牛于易”,谓王亥失其牛于易国。上甲微灭有易,在商族后人的心目中被引以为荣,商族人对上甲微的纪念极为隆重。商代依照死日天干来作庙号是从大乙汤开始的,但追赠庙号却始于上甲微,甲骨文中先公先王大会祭均自上甲起始。这说明上甲微灭有易氏,不仅报了世仇,而且占有其财富和族人及其易水领地,因此上甲微也就成为商族后人心目中创世纪的英雄。这是商族与有易部落、河伯部落在河北地区进行贸易、战争或联兵的传说。

    商族历史悠久,按照传说,从商的始祖契至汤灭夏,大约有500多年的时间。其间大抵自上甲微以上为神话传说时代,自上甲微进入了有史时代。今日不少学者即认为商的国家形成是在上甲微之世。有关先商时期商族的起源地和早期的活动范围问题,历来争论较大,有不少学者认为是在冀中南和豫北一带,甚至有的认为其中心地区是漳河流域。卜辞中有“滴”字,丁山《洹、滴与商虚》一文就说滴水是漳水。滴是水名,故从水,商声。去水则为商,因此,称水名,则为滴水,称族名则为商族,商地就在滴水流域,商人的族称即来源于此。[12]漳河流域与蕃相距不远。那时先商氏族部落,以游牧为主,逐水草而居。迁徙无常,活动的地区相当广泛,处于黄河入海口三角州地带的河北地区,特别是北易水、中呼沱、南漳水流域成为商族重要的活动区域理所当然。这一观点目前也在逐渐得到考古学界的支持,保北考古队《河北省安新县考古调查报告》一文即根据保定以北发现的先商遗址,认为商文化起源于整个太行山东麓地区,而不仅仅局限于冀南一带。[13]郑绍宗《河北考古发现研究与展望》也指出:“关于商之先世源于河北问题。先商文化发现在太行山东麓的沟谷扇形台地和平原接触区域,大约200米等高线的位置上,和河北龙山文化的发现地相重合。含二里头文化因素的遗存是自龙山文化之后发展起来的,但遗址发现不多。所谓漳河型的先商文化有邯郸涧沟、龟台寺,磁县下七垣,内丘南三歧。在邢台、临城、井陉、平山、涞水、容城上坡几十处遗址都发现了先商时期薄胎细绳纹高尖足单柄鬲、筋,断面呈三角形足的罐形鼎等。结合古文献记载‘王亥作服牛’和‘殷王子亥宾于有易’等记载,商之先王在河北有较多活动,认为商之先祖起源于河北太行山麓幽、蓟一带,是有一定根据的。大约在距今3700—4000年之间,商之先世在河北平原西部势力强盛,并逐渐向北发展,在京律唐一带和北方强大的夏家店下层文化相遇,在冀中南表现为龙山——先商、在冀北表现为夏家店下层文化(代表地点有唐山大城山、任邱哑叭庄晚期遗存等)和先商的顺序。形成了先商和夏下二者交错存在的局面,大概商人的势力从先商到早商约当二里岗上层文化时期(涞水富位三期),京津唐一带是商文化发展的盛期。俟后即为富有地方色彩的文化张家园下层,上层和先燕所代替。”[14]

第二节  商代河北的方国部族
一、冀北的方国部族
    商族进入中原而又影响中原政治,是始于商汤时代。汤之初兴,以毫(有三说:一说在今河南商丘东南;一说在今河南商丘北;一说在今河南偃师西。)为基地,逐次兼并夏属的部落,继而灭夏,成为中原共主。商朝建立之后,四周仍分布着许多部落集团和小国,殷墟出土的甲骨文称其为“方”或“邦方”,如土方、鬼方等。这些方国或部落部族大多分布在商王朝周边地区,也有部分处在商朝的邦畿之内。《逸周书·殷祝》称“汤放桀而复薄,三千诸侯大会”,可见当时部落林立,方国之多。商代的疆域,除中原王畿地区外,东到东海,东北至辽东半岛,北至河北、山西北部,西北至河套地区,西及西南达于陕甘四川,南至长江流域,称得上是邦畿千里的泱泱大国。

    河北北部为商属的北土之地,桑干河和滦河流域,夏商时就分布于众多的氏族部落,这里是中原华夏民族与北方游牧民族错居之地,部落方国成分复杂,一般来说和商王朝的关系有属有离。河北中南部的易水、呼沱河、漳卫河流域,尤其是今邢台、邯郸地区,属于商的王畿之地,这里的方国和殷商王室的关系密切,如亲如戚。

    箕国    箕是商代北部的一个重要部族方国。箕作为部族来源很早,相传夏代时就有箕伯,《路史·后记》称:“夏之世有箕伯、直柄……箕伯之后,箕子事纣。”箕子名胥余,[15]后人说他封子爵,国于箕。箕子以商朝大臣事纣王,屡见于先秦史籍,《史记》卷3《殷本纪》、卷4《周本纪》、卷38《宋微子世家》说他因谏阻商纣王不听,“乃详狂为奴,”并遭到纣王的囚禁。武王克商后,将箕子释放,而箕子“不忍商之亡,走之朝鲜。武王闻之,因以朝鲜封之。”[16]箕子北奔朝鲜,从此定居下来。

    箕子封国所在,郑樵《通志》卷26《氏族略》称:“箕氏,子姓,箕子之国。商畿内诸侯。杜预云:‘太原阳邑县南有箕邑’,隋改曰太谷,今隶太原,武王克商,改封箕子于朝鲜。其地后为晋邑。”[17]这是认为箕国在今山西太谷。陈平《燕史纪事编年会按》则认为太谷之箕邑乃春秋时期晋国新封之箕氏,商代箕子之国当在今北京市,即古蓟城、蓟丘范围内。理由是:箕与蓟、古音相同;商族的始祖契之子昭明、远祖王亥曾长期活动于今河北地区的水、易水流域;北京地区一带出土过一系列与箕国有关的带铭铜器,如清朝末年北京卢沟桥曾出土过商末周初的“亚”铜一件,近年在北京房山琉璃河周初墓中出土了“亚”铜鼎,辽宁喀左北洞沟和马厂出土了“侯亚”方鼎,北京昌平白浮村西周墓中出土有带“其”(即“箕”)字的有铭铜戈等。[18]此外,河北迁安县夏官营镇马哨村小山子商代遗址出土有铜鼎、铜簋,铜簋,内底铭文释为“箕”或“其”。[19]上述铜器当与商末箕子被封的箕国有关。周初的蓟邑可能就是商末箕子封国的所在。[20]先秦时期,北京地区和冀北地区与辽东、朝鲜的经济、文化联系非常密切,早就存在非同一般的关系,箕子之所以北奔朝鲜,也显示出箕国与辽东、朝鲜邻近,箕子先世与朝鲜关系密切,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印证箕国就在古蓟邑、今北京市一带。

    燕亳    燕亳即北燕国。《左传》昭公九年(公元前533年)记有周景王遣特使詹桓伯向晋平公说明周初疆界的一段话。称:“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肃慎、燕亳、我北土也。”[21]所谓“肃慎、燕亳、我北土也”一句,以往的断句都作“肃慎、燕、亳、我北土也”,将“燕亳”一分为二,分别作为两个方国,例如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就是如此断句。但是在涉及“燕、亳”的解释时,都认为“燕”就是北燕,亦即召公所封之燕、战国之燕。而“亳”的地望则不知所云。近年,学术界多趋向于将“燕亳”作为一个地名,如陈平《燕史纪事编年会按》即指出“燕、亳”的断句法不对,认为“燕亳”就是传统所说的北燕,推测燕亳一名在商代已经出现。[22]已有学者指出,商族人好将都城称之为“亳”,不仅中央王朝首都使用,诸侯方国的都城也使用,“亳”在商时作为地名者不止一处,例如陕西的杜亳,商丘的南亳、北亳,偃师的西亳,郑州商城的“商亳”等。所以陈平提出燕亳即北燕的见解较有说服力。

    燕亳多简称为燕。在甲骨文中,“燕”写作“”。商代燕的地望,应该与周初召公受封之地的燕有联系,现在学术界已经公认今北京市房山琉璃河遗址是西周燕国的初封地,琉璃河遗址虽以西周文化为典型,但同时又包括商周两代的文化,所以这里很有可能也是商代燕的所在地,陈平直称商代的燕亳就在琉璃河董家林古城址。[23]

    燕亳为商的北部方国,这里正当河北北部,其国君是商王室所封,还是自身产生,均不详。但其所处地域内的属民成分很复杂,这可从该地的考古发掘得到证实。今河北北部和辽宁西部,分布有夏家店下层文化,其文化内涵比较复杂,有商文化又不等同于商文化。它可能是生活在当地的几个族的文化遗存。商的北部边界大约在拒马河以北至永定河一带,燕亳统治的中心区域则大约在易水流域。

    古燕国和商王朝有着密切的联系,甲骨文中有“来”、“妇”、“贞,乎取白马氐”等契刻。来,指国人到商王朝来;妇,指国之女嫁于商者;地产白马,可能以白马作为向商王朝交纳的贡物。1977年8月,在北京平谷县刘家河发现一商代墓葬,出土随葬器物40余件,金、铜、玉、陶四类。值得注意的是青铜礼器的造型与纹饰,具有鲜明的商代特征,小方鼎的形之、花纹与郑州出土的2件大方鼎近似;兽面纹鼎,具有郑州二里岗期上层器物特点;铁刃铜钺与藁城台西村出土的一件基本相同;人面形铜饰与安阳西北岗出土的人面铜饰相同;在陶器碎片中发现有黑色磨光陶片。刘家河墓葬文化年代,约当殷墟早期,可能是燕亳或其附近方国的文化遗存。[24]

    土方    在冀北承德一带,东至今辽宁省朝阳市。[25]武丁时期的卜辞多有关于土方的记载,如“土方征于我东”,“土方侵我田”,“土方于我东载二邑”等,,即边邑。土方是一个赫然强悍的部族,在武丁时期多次与商王室兵戎相争,武丁之妻妇好曾就领兵征伐过土方,据卜辞所记,动员兵力多达五千人。甲骨文中有“供人呼,伐土方”、“登人三千伐土方”等辞。“供人”就是征集人,呼,就是命令。征集三千、五千人伐土方,表明当时战争规模很大,同时也说明土方势力不小,是一个较大的方国。此外,在商之西北(今晋、陕北部一带)还有一个#(上工下口)方(一说即鬼方)也不断犯殷“西啚田”。商武丁对方的征战,其兵力的调发,主要沿太行山东麓北进出井陉孔道,到达方所在地的冀西北和晋北一带。

    土方和方是武丁时期崛起的强大游牧部族,成为商王朝北土的最大边患,从甲骨文卜辞看。殷商在与土方和方的战争中完全处于被动,武丁战前有临事而惧的表现,贞卜的记录远及商的先公王亥、上甲、示壬,先王则自成汤以下的灵位都贞卜到了。武丁是殷商王朝鼎盛时期的一位杰出领袖,他尚且临战而惧,足见土方、方的强大以及对商朝威胁的严重程度。

    孤竹    商代的孤竹有孤竹国与孤竹城之分。孤竹国是指包括今冀东、辽西和内蒙一部的商代方国,其疆域范围大约是“西南起自今河北迁安、卢龙;沿渤海北岸东抵辽宁兴城;北达辽宁北票和内蒙敖汉旗南部。”[26]是一片横跨长城内外的大区域。孤竹城仅是孤竹国的一座城邑,是孤竹国的政治中心,位置在今卢龙县境。[27]

    孤竹国的族姓,史籍文献的记载混乱。据学者研究,其君姓墨胎氏,在古文献中也称作墨夷氏、目夷氏。[28]《史记》卷3《殷本纪》又载:“契为子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殷氏、来氏、宋氏、空桐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目夷氏既然出自子姓,孤竹当然也是子姓国,是商代的同姓诸侯国。孤竹国君的世系,早期情况已不可知,商代末期的几位国君可以根据出土铜器考知。1973年,在辽宁喀左县的北洞,先后发现了相邻近的两处青铜器窑藏,出土的一件涡纹的铜,从形制看属商代晚期,该器铭文为“父丁,孤竹,亚微”。这件是有关孤竹国的一项重大发现。北洞有“亚微”,其他三件还有“亚宪”字样。金耀《亚微罍考释》一文经过考订认为:孤竹自商初成汤初封至殷末仅传九世;伯夷之祖父日名为父丁、名竹;其父名初,字子朝,金文名亚微;伯夷之弟、末代孤竹君名凭,金文名亚宪;孤竹铜a(左中右结构,左为上下结构,上为“夕”,下为“布”;中部同左部;右部为“攵”)鼎铭中有人名曰智,这就是称名为智或致的叔齐。[29]由此可见,孤竹国第七世国君是竹,第八世是亚微,第九世是亚凭。

    殷墟甲骨卜辞中也有“竹”、“竹侯”的记载,如《甲骨文合集》3324有“竹侯”,23805有“丁丑卜,竹贞”、《殷墟书契前编》2、37、7有“卜竹曰其于丁牢”等字样,[30]反映出孤竹国与商王朝的密切关系。

    孤竹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人物是伯夷和叔齐,司马迁在《史记》卷61专门为他们列传,称《伯夷列传》。传称伯夷、叔齐兄弟俩,是商周之际孤竹君的两个儿子,兄弟相互让国,及至周武王伐纣,他们进谏劝阻,武王不纳,他们便逃至首阳山,不食周粟而死。这个故事意在赞颂伯夷、叔齐饿死不变初衷的忠贞,但由此可见孤竹国与商王朝的关系非同一般。前文已述,金耀考订认为孤竹铜a(左中右结构,左为上下结构,上为“夕”,下为“布”;中部同左部;右部为“攵”)鼎铭中称名为智或致的就是这位叔齐。

    此外,河北卢龙东各庄商代晚期墓出土有鼎、簋、弓形器等青铜器物和金腕饰,与喀左窑藏铜器联系起来看都属于古孤竹国文化。孤竹国的范围处于夏商以至春秋时期的考古学上的夏家店下层文化和夏家店上层文化分布带之内。卢龙双望发现过夏家店下层文化遗址,蓟县这类遗存更多。这类考古遗址当有不少是商代孤竹国留下的文化遗存,

    另外,从甲骨文刻辞看,渤方与燕山下的子幽、子渔相近,说明燕山——渤海湾之间可能并存三个殷商子姓方国,分别是子弓、子幽、子渔的封国、商族在立国之前曾长期是游牧部落,逐水草而居,不断流动迁徙,但这些流动和迁徙不一定都是整族迁移。随着人口的增加和支脉的繁衍,迁徙过程中必然会有部分支族留居原地。这或许就是上述三个方国并存于冀北的历史原因。

    其他方国部族    金岳《桑干河天鼋族方国考——兼论先燕民族文化》根据甲骨文和传世文献,认为桑干河流域还建立过黄帝子宗姬姓的鼋族、启侯、族、马方,和黄帝子宗祁姓的祁侯等五个方国部族。冀是这几个方国新立的共同族名。[31]此外,史籍还记载有一些小封国或方国,如《太平寰宇记》卷70称河北道平州卢龙县有“黄洛城,殷诸侯之国,”《路史·国名纪》称幽州的范阳有“范(国),”燕之西境有“徐卢国”;并称还有登北国,“国在巨燕之南,倭之北,属燕。”以上二书均晚出,所记材料太少而又零散,是否可靠,尚有待考古材料的证实。

二、冀中南的方国部族
     易水流域诸方国    易水流域诸方国有唐国、锸方、逆方和省、二邦族。这些方国邦族都见载于甲骨文。如唐国,第一期卜辞有“唐人惟侯唐”、“唐不惟侯唐”等,可知商代唐国首领称侯。商代侯唐可能还在商王室任职,卜辞尊称其为“亚唐”。唐人称其嗣君为唐子,以武丁时期(公元前14世纪末,武丁为盘庚迁殷后的第四代王)卜辞多见,如“侑于唐子”、“唐子;贞:唐子伐。”较晚时期的有“唐子、祖乙”爵,可证商代一直称作唐子。商王室与唐侯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殷王常到唐侯国,卜辞有“今春于唐。”商王还去唐地巡狩田猎,卜辞有“王狩唐”、“田于唐”等。商王朝常派使节去唐国,卜辞有“使人往于唐”。唐地曾出现过灾害,商王室曾为此贞卜而乞求上帝,商王室还帮助唐国修建城邑,卜辞有“作大邑于唐。”商王室也和唐国发生过冲突,商王室甚至动用武力征服,卜辞有“贞,征唐;贞弗其征唐。”唐国的地望,在今唐县北的古唐城。锸方,第一期卜辞有锸方,锸人等,是商代的方国,在今房山、涿州之间的桃水流域。逆小方,传世铜器有《逆鼎》,早期卜辞有“逆方”、“逆小方”,首领称作“逆子”。逆人在王室还担任司法职务,卜辞有“令逆典正执。”地望在今顺平西南。省伯,为商代方邦之一,地在今晋州市偏东北。伯,商代方邦之一,地在今保定南部。金岳《易水天鼋方国考》认为这些方国邦族都是黄帝天鼋族后裔,他们和桑干河流域、燕山北部的天鼋氏族裔方国,共同形成了商王朝在北方的重要屏障。[32]

    邢、井方、邢国    邢在今河北邢台市一带。这里位于太行山东麓山前台地,适于古代先民生存繁衍。早在商代前期,商族就曾在这一带活动、建都。《世本》和《史记》卷3《殷本纪》都说商王“祖乙迁于邢”,《尚书序》也说“河甲居相,作《河甲》。祖乙圮于耿,作《祖乙》。”“祖乙迁于邢”的“邢”和“祖乙圮于耿”的“耿”,实指一地。司马贞《史记索隐》在解释“祖乙迁于邢”时就说:“邢音耿,近代本亦作耿。”司马贞是唐代人,说明当时邢和耿的读音相同,他所见到的《史记》版本有的就写作“祖乙迁于耿。”

    关于祖乙迁邢的地望,过去争论较大,除了如《通典》卷178邢州条所云“古祖乙迁于邢,即此地,亦邢国也”之外,或有认为在今山西河津县的,[33]也有认为在今河南温县的,[34]还有认为在今山东定陶的。[35]近年来,学者已多倾向于认为邢在今邢台市一带,《邢台历史文化论丛》所收录的傅振伦《殷帝祖乙迁都邢台说》、李民、朱桢《商代祖乙迁都考辨》、孙淼《商都迁邢考析》、周《祖乙迁徙地望初考》诸文,[36]从史籍文献、考古材料以及古文字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考释,一致认为邢在今邢台市一带,认为这里已经具备了建都的条件。此外,新中国建立后至现在,仅在邢台市郊就发现了贾村、尹郭、曹演庄等10余处商代早期文化遗址,出土了大量的黑色夹砂陶片、卜骨和石器、铜器以及建筑遗址、制陶场区等,证实这里的商文化遗址范围广、规模大,是早期商文化遗存丰富的主要地区之一。这种先商文化较为集中的考古现象,提供了商王祖乙迁都于此的佐证。

    当盘庚定都于殷(今河南安阳市小屯村一带)后,邢地又是商属方国井方的所在地,纣时为邢侯的封国。

    井方不见于史籍而见于甲骨卜辞。据介绍,甲骨卜辞中明确可判定有“井方”的材料共5条,分别是:

    1、癸亥卜,贞,井方于唐宗。(郭沫若《甲骨文合集》1339)

    2、□辰卜,贞,方执井方。(容庚《殷契卜辞》624)

    3、己巳卜,贞,(方)方执井方。(郭沫若《甲骨文合集》33044)

    4、己卯卜,贞,井方其寇我戊。(考古所《小屯南地甲骨》1980)

    5、勿呼从井伯。(《善斋》藏拓本)

与井方相联系,甲骨文中还有不少带“妇井”或“妇”字样的卜辞,如《甲骨文合集》6585正有“贞,勿呼妇伐龙方。”一般来说,卜辞中所见妇某者,某是其所来自氏族的省称,由于是女子,故某字多从女字旁,为形声字。“妇井”或“妇”即是来自井方的女子。

    据专家对有关井方和妇甲骨文的研究结果,可知井方活动时间自商王武丁时期至武乙、文丁时期,历时一百多年。其方位大约在殷商王畿的北部,即包括今邢台地区在内的河北南部一带,活动范围常常超出邢台地区。井方曾至成汤宗庙举行过祭祀,与商王朝保持着良好的君臣关系,一直是臣服于商王朝的诸侯,首领称作“井伯”。妇可能是商王武丁之妻,至少是通过联姻或进献的方式进入商王室的诸妇之一。她在王朝中具有很高的地位,曾经征伐过龙方,主持过祭典,拥有个人领地,其地位和权势不亚于以征战闻名的妇好(商王武丁的另一妻)。商王朝对井方的安危非常关心,曾经卜问是否被叫方的方国所执,是否与戊发生过战争。井方周围还有一些其他氏族、方国,这些氏族、方国都与井方为邻或相近。除甲骨文外,在井方活动的范围内,还发现有众多的商代文化遗址,如今邢台地区的七里河、沙河、白马河、泜河诸水系,散布着曹演庄、东先贤、胡家营、柴家庄、百泉、青介、沙窝、北小霍、丘底、南三歧、沙丘等众多的遗迹点。出土有石器、骨器、蚌器、铜器和卜骨。这虽然无法断定全部属于井方活动的遗迹,至少有一部分与井方有关。可以说,井方是商代后期今河北南部,主要活动于今邢台地区的重要方国。[37]

    此外,甲骨文还提供了从“井”字到“邢”字的字形演变踪迹。其字形出现的顺序是:作为商代地名和部落方国所在地的“井”字最早出现(这可能与此地多泉又易于掘井有关);接着便是表示来自井方女子之名的“”字出现;然后才是表示井方族居之地的“”字出现。在甲骨文“”字的基础上,最后演变成了一般书写体的“邢”字。[38]

    邢国作为商代的封国,明确见载于《汉书》卷20《古今人表》和《帝王世纪》。《古今人表》记有“邢侯”一名,《帝王世纪》称“邢侯为纣三公,以忠谏被诛”,《元和郡县图志》卷15亦称邢州是“古邢侯之国,邢侯为纣三公,以忠谏被诛。”这里的邢侯与原来的井方是什么关系,不详。可以肯定的是,这个邢侯之国至迟在殷纣王时期已经出现,应是商王朝的封国。

    方国    这里的方国是指方侯之国。相传唐尧时期已有方国,《路史·国名纪》说:“方、方国,帝尧时有方明”。商朝方国的情况,甲骨卜辞屡有记载,其内容大致有三类:一是记载方国征伐其他小方国的情况,如“方弗截人”、“方征于寻”、“方征于吕微”、“方其敦见何”、“方其征于门”、“方……其征印”等,显然这是方国对寻、、吕、微、见、何、门等部族的征伐;二是记载方侯受商王的节制,奉王命行事,如“方其大出,七月;勿令方归,八月;己卯卜贞:令归”等即是;三是记载方侯和商王室的矛盾冲突,如“今春王征方”、“王惟伐方”、“王循伐方”等,时间在武丁到乙辛时期。可见方国与商王室的关系是若即若离,有时是和平交往,奉王命行事;有时是兵戎相见,遭到商王的亲征。

    方国的地望和范围,《路史·国名记》引《周书》称“武王命伐方,乃商圻内”。所谓“圻内”是指方国位于商朝的边界之内。但这一范围过于宽泛,并无助于确定其具体地望。金岳《滹沱河商族方国考》一文综合甲骨文材料,认为“方侯曾活动于河南的郑州,淇水和河北的沧县以北,河北的正定、唐县东北相邻地区,而其地望也当在这个地区范围之内。”[39]战国时期燕国所属之方城就处于这一范围之内,《史记正义》引《括地志》称:“方城故城在幽州固安县南十七里”。[40]一般认为这个方城就是商代的方国故地(今固安东南)。另外,商王武乙、文丁时期的卜辞还记有方侯参与“大示”的内容,如“于大示告方”,“于大示告方来”,“自上甲临大示”,“方其祝商甲”等。所谓“大示”,也称北示,是对王亥、上甲微商先王的祭祀,其祭祀的中心地在“幽宗”,即渤海北大幽国幽侯所在地,是商族在北燕地的宗祠中心,方侯到幽宗参与祭祀商先王,说明方国所在当与此地相近,这符合今固安靠近古幽国幽侯所在地的特点。

    北方    商代武丁时期,北方是商朝的属国之一,甲骨文中有关于对北方农业状况的贞卜,如“北方受禾”、“呼忝于北,受年”等。商武丁贞卜北方年成的好坏,意在关注向王室贡纳的多少。但到商武乙、文丁时期,北方可能已经叛离。方国对殷商的叛服,是以商的盛衰而变化的,盛则服,衰则叛。从商武乙、文丁时期甲骨文“呼田来北”、“北方其出”、“众不出”的卜辞来看,商王室极为关注北方的动态。卜辞中含有商王畏惧北方出来之意,这表明商和“北方”间的对立,也表明此时的北方已是商王室北部的边患了。

    北方的地望,武丁卜辞说是“在北”,即商王朝的北土。北土方位,据杜预《春秋释例》说:“北土,燕代之属。”燕属北土,故《左传》称北燕,代也属北土。北方当在燕西代南,今涞水县一带。燕国尖首币有“北”、“非”等币文,币文的“北”当与殷周时的北方、北伯有关。北方既是方国,其首领应称为“伯”。清光绪年间在涞水县张家湾出土几件青铜器,旗帜一鼎一卣皆有铭文,鼎为北伯鼎,与易县燕下出土的“北”、“北邑”币文相近,可知币文与北伯器铭文相合。北伯铜器说明,这是商代“北方”的后人在周初称伯于北方故土的。北伯器中的“北伯灭”和“北伯邑辛”二人。应是周初两代北国领袖。北伯灭铜卣(现藏美国波斯顿),陈梦家考订为成王时器,而北伯邑辛在康王之世。由此可知,殷代的“北方”和周初的北伯同为一地。北方、北伯约是王亥、上甲微在灭有易氏之后,其后裔在此建邦立业兴国的。周公平叛后,纣子武庚北奔大约是逃往这里。商时北方和周的北伯同为一国一地,后为燕国所灭而归于燕。[41]

    曼国    商王武丁曾封季父曼于河北,称曼侯。甲骨文所见有关曼的卜辞共30余条,其中武丁时期的5条有较丰富的内容,如“壬戌卜,争贞,乞命曼田于先侯”;“命曼垦(田)于(先)侯”;“己酉卜,争贞;共众人呼从曼,古王事,五月”;“曼入二”;“己亥卜,……妇井于曼”。内容是问要否命曼去先侯地区田猎;命曼侯去先侯地区开垦农田;召集“众人”命其从曼勤劳王事;曼人向商王进贡二龟;卜问妇井在曼地是否杀牲之祭。这里的“曼”显然是指以“曼”为代表的曼族,是一个部落实体存在。丁山认为甲骨文中的“曼”,即汉代属真定国的绵蔓。战国时的“蔓葭”也即此地。其故地在今河北鹿泉市北。这是一个南与井方相邻的小方国。[42]

    又国    早期史籍不见此国的记载,系据近年的考古发掘而得知。1991年6月至12月,考古工作者对位于定州市西北郊的北庄子商代墓群进行了钻探发掘,发现墓葬108座,发掘80座,其中商代42座,大型墓为10座。出土的青铜器比重较大,共274件,陶器很少。这批墓葬排列有序,制作规整,等级森严,普遍流行着残酷的殉人、殉狗制度,随葬品亦较丰富,显然在商代非一般平民所拥有,发掘者认为是一处规模较大的奴隶主贵族墓群,而且是方国贵族墓群。

    关于该方国之名,铜器鼎、觥、爵、戈上多铸有铭文符号“×”,形如双目中间一手持利器,大同小异,显然是是族徽或方国之名。对此铭文的解释,《啸堂集古录》中录有一例鼎文,释为“瞿”字,《金文编正续编》中录有六例鼎、觚、觯、戈等铭文,归之为图形文字之列;《文字源流浅说》释之为“×”,即旧体“贤”字等。因一件铜器上铸有“又”,因此有的学者径称此方国为又族。[43]定州应是又族的封地。据介绍,定州这批墓葬从总体上观察,无论从其墓葬形制,埋葬制度,或者是铜器、陶器的造型、纹饰等方面看,都显示出和商王朝中心一带存在非常密切的关系,是商文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其墓葬年代约当殷墟二、三期,因此知是商王畿北面的一个诸侯方国。[44]

    渤方    渤方是商族滨渤海地区的古老部族之一,武丁、武乙时期的甲骨文卜辞有“咸截渤”、“其截渤”和“弗截渤”刻辞。显然“渤”是作为方国之名出现的。据相关的卜辞得知,渤方为殷室子弟“子弓”的封地。是商族的子姓封国,《潜夫论·志氏姓》即说渤氏为子姓。其地理方位在今山东泰安县以北,临淄县西北,河北诼县以南,雄县以东,政治中心约在今沧州市区一带。

    渤方既为王室子弟封地,自然商王室对渤方极为关注,武丁时期的贞卜刻辞中就有“渤受年”、“渤不其受年”的贞卜,卜问渤方的收成如何;有“师般在渤”的刻辞,意谓派有军事首领在渤方驻守;有“王征召方,在渤卜”的刻辞,意谓王师在渤地谋划对方国的征讨;有“王……奠、王循、王其往,观于渤日”的刻辞,意谓殷王来渤方进行祭奠、巡视、观日出等重大活动;还有“妇井于渤”的刻辞,意谓妇井来渤地,这可能是陪伴武丁来渤地的。这位“妇井”就是井方之女远嫁到商王室的妇。[45]

    此外,冀中南地区的方国部族还有邢台西南的苏氏部族。磁县的受氏和启氏部族,藁城的朵氏部族,正定的a(上下结构,上为“庚”,下为“内”)氏部族,新乐的氏部族,赵县的圉氏部族等。这些部族的名号、徽号仅见于出土文物,详情无从得知。再者,商代方国部族与商王室的关系如何,因限于材料而无法弄清,例如冀南地区起码有好几个方国部族,但史书又记载说商末的邯郸及沙丘(今广宗县西北大平台)一带建有许多商王室的离宫别馆,《史记》卷3《殷本纪》就称商纣王“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大聚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如此看来冀南一带又是商王朝的京畿之地,是商王和贵族田猎、游乐的地方。那么方国部族与京畿之地是什么关系,也无从得知,

第三节  商代河北的社会与经济
一、社会结构
    关于商代的社会性质,学术界的看法分歧很大,过去多认为这一时期的社会性质是奴隶社会,但也有的学者认为中国没有奴隶社会。研究商代的社会性质,这不是本书所能解决的问题,也不是本书的任务,下面我们依据通行的观点,结合本地考古发现的材料,简要概述一下有关商代河北地区的社会结构情况。

    在商代,统治阶级是奴隶主阶级。从最高首领国王到王以下诸子、诸妇、太师、少师及地方邦伯、侯等“邦伯师长百执事”,组成了一个高高在上、主宰一切的奴隶主阶级。奴隶主贵族平时居住华丽的宫室,使用贵重的青铜、玉石器物,生前歌舞饮宴,死后建造宏大的陵墓,杀祭奴隶殉葬,是寄生性和残暴性特强的剥削阶级。具体到河北境内,奴隶主阶级则是方国、封国的诸侯和其他贵族,如文献所记载的邢侯比干,各地考古发现的青铜礼器的所有者,台西遗址豪华宅舍的居住者等,都属于奴隶主阶级之列。

    被统治阶级有平民和奴隶。平民是劳动阶级,地位高于奴隶,可以按井田制分得一小块土地从事耕种,但政治上、经济上都隶属于贵族。河北地区的这类平民多数难以直接从考古遗址上辨别出来,但仍有部分可以间接判明。例如藁城台西遗址发现有墓葬112座,其中有殉人的9座,有铜器随葬的17座,殉人墓与铜器随葬墓如何配合,不详。据报道,有奴隶殉葬或随葬品较多的只有12座。那么即使有铜器随葬的墓主都算作贵族,总数也不过17人,其余95个墓主应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平民身份。[46]

    奴隶是社会地位最低的阶层。他们不仅生活得不到保障,生命也随时可能为奴隶主贵族所剥夺,成为贵族的殉葬品或祭祀活动的供品。河北地区也发现奴隶存在和被杀殉、杀祭的事实。藁城台西和定州北庄子墓葬中都发现有人殉和人祭的遗迹。台西9座殉人墓葬中发现11具殉人尸骨,年龄多是20岁上下的男女青年,也有少年儿童,多数被捆绑手脚,少数受过刖刑。一座贵族居住遗存内发现3具建房时杀人祭祀的尸骨,另有4个人头骨。定州北庄子墓群的贵族大型墓也发现殉人。这些被杀者应是奴隶。

    奴隶不仅用于家内劳动,更重要的是使用于生产领域。河北的考古遗址就发现了奴隶用于农业生产的迹象,这在磁县下潘汪商周文化遗存中有所反映。下潘汪遗址发掘出半地穴房屋5座(编号下F2一6),灰坑242个。灰坑内有3具人骨架,其中2具是俯身倒缚两臂,1具身首分离。灰坑内还有无头马架2具和大量的生产工具。房子除F4外,其它都是半地穴式,灶设在屋外,房子门向不一致,也无遗物。考古工作者认为这些房屋可能是奴隶在田地上的临时住所。即西周时期称谓的“庐”。《汉书》卷24《食货志》有云:“在田曰庐,在邑曰里。春令民毕出在野,冬则毕入邑。”可见奴隶在“庐”要居住春、夏、秋三个季节,完成播、管、收三大农事。下潘汪遗址田庐的居住者应该就是用于农业生产的奴隶,房外之灶可能是他们个人烧饭的灶火,灰坑中的人骨架和牲畜遗骸应该是祈年、祭社一类活动中被残杀的奴隶和宰杀的牲畜。至于下F4号房,其面积近10平方米,出土有鬲片、蚌刀、蚌锯、骨削、纺纶和兽骨,还有一枚贝币,表明F4号房主不是奴隶,大约是监管奴隶劳动的“小耤臣”之类。

    由于资料的限制,有关商代河北社会结构的情况只能作如上的简单描述。

二、社会经济
    商代河北的社会经济总体上说属于以农业为主体,兼有游牧和渔猎的经济结构,但这一结构在地理上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燕山以南地区主要为农业经济区,同时兼有游牧经济和渔猎经济;燕北和坝上高原地带为北方游牧民族活动地区。社会经济的构成是农牧兼有而以畜牧业(包括狩猎)为主;海河下游地区和滨渤海地区也是农牧兼有而渔猎经济的成分占有优势。

    农业    我们已经知道,今河北中南部一带,早在商代以前就是我国比较发达的农业区之一。今武安磁山七千年前就有了谷物种植和家畜的饲养,今磁县下潘汪、界段营,永年台口村、邯郸涧沟等处的仰韶、龙山文化遗址,发现有石器农具、日用陶器、房屋基址等,都反映了先民们从事农业和进行定居生活的状况。河北商代的农业经济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取得进一步发展的。

    河北商代的农业生产工具,根据考古材料分析,主要是石器,其余是骨器和蚌器。此外肯定还有木制农器。因木器农具不宜保存,所以考古发掘不见有木器的出土。在石器中,农具的种类以石刀、石镰、石铲数量居多,此外还有石斧、石锛等。石镰和蚌镰是收割和除草工具,石铲是翻土工具,石斧是砍伐工具,利于伐木开荒,石锛是加工木料的工具。木制农具使用的历史相当悠久,延用的时间也很长,不仅在古文献中有相关记载,而且在民族学资料中也存有相应的实例。据文献记载,最早的木制农具之一是耒耜,耒耜就是在一根长木的下部绑上横木,以脚踏横木翻土,甲骨卜辞中有“”字,字形犹如人踏耒起土。甲骨卜辞中出现“”字,反映了当时这种农具使用的普遍。商代的河北虽然发现许多金属器物,如青铜礼器、青铜兵器等,也发现了铜铁合铸的器物,如藁城台西遗址的铁刃铜钺,但青铜是贵重金属,还不可能用来铸造农具,铁刃铜钺的铁刃部分是以陨铁加热锻成的,陨铁的来源奇缺,更不可能用于农具。所以这一时期尚未发现铁器农具。

    河北的气温和土质适宜于种植禾、麦、黍、稷、粟等农作物,磁山遗址中发现的炭化粟,证实谷子的种植在河北有悠久的历史;卜辞中有“我田有麦”、“我田有稷”等语,这虽不能断定是确指河北的农田作物,但由此可见当时的河北平原上已经有了一块块的田畴,分别种植麦、稷等五谷了。河北商代的墓葬中发现众多的青铜酒器,如爵、、卣、壶、尊、觚等。这些酒器种类的繁多和数量的巨大,一方面反映了当时祭祖、敬神对酒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当时社会上饮酒成风。这些器物的拥有者和使用者自然是贵族,但酿酒的主要原料是黍稷,大量的酒类消费必须要有一定的农业基础支持才行。《史记》卷3《殷本纪》称商纣王:“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巨桥之粟”。巨桥仓故址在今曲周县东北古衡漳水东岸,仓侧水上古有大桥,故名巨桥仓。[47]这个粮仓收藏的粮食应主要来自河北。周灭商后,曾“散鹿台之财,发巨桥之粟,以振贫弱萌隶”。[48]可见巨桥仓储粮之多。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看出商代河北农业谷物的生产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农业领域生产关系的情况,学术界的看法分歧很大,过去多认为这一时期的社会性质是奴隶社会,但也有的学者认为中国没有奴隶社会。产生这些分歧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然而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因为资料过于缺乏。下面我们依据过去通行的观点简要概述一下有关商代河北地区的生产关系情况。概括说来,原始社会的那种土地公有制在商代已经转化成为以商王为代表的奴隶主贵族的土地国有制,农业生产采用井田制。井田主要为王室和地方奴隶主贵族所掌握。从河北的情况看,今邯郸南北一带,为殷商的王畿之地,这里南距朝歌,北至邯郸、沙丘(今广宗县西北大平台),皆为商王的离宫别馆,纣王“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49]是商王室直接管理的农田、苑囿、猎场。商代占卜农业生产活动的刻辞有“我北田不受年?”等语。“我北田”应指王室所在都城北部的农田,即今豫北、冀南一带。冀中、冀北一带的农田,可能是由各方国诸侯和部族首领直接管辖。井田制是各级奴隶主贵族榨取奴隶劳动的经济形式。从事农业生产的奴隶,一般是在奴隶主和其“小臣”的监督下从事集体劳动的,甲骨卜辞中有这样的记录:“王大令众人田”。[50]“田”,就是协同集体耕作。甲骨文中还有“田”的记载,“田”,即是开垦田地。(甲骨文“”字,于省吾认为是“垦田”的“垦”字。[51])张政把“”字释为“裒”,认为“裒田”即开荒的意思。[52]田的象形字在甲骨文中作田、a、a等形,这些甲骨文的字形都反映了商代奴隶们在农田上劳动的情况。

    农业生产在商代河北地区的经济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郭沫若曾说:“根据卜辞的记载……不仅农产品的种类差不多应有尽有,农业的副产品如蚕丝、酿酒、工具如仓廪等屡见不鲜;它如观黍、祈年、祭社、求晴雨等;凡与农业生产有关的事项都成为王者所必须经常亲自举行的大事。故我们可以断言,农业生产已经是殷代生产的主流”。[53]这虽是就商代整个状况而言的,但也同样适用于河北,

    畜牧业    在农业生产进步的基础上,河北地区的畜牧业也获得了发展,畜牧业的生产方式在燕山以北地区主要是游牧,在冀中和冀南地区主要是家庭饲养。燕山以北地区的畜牧业是该地区的主要经济成分;畜牧生产者的主体是游牧民族;他们居无定处,逐水草而徙;燕北山间丘陵地带发现的墓葬中多有游牧民族使用的匕首钢刀、羊首小型钢剑、钢饰耳环和殉葬的犬、马等,就是这些游牧民族经济生活方式和文化特点的反映。冀中和冀南地区的畜牧业主要是作为该地区农业经济的补充而存在的,《管子》卷24《轻重戊》称商朝的先祖“立皂牢,服牛马,以为民利”。所谓“皂”是喂牛马的槽,“牢”是养牛羊的圈。“立皂牢,服牛马”正是家畜饲养方式的反映。这虽然是追述家畜饲养方式的起源,但同样能够说明河北地区家畜饲养业生产方式在商代的现状。在商代文化遗址的墓葬中,已经发现的家畜家禽的骨骼有马、牛、羊、鸡、犬、豕等。说明后世所有的家畜家禽,商代时期都已经具备。中国传统的家庭畜牧业生产方式和种类结构在商代已经基本定型。

    渔猎    渔猎经济和采集经济作为农牧业经济的补充,在商代的河北仍然占有一定的地位,这是因为当时的人类刚脱离原始社会不久,渔猎经济和采集经济的传统依然顽强存在。而且河北属于黄河下游地区(黄河流经河北平原于今天津一带入海),当时还保存着不少的原始森林、草地和河湖沼泽,生长着种类繁多的植物和动物,这为采集经济和渔猎经济提供了天然的优良场所。藁城台西遗址的陶文中有“鱼”字,磁县下七垣遗址、邢台市曹演庄遗址中出土有龟腹甲、内丘县南三歧遗址中出土有骨鱼钩,定州市北庄子墓葬中发现有弓形器、钢镞和戈、矛兵器等,这都是商代渔猎经济的反映。当时捕鱼主要用网罟,也兼用矢射等方法。狩猎除使用弓箭、刀矛外,还使用网罟、陷阱等方法。冀南“沙丘苑台”,大概为商王室贵族的狩猎禁区,所以“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商王和贵族的狩猎规模往往很大,多采用焚烧草木以逐出野兽,而后乘车合围以捕捉的方式,这种田猎既有捕获猎物的经济意义,同时还具有作战训练的军事意义和消遣游玩的娱乐意义。一般的平民和奴隶,在农业劳动之余,也从事一些野生植物的采集和禽兽、鱼类的猎捕,以维持自己的贫困生活。

    手工业    在农牧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商代河北的手工业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也达到了一定的高度。这表现在:第一,手工业生产部门的专业分工已经相当细密。磁县下七垣商代遗址发现有陶窑两座,为圆形竖穴式窑,下面是火膛,上面是窑膛,中间为窑箅、火眼,箅上置坯。显示已有专门的陶器作坊。制陶是当时重要的手工业部门之一。再如藁城台西遗址,出土了大量的青铜器、丝麻织物、漆器、陶器及原始瓷器、骨器、玉器等。这些器物都非常精美,不可能出自非专门工匠之手;有些器物的制造,如铜器的冶铸,既需要有专门的技术,又需要有简单的协作,不可能由一家一户完成,这表明,当时的台西已经有了专门从事铜器冶铸、丝麻纺织和漆器、陶器及原始瓷器、骨器、玉器制作的各类手工业作坊,手工业已经具有了多种行业。专业分工的细密不仅表现在手工业已经分离出多种行业部门,还表现在每一种行业内部的分工也很细密。例如台西遗址中出土的大量青铜器既有礼器和兵器,还有食器、工具及车马器等,至少说明铜器冶铸的行业中还存在礼器冶铸、兵器冶铸、食器冶铸等的分工、而大量铜器的冶铸必然还存在制作过程中的各种工艺分工。尽管这一点在出土铜器上无法直接看到。

    第二,手工业生产的工艺技术水平有了很大的进步。铜器文化是商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这一时期的青铜器不仅种类和数量繁多,使用范围空前扩大,而且冶铸的工艺技术也日趋成熟。这在河北方面同样得到体现。河北有不少反映金属冶铸技术和工艺水平的珍品。如藁城台西112号墓出土的铁刃青铜钺,经鉴定铁刃部分是以陨铁加热锻成,表明中国早在公元前14世纪时对铁的性质和作用已经有了认识,开始利用陨铁制造器物,并掌握了陨铁锻制和铁刃与青铜浇铸在一起的包套技术,是中国古代冶金史上的一大进步。磁县下七垣遗址出土的青铜器,纹饰造型极精美。定州北庄子商墓出土的青铜器物,装饰画面以平雕饕餮纹和兽面纹为主。邢台曹演庄、卢龙东阚各庄出土的青铜礼器,有繁富的纹饰,兽面纹、夔纹、龟纹、云雷纹、乳丁纹等,有的器表还附加有兽首装饰如牛头、龙头等。一般青铜器的制作,须经过选矿、配料、加锡、选模、铸范、修饰等一系列复杂的工艺流程,需要具备有高度的技术水平才能制成。上述复杂器形和纹饰的青铜器足以代表当时河北金属冶铸工艺的水平。

    在制陶手工业部门方面,内丘南三歧遗址出土有器形多样的陶器,有的器物巧妙地借用野蘑菇圆冠和鸡冠的造型,装饰成陶器器形的蘑菇形纽、鸡冠耳等。使陶器充满了写实雕塑的意味,既具有了实用价值,也具有了观赏价值,藁城台西遗址中出有少量的白陶片,质地细密素净,火候高,敲击有金石声。因陶片过碎不能辨其器形,但可据此断定商代台西已经有了白陶器。这里还出土有被称为“原始瓷器”的釉陶,彩釉有青有酱,表面印有小方格纹、S纹等。白陶和釉陶的原料都是采用高岭土,器身涂釉,不易吸收水分,所以视为原始瓷器。釉发明之前,人们为了减少陶器表面粗糙带来的缺陷,一般采用修刮、磨光的办法。釉的发明并施之于陶器上,是制陶技术上的一个重大进步,为从陶向瓷的过渡创造了必要条件。

    在纺织手工业部门方面,藁城台西遗址发现了粘附于铜器表面的丝绸残片,经纺织部门的鉴定、识别,知其质料分别为平纹纨、纱、和纱罗等。其中最重要的是。这是目前中国出土最早的的实物。这说明当时已能养蚕抽丝并能织造这种富有弹性而又轻盈透明的丝织物了,丝织技术已达相当高度。在遗址文化层中还发现了一卷麻布,已断裂多片,几近炭化,经鉴定,质料属大麻纤维,布纱是由两根合股麻线加拈而成,相当精细,这是脱胶后的细麻纺品。其中一块经纱密度为14——16根/厘米,纬纱密度为9——10根/厘米,同马王堆汉墓中的麻布非常接近。可见当时麻纺技术是相当高的。与此相关的还发现了两个陶锭轮,显示台西商人可能已经开始使用纺车进行丝麻加工了。台西14号、23号、24号墓葬发现多位女性身旁放置有骨匕。据考古工作者研究,骨匕是刀杼之类用于纺织的工具。可见女性成为纺织劳动主体地位的角色已经定型。[54]

    在制漆手工业部门方面,台西遗址发现有漆器残片,漆胎虽已腐朽。但据残片观察,有些仍能看出器形,有盘有盒。漆器的花纹繁富,有饕餮纹、夔纹、雷纹、蕉叶纹,朱红地黑漆花。有的花纹上还嵌有磨制成圆形、方圆形、三角形的绿色松石,色彩鲜明绚丽,花纹纤细精巧,漆面乌黑发亮,几无杂质,显示了商代漆工在晒漆,兑色、髹漆等方面的高超工艺。从漆片看,台西漆器已是薄板胎,有的是在雕花木胎上髹漆,使漆器表面呈现出浮雕式的美丽花纹,这既表明漆工已经脱离了木工而形成一项专门的手工业部门,更表明当时的漆器工艺已达到了相当发达的程度。

    在骨器、玉器制作手工业部门方面,当时的河北因为有了青铜工具的使用,动物骨牙的来源又丰富,所以骨牙器的制作和使用相当广泛。玉器的制作工艺也比较先进。台西遗址和武安赵窑商墓出土有大量的骨器、玉器制品,如骨甲器笄、流状骨器、骨饰、玉斧、玉钺、玉磬、玉戈、柄形器、斧形坠、鸟形饰、梯形饰、玉璜、嵌饰、圭形饰、马形饰、人面形饰、锤形饰、钺形饰、长条饰、方形饰等。这些器物既有把玩观赏之物,也有佩戴之物。都是装饰品,工艺相当精湛。制作骨牙器,大致要经过选材、锯割、加工成形、磨砺成器以及雕花等工序,主要用具有青铜刀、锯、钻和粗、细砺石等。玉石饰品的制作,要经过锯截、琢磨、穿孔、雕刻和抛光等工序。台西遗址和武安赵窑大量精美细致的装饰品出土,反映出当时的河北先民已经掌握了骨器、玉器制品的复杂制作工艺,具有很高的工艺制作和艺术构思水平。

三、社会生活
    由于材料的奇缺,全面考察商代时期的社会生活几乎没有可能,下面我们仅能根据有限的材料简单勾画一下当时河北地区衣食住用、文化生活和宗教活动几个方面的概貌。

    衣    衣装服饰是人类物质生活的主要方面之一,也是衡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尺。商代甲骨文中有蚕、丝、衣、巾等字,可知商时已有丝麻等织品。藁城台西遗址发现的丝绸残片,证实河北也有了种桑养蚕,掌握了抽丝、织造等技术,并起码织出了平纹纨、纱、和纱罗等品种。台西遗址发现的麻布残片属于脱胶后的细麻纺品,说明当时河北的植麻、纺麻技术已经成熟。虽然丝绸残片是粘在青铜器上的,可能是用于包裹铜器。麻布的用途不详。但可以断言,这些纺织品肯定也已经用于制作衣装了。不过这些高档衣装的消费者是贵族。一般平民和奴隶是无缘享用的。

    平民和奴隶的衣装主要是用粗糙的麻布、葛布制作的。麻布、葛布在我国既是具有悠久传统的手工业品,也是古代制作衣装的主要布料。商代同样如此。包括今北京在内的燕赵地区,麻布的出土除见于台西商代遗址外,还见于北京市平谷刘家河商代中期的墓葬,其中的几件残碎铜泡上有麻布织物的印痕。台西商代遗址所出土的麻布虽是高档的细麻布,但可以证实麻类种植的普遍。《诗·豳风·七月》有“黍稷重,禾麻菽麦”句,诗中的黍、稷、禾、麻、菽、麦,正是北方广泛种植的农作物,麻就居其一。这虽然是周初情况的反映,也应该能说明商代河北地区的状况。商代普遍以麻布做为制作衣装的质料,就是建立在麻类植物广泛种植这个基础之上的,葛是一种纤维蔓生植物,它有很大的块根,富含淀粉,远古人类采野果挖块根充饥,可能很早就接触到了葛了,另外葛藤有缠络性,人类在认识葛中很容易利用葛的纤维作用,进而利用它织造葛布。葛布做为古代人民缝制衣服的原料早在商代以前就出现了。《韩非子·五蠹》称传说中的唐尧在位时生活很节俭,“冬日a(上下结构,上为“鹿”,下为“儿”)裘,夏日葛衣。”这正是古代普遍“夏日葛衣”的写照。   

    食    商代河北地区的食物构成以区域分则有南北的差异。燕山以北的畜牧经济区以肉食为主而辅以谷物,燕山以南地区以谷物为主而辅以肉食。总的来说,因为商族刚脱离原始社会不久,原来的游牧经济、渔猎经济的传统影响较强,无论燕山南北,食物构成中的肉食比例相对较高,这一时期的文化遗址和墓葬出土的大量动物骨骼、骨角器、卜骨等就是证明。

    食物构成不仅有地区的差异,还有阶级、阶层的不同,其数量和质量更因阶级、阶层的不同而相差悬殊。处于被统治阶级地位的平民和奴隶,因缺乏史料记载而无法直接了解,但通过《诗经·豳风·七月》所反映周代下层人民艰窘贫困生活的情景推测,商代的河北应该与之相近。处于统治阶级地位的贵族,其生活的豪华奢侈则有考古材料可以直接揭示。河北商代墓葬中出土有大量的青铜器,这些青铜器除了专用的礼器之外,有不少是食器、酒器、水器等,如食器有鼎、鬲、等,酒器的种类有觚、爵、觯、、尊、觥、等。青铜食器、酒器的使用者是贵族,精美考究的青铜食器、酒器正是他们锦衣玉食、钟鸣鼎食的写照。在铜器之中,最能说明贵族饮食特点的是酒器的大量出土。商代的统治者以饮酒成风闻名,《史记·殷本纪》称商纣王“好酒淫乐”、“大聚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其实商纣王“好酒”只是整个商朝贵族饮酒成风的典型代表。河北大量酒器的出土足以证实上层饮酒风气的盛行。

    住    有关商代居住的情况,因为考古材料比较丰富,所以了解的情况相对稍详。据目前所知,商代一般村落遗址的房舍大都是以半地穴式的为主,既不打地基,也无夯土墙,形状或圆或方,很不规则,构造极为简陋。如邢台曹演庄、磁县下七垣遗址的普通居室,是在土地的切面上挖个浅窑洞,洞内设有壁龛,门外挖有排水沟。台西遗址共发现房子14座,除两座属半地穴式的以外,其它都是以夯土和土坯做墙,以木柱做梁架的长方形地面建筑,值得注意的是土坯的发现,以土坯做建筑材料,这是烧砖出现以前古代劳动人民的杰出创造。从台西遗址的看,整个房舍布局井然有序,有一定的组合。所有房舍的墙壁都是下半部在地基上筑起夯土墙,上半部则用土坯垒砌,坯与坯之间抹有草拌泥,屋内陆面平坦。每座房舍1至6间不等,间长4至6米,宽约3米。每座房舍都分布着柱础、柱洞和门道。柱础有石质和陶质的两种,从柱洞的排列顺序推测,这里的房顶可以分为四阿式和两坡水式两种。值得注意的是,房舍中有贵族居室,“贵族宅落由7座大小形制不一的房屋组成一组有居室、有治事宴燕之所、有大小庭院、水井、储藏窑、有近侍卫士之房的建筑群体,占地达1400平方米”。[55]

    与人类居住的条件相关,水井的发现和使用具有重要的意义。水井的“井”字在商代卜辞中就已出现,但没有更具体的记载。在台西遗址中,发现了两眼水井,井为圆形,直径为2.95米,深5.9米。井底有四层圆木搭成的“井”字形井盘。井盘的木质还没有炭化,盘内堆有残破和完整的绳纹灰陶罐,在罐颈仍存有绳子捆绑的痕迹。井的发明,全世界以中国为最早,中国迄今为止又是以台西商代遗址水井为最早。水井的使用,改变了以往必须沿河流居住的状况,大大改善了人类的居住条件。

    用    考古出土的日用品主要是贵族使用的青铜器(不包括礼器)和装饰品。青铜器的日用品分为食器、酒器、水器等。装饰品的种类即前面“手工业”一节已经讲到的豪华漆器和精美骨器、玉器制品,包括骨甲器笄、流状骨器、骨饰、玉斧、玉钺、玉磬、玉戈、柄形器、斧形坠、鸟形饰、梯形饰、玉璜、嵌饰、圭形饰、马形饰、人面形饰、锤形饰、钺形饰、长条饰、方形饰等。

    文化生活和宗教活动    商代河北文化生活的最高体现是陶文的创造。先商和商代的陶文、符号在河北多有发现,永年台口村遗址、邢台曹演庄遗址、磁县下七垣遗址、武安磁山遗址和藁城台西遗址都发现了陶文或符号。而最具有早期文字意义的是台西陶文。[56]

    台西商代遗址共发现12片刻划有文字或符号的陶器残片。经专家鉴定,这些陶文的时代早于殷墟的文字遗物,对于研究我国古代文字的发展是有意义的。陶器残片文字有:止、刀、臣、已、鱼、大、矢等。“止”字象左足形,生动地钩划了足底的轮廓,表现了5个足趾,另一片表现为4个足趾。“鱼”字作游动之形,象形字,与铜器铭文中的“鱼”字近似。a,似“盾”的象形字。“刀”是象形字,象一把直柄直背翘尖的铜刀。“矢”是象形字,箭镞作双翼式,有逆刺。12件有字陶片,字划都是在烧制前刻划在陶坯上的。这些文字,与殷墟时期相比更带有原始性,但又显现出了彼此的联系,如“臣”字和“a”字的写法,都与卜辞一致。文字的发明是人类历史上的重大事件,是进入文明时代的重要标志之一。文字的产生决不是某一个人的发明,它是古代劳动人民在生产实践和社会交往中逐步创造的。从甲骨文以及青铜器铭文来看,中国汉字在商代后期才趋向成熟,经历了象形、会意与形声三个演变阶段,而台西陶文正处在象形的发展阶段上。台西陶文的发现对探讨我国文字的起源和发展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57]

    从考古发现的材料看,商代河北地区带有宗教意味的活动主要有占卜和建房祭祀等。占卜是古代社会特别是商代流行的迷信活动。所谓“占”是观察的意思,“卜”是以火灼烧龟甲和兽骨,占卜就是在做某事之前,用火烧灼、钻凿龟甲和兽骨,然后根据龟甲和兽骨出现的裂纹形状以预测吉凶祸福,有的占卜完毕之后还将所问之事或所得结果刻(或写)在甲骨上面,即后来所谓的甲骨文。商代的占卜活动非常广泛,上至商王,下至平民,遇到国家大事,日常事物,往往借助于占卜来进行决策或释疑解惑。商代的河北也存在这类占卜活动。这可以从大量占卜所用甲骨的出土得到证明。在河北内丘县南三歧早期商代文化遗址中就发现有卜骨。这种卜骨有烧灼的痕迹而没有进行钻凿,带有原始性,是早期商人原始贞卜的遗物,也是后来甲骨卜辞文化的先声。在磁县下七垣遗址中,则发现有卜甲。卜甲是一个完整的龟腹甲,钻、灼、凿的痕迹一应俱全,表明商代下七垣人的贞卜活动形式已经完备。在邢台曹演庄遗址中,出土了很多卜骨,卜骨的来源以牛、羊、猪的肩胛骨和龟甲为主,占卜的方式钻、凿、灼三者兼备。

    藁城台西遗址也出土了大量用于占卜的甲骨。这些甲骨分别出土于居住遗址和墓葬。居住遗址出土的甲骨数量较多,卜骨有407片,卜甲有91片,这些甲骨分为早晚两期,早期仅有卜骨,晚期则卜骨、卜甲并存。甲骨的钻灼方法,早期都是先钻后灼,晚期出现凿痕。墓葬出土的卜骨数量较少,共有10片,除1片残骨外,其余9片分别出自3座墓中。台西遗址出土的占卜甲骨对了解占卜方式及其演变很有价值。居住遗址出土卜骨的众多,反映了这一带占卜活动的频繁,说明占卜是当时人们宗教性活动的一部分;而早期、晚期钻灼方法的差异,则反映了占卜方式由简单到复杂的变化过程。墓葬出土的卜骨虽少,但其摆放形式对了解占卜的具体方法很有用处。9片卜骨分别出自3座墓葬,每墓3片,骨臼都朝一个方向摆放,考古工作者由此推测当初可能是用绳子捆扎在一起的。郭沫若在研究甲骨文时曾提出“卜用三骨”的论述,认为古人占卜时以卜骨、卜甲三枚为一组,一次卜用三骨或三甲。台西墓葬卜骨证实了“卜用三骨”确是当时人使用卜骨的普遍方法。[58]

    建房祭祀的习俗也发现于台西遗址。在一座房子的内外室西墙内各埋有一支牛角,在内室西墙基内埋有一装婴儿尸体的小陶瓮;在外室东面的灰坑还埋有牛、羊、猪三牲,另一个灰坑则埋有人骨架3具。这说明建房时曾以杀人、杀牲作为奠基仪式。建房采用人祭的形式,只能说明房主属于贵族的身份,一般平民和奴隶的建房自然不存在这一问题,但杀牲或以牲畜遗骸进行房祭很有可能。建房祭祀应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祭祀活动。

第四节  两周时期的河北方国部族
一、軧国
    軧国一名于史无征,系由元氏县西张村铜器铭文的出土而得知。

    1978年3月,在元氏县南西张村村东一土岗上,发现西周遗址和墓葬,该村邻槐河,槐河自西而东至村北而又折而南流。经考古钻探,岗下有文化层的地方东西长180米,南北宽160米,总面积28800平方米。考古工作者在该遗址采集到西周时代的石斧、陶片,东周时的筒瓦卷云纹半瓦当和一件碗状豆,另外还采集到三件鹿角,有切锯痕。从采集到的遗物看,该遗址为西周晚期遗址,东周时代曾继续延用,东周以后可能废弃了。[59]

    在遗址内发现有西周墓,出土铜器34件,其中多件有铭文,最重要的器铭是《臣谏簋》和《叔父卣》。《臣谏簋》的内容如下:

                         惟戎大出于,邢侯搏

                         戎,诞令臣谏以□□亚

                         旅出于,从王□□。[臣]

                         谏曰:‘拜手稽首,臣谏□

                         亡,母弟引庸又(有)长子□,

                         余()皇辟侯,令服。’[作]

                         朕皇文考宝。惟用□

                         康令于皇辟侯,□□。

前六行铭文的大意是说戎人大举出于地,邢侯对戎作战,命臣谏率领一支军队(即铭文所说的“亚旅”)驻扎于地;臣谏向邢侯禀告说自己的儿子已经死亡,而胞弟引则有长子(名字已缺),把他托交给邢侯,叫他学习政事。《叔父卣》的内容如下:

                         吊叔父曰:余考,不

                         克御事,唯汝倏其

                         敬乃身,毋尚为小

                         子。余兄为汝兹小郁

                         彝,汝其用飨乃群

                         侯逆a出内使人。呜

                         呼,倏,敬哉!兹小彝妹

                         吹,见余,唯用aa汝。

铭文是记录叔父的话,大意是说我已年老,不能管理政务,倏你要谨慎地修饬自身,不可再以为自己年少。兄长我给你制作这小酒器,你用它宴享你的君上侯,招待使臣。倏你要谨慎,这件小酒器不要毁掉,你见我的时候,我还要用它请你品尝。[60]

    《臣谏簋》和《叔父卣》的关系,李学勤、唐云明认为《臣谏簋》是西周成康之际的器物,《叔父卣》是康王时期甚至更晚时期的器物;倏是侯之臣,也是西张村周墓的墓主。倏的兄长名谏,是邢国的大臣,奉邢侯之命率军驻居于以御戎人。谏和叔父是同一人。如此看来,《臣谏簋》是谏受命统兵出居于地期间,因自己的儿子死亡而提出选择长侄入朝继承自己的官职;《叔父卣》是叔父,亦即谏作国执政大臣期间,因年老不能理政而作器以告诫其弟倏。

    铭文中出现“軧”、“軧侯”,表明西周时期,至迟自成王时期起,邢国北部就存在着一个軧国,据李学勤、唐云明考定,西张村周墓的墓主下葬年代应在昭王时期,则軧国起码一直存续到昭王时期以致以后。軧国是今石家庄地区的一个主要方国。从铭文所揭示的内容看,軧国与邢国的关系甚深,似乎是受邢侯所保护的小国。

    軧国的得名或许与地处泜水流域有关。《汉书·地理志上》常山郡元氏县条:“泜水(原文误作“沮水”)首受中丘西山穷泉谷,东至堂阳入黄河。”《说文解字》:“泜水在常山。”《大清一统志》云:“槐河源出赞皇县西,东北流入顺德府境,迳元氏县南,又东流入高邑县界,即古泜水,讹为‘沮水’者也,此为北泜水。”今日槐河就是古代的泜水,軧国正处于泜水之滨。軧国之都当在今西张村附近一带。

    軧国的族源不详。魏建震《三代河北中南部古国古部族考》一文据《大戴礼记·帝系》所言“黄帝居轩辕之丘,娶于西陵氏,西陵氏之子谓之嫘祖,氏产青阳及昌意,青阳降居水”和《国语》卷10《晋语四》所言“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唯青阳与夷鼓皆我己姓”,[61]推测国有可能为传说中的黄帝后裔所建。当周王朝建立之后,軧国与其他许多夏商旧国转而臣服于周。

    軧国灭于谁手,史无记载,但从公元前659年邢国迁都夷仪以避北戎来看,軧国大约亡于北戎。軧国的地理位置南邻邢国,处在戎狄经常出没的要冲上,邢国不能自保,軧国更难独存。[62]

二、邶国
    周武王灭商之后,为了安置殷商遗民,将商王畿之地分为邶、鄘、卫三地,封商纣王子武庚于殷地,称邶国。(有人认为武庚不是邶国的始封者,而是监国者。)对邶国的族姓,有子姓说和姬姓说之别,子姓说似较为优。

    邶国的始封地,或认为在今河南汤阴,或认为在今河南北部、河北南部一带。后一说较有影响,如东汉郑玄《诗谱·邶卫谱》就说:“周武王伐纣,以其京师封纣子武庚为殷后。庶民顽民被纣化日久,未可以建诸侯,乃三分其地,置三监,使管叔、蔡叔、霍叔尹而教之。自纣城而北谓之邶,南谓之,东谓之卫”;《说文解字》也说:“邶,故商邑。自河内、朝歌以北是也;”《后汉书·郡国志一》河内郡朝歌县亦称:“北有邶国。”[63]颜师古注《汉书》时即坚持了这一传统观点。[64]但清光绪年间今涞水县出土一批铜器以后,因其中铭文都带有“北白”等字样。王国维于是提出邶国在今河北涞水县一带的观点,[65]主张邶在今涞水一带的观点从此影响渐大。可是这一观点在解释《诗经·国风》的《邶》、《鄘》、《卫》诗时会遇到困难,魏建震《三代河北中南部古国古部族考》一文因此提出:邶国的始封地在今河南北部和河北南部一带;以后曾迁居涞水一带,涞水出土的多件邶伯铜器即其证据。

    西周设立的邶、鄘、卫三国,后来因武庚串通管叔、蔡叔叛周而招致周公领兵东征,其结果按一般的说法是武庚、管叔、蔡叔被杀,原来的邶、鄘、卫三国之地划归卫国所属,周王室封康叔于卫,领“以殷余民”。从此邶国之民和邶国之地转属卫国所有。邶国仅历武庚一代而终结,是周初封国中寿命最短的方国。然而关于武庚的下场,文献还有另外一种记载,如《逸周书·作洛》云“王子禄父北奔”。唐兰《西周青铜铭文分代史征》认为“王子禄父”即武庚的生时之名。魏建震认为“王子禄父北奔”的地点是涞水流域,邶国随之北迁。[66]

    涞水流域的邶国何时灭亡,史所不详。《诗经·大雅·韩奕》有“奄有北国”句。许多学者解释此“北国”即“邶国”。这样看来邶国是为韩国所灭。韩国的始封,有的说是西周初年,有的说是周宣王时期,则邶国被灭应在西周时期。

三、邢国
    西周邢国是周王室分封的一个重要的同姓诸侯国,历时几百年之久,有过兴盛和辉煌。后受狄入的攻伐,国势日衰。公元前659年,在齐、宋、曹等国救援下迁国。于公元前635年为卫侯所灭。

    成王封邢    邢国受封是在成王时期。《元和郡县图志》卷15河东道邢州条即称:“周成王封周公旦子为邢侯,后为狄所灭,齐桓公迁邢于夷仪。”《元和郡县图志》虽成书较晚,但所说于史有征,《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公元前636年):“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其中的邢即邢国。所谓“周公之胤”,意指上列六国受封之君皆为周公的子嗣。《汉书》卷99《王莽传》也说,“成王广封周公庶子,六子皆有茅土”。“六子”当指凡、蒋、邢、茅、胙、祭等国君,可证邢侯是周公的庶子,第一代邢侯的受封是在成王时期,可能与封鲁同时。[67]

    邢国第一代国君,梁玉绳《古今人表考》引宋人罗泌《路史》及《古今姓氏书辨证》,认为是周公第四子,名苴,又名靖渊。从周初金文看,邢侯与周王间的关系十分亲密。周初的两件青铜器《邢侯簋》和《麦尊》铭文对此有充分的反映。其中《麦尊铭》主要内容如下:

    王令辟邢侯出a(形声字,左为“不”,右为“力”),侯于邢。粤若丁亥,侯见于宗周,亡尤,会王aa京,a祀。粤若翌日,在辟雍,王乘于舟,为大礼。王射,大龚禽。侯乘于赤a舟,从,a。咸,之日王以侯入于寝,侯锡a戈。粤王在a,已夕,侯锡诸a臣二百家,跻用王乘车马、金(、冕衣、市舄。唯归,匡天子休,告亡尤,用恭仪宁侯,显考,于邢侯。(后略)[68]

铭文记述了封邢与邢侯的朝见、邢侯参与王室的大典、天子对邢侯的赏赐等情况,可见周王接待邢侯隆重而亲切,同乘船游览,同射猎助兴,同在宫中寝息,赐与邢侯a戈、服装和臣奴。这种优厚的礼遇和赏赐,切合邢侯和成王为同辈堂兄弟的身份。

    从周初的历史背景看,成王封邢是继武王封召公于北燕之后的重要分封。其主要用意有二,一是领抚原商属邢国遗民,二是以邢御戎。今太行山区的晋中、晋南一带,古时是少数民族戎狄的聚居区域,他们经常从太行山诸陉东出南下中原,构成对中原各国的威胁,切断周王室与燕国间的交通。邢国的地理位置恰在原商朝王畿的北部,周王室在这里封国建邦。可谓选择得当。

    邢国的初封地    对邢国的初封地,过去有不同的说法。《汉书·地理志下》称赵国襄国县是“故邢国”,杜预注《左传》也说邢再在“今广平襄国县”,《元和郡县图志》说“故邢国,今州(指邢州)城内西南隅小城是也”,《太平寰宇记》所记相同。汉代的赵国襄国县、晋代的广平襄国县和唐代的邢州州治即今邢台市。这是认为邢国初封地在今邢台市。《说文解字》称“邢,周公子所封,地近河内怀。”《后汉书·郡国志一》河内郡平皋县条称:“有邢丘,故邢国,周公子所封。”这里的邢丘在今河南温县东,这是认为邢国初封地在今河南温县东。近代以来,著名学者刘节曾撰文《古邢国考》,认为邢国初封在今巩县境内的古大山。

    上述有关邢国初封地的争论,并没有随着元氏县出土的《臣谏簋》和《叔父卣》而得到彻底解决。有的学者依据《臣谏簋》是成康之际的铜器,铭文中提到“邢侯搏戎”,认为这“有力地证明邢的初封就在今河北邢台。”[69]但也有的学者基于对周初东方、北方形势和周初金文资料的分析,认为邢国初封在邢丘,以后迁徙至今邢台。[70]如果考虑到《太平寰宇记》所记邢州州城有“邢侯夫人姜氏葬城西,不知其处。齐武平初,掘得铜鼎五,受二升。腹有蝌蚪字云‘邢侯夫人姜氏墓’,”似乎邢国初封在今邢台说为优。

    今邢台市能够作为邢国之都,与这里的自然条件有关。这里位居黄河之北太行山东麓冲积平原上,水源丰盈,气候宜人;地理上南接卫国、东临齐鲁,北通燕国,往西穿过太行山就是晋国,居四方之中心要地;既能沟通南北,联络燕、晋两国,又能屏障中原,拱卫周王室的所在地雒邑,具有立都建国的良好地理条件和经济基础。

    与戎狄的冲突    西周春秋之际,北方戎狄活动的地域主要有两个地带,一是居于冀晋中部的太行山两侧,一是居于渤海湾西岸及其北岸。前者有赤狄、白狄(也称作戎),后者为山戎。成王封邢的主要目的既是屏障中原,拱卫周王室,而邢国又处于太行山东麓南北交通大道之上,与戎狄相接,因此抵御戎狄的进犯就成为邢侯的主要任务之一。元氏县西张村出土的《臣谏簋》铭文所述“惟戎大出于,邢侯搏戎,诞令臣谏以aa亚旅处于,”表明西周初期戎人曾大举进攻邢国北方的国之地,以致威胁到邢国,邢侯为了与戎人作战,命谏率领一支军队驻扎于。以抵御戎狄的侵犯。这次战争无疑是西周时期邢国与戎狄无数次冲突中的较大的一次。

    春秋时期,周王室衰弱,戎狄由晋进入太行山东,展开了向中原诸侯国的攻略,邢国首当其冲,双方的冲突有增无已。《后汉书》卷87《西羌传》载,周王室东迁后,秦襄公伐戎救周,“后二年,邢侯大破北戎”。这次邢侯大破北戎的时间在春秋初期,说明此时邢国的力量还比较可观,足以应付北戎的侵扰。但此后不久,邢国势衰,在与戎狄的冲突中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并被迫进行了一次迁都。《春秋》庄公三十二年(公元前662年)条记这年的冬天“狄伐邢”,[71]《春秋》闵公元年(公元前661年)春又记道:“齐人救邢”。《左传》同年条对此解释道:“狄人伐邢,管敬仲言于齐侯曰:‘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请救邢,以从简书。’齐人救邢。”可知公元前662年“狄伐邢”和公元前661年“齐人救邢”是前后相连的一事。尽管由于记载的简略,战争的详情无法知道,但戎狄处于主动进攻的一方,邢国处于被动防御的一方并无疑问,所以才有了管仲向齐桓公建议发兵和“齐人救邢”的下文。

    公元前661年“齐人救邢”只是暂时遏制了狄人的进攻,并没有彻底解决戎狄对邢国的威胁。到了公元前659年春,狄人再度大举伐邢。邢国遭受空前惨败。《春秋》僖公元年(公元前659年)对此都有记载,称:

        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

        夏六月,邢迁于夷仪。

        齐师、宋师、曹师城邢。

“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是记载齐桓公率领下的诸侯对邢国的救援;“邢迁于夷仪”是记载诸侯帮助邢国迁移;“ 齐师、宋师、曹师城邢”是记载诸侯帮助邢国修筑新的邢都。对此“救邢”、“迁邢”、“城邢”三事,《左传》也有相应的补充记载。称:“诸侯救邢。邢人溃,出奔师。师遂逐狄人,具邢器用而迁之,师无私焉。夏,邢迁于夷仪,诸侯城之。”由此可见,邢国在狄人的进攻下遭到了惨败,幸亏齐桓公率领下的诸侯及时救援,邢国才得以突围而出,并在诸侯的协助下迁都于夷仪,诸侯之师还帮助邢国修筑了新的都城。从上述记载看,在迁移过程中,诸侯之师表现了高度的无私,使邢国得以“具邢器用而迁之”。表面看宗庙礼器似乎尽数迁走,但实则不然。1975年在内蒙古出土了一件《邢姜太宰已簋》,铭文称:“邢姜太宰已,铸其宝簋,子子孙孙永宝用享”。[72]“邢姜”当为邢侯之妻,与宋《太平寰宇记》引《北史》所记一致,也与在今河北邢台地区曾出土过五件邢侯夫人姜氏鼎相吻合,表明《邢姜太宰已簋》是邢国宝器。它在内蒙古草原出土,应是戎狄伐邢时所掠之物。而后携带到北地的。由此亦见邢国失败的惨痛。

    夷仪城地望    邢国新都夷仪城的地望,争议较大。古籍所记夷仪城至少有两处:一处在今邢台市西,如《元和郡县图志》称河东道邢州龙冈县有“夷仪岭,在县西百五十七里。夷仪故城,在县西一百四十里,今俗谓随宜城,盖语讹也。”《太平寰宇记》所记相略同。唐宋的龙冈县即今邢台市,县西一百四十里约当今邢台县西境的浆水村一带。这一带并有古邢侯行台的传说。一处在今山东聊城市西南。《后汉书·郡国志三》东郡聊城县条称“有夷仪聚。”[73]后世学者多认为今山东聊城之夷仪是邢国所迁新都,如刘昭注《续汉书·郡国志》就称“夷仪聚”是《左传》所谓的“邢迁于夷仪。”马宗琏《春秋左传补注》、沈钦韩《春秋左传地名补注》、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僖公元年条注也持类似的看法。杨虎军《两周“夷仪”考》认为邢台的夷仪城是西周初年营建的,是旧城;聊城的夷仪是邢国所迁的新都。[74]这种观点实际也是认为邢国所迁新都在今聊城。魏建震《邢迁夷仪地望考》一文则力排众说,认为邢国所迁新都是邢台之西的夷仪城,这个夷仪城在今邢台市西约140里的浆水川北岸。[75]但若考虑到《国语》卷6《齐语·桓公霸诸侯》所说“狄人攻邢,桓公筑夷仪以封之”和《管子·大臣》所记“狄人攻邢,邢君出,致于齐,桓公筑夷仪以封之”等语,邢国所迁夷仪城在今山东聊城说似乎较有说服力,

    邢国衰亡    邢国迁都之后,内政外交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于南迁夷仪,苟安于齐国西北一隅,失去了原有的广大国土与众多人民,实际地位接近于齐国的附庸,邢国本身已不具备复国图强的力量,只能仰仗于齐国的保护而生存。齐国自齐桓公死后,失去了霸主地位,也加速了邢国的衰亡。前642年,宋襄公率领曹、卫、邾诸侯兵伐齐,因卫军参与了宋师伐齐之战,听命于齐的邢人又不惜联合以前的宿敌狄人伐卫,《左传》僖公十八年(公元前642年)条记此役称:“邢人、狄人伐卫,围菟圃。卫侯以国让父兄子弟及朝众,曰:‘苟能治之,燬请从焉。’众不可,而后师于訾娄。狄师还。”本来是邢、狄联合伐卫,可是狄人首先退兵,邢人不能独力支持可想而知。

    邢人的行为第二年就遭到了卫国的报复。《左传》僖公十九年(公元前641年)条记载:“卫人伐邢,以报菟圃之役。于是卫大旱,卜有事于山川,不吉。宁庄子曰:‘昔周饥,克殷而年丰,今邢方无道,诸侯无伯,天其或者欲使卫讨邢乎?’从之,师兴而雨。”卫国这次伐邢的具体情况不详,但从卫人的占卜以及卫国本来大旱,出兵之后下起大雨来看,卫军似乎颇占上风。再者,庄子以周武王克商导致由年饥而年丰来比喻卫伐邢,指斥“邢方无道”,反映出邢国的内政极其不佳。

    面对卫国的反攻,邢国又谋求联合齐国和狄人共同对付卫国。前640年,“齐、狄盟邢,为邢谋卫难也。于是卫方病邢。”[76]史籍未见有邢国出兵伐卫的记载,可见联合伐卫并未付诸实施。但邢国与卫国的积怨越来越深,卫国可能由此确定了彻底灭亡邢国的计划。公元前635年,卫国大举出兵,“卫侯燬灭邢。”[77]邢国最终灭于卫国之手。

四、韩国
     西周有两个韩国,一见于《诗经·大雅·韩奕》,一见于《左传》、《国语》等。关于其地望,历来分歧较大,或认为《诗经》之韩原在陕西韩城县,后迁至河北固安;或认为始封在河北固安,后迁至陕西韩城。沈长云《西周二韩国地望考》曾综析诸家,认为二韩国一在今陕西韩城县,一在今河北固安县,均姬姓,二者并无前后迁徙关系。[78]今陕西韩城县之韩国,不属本文探讨的范围,不述。《诗经·韩奕》中的韩国,为古涿州方城县韩侯城,今河北固安县东南。据《固安县志》称,古韩国遗址“在县东南十八里,(中略)今县南名韩砦营者是”。东汉王符在《潜夫论·志氏姓篇》称《诗经·韩奕》中的韩国,“其国近燕”。今廊坊市所属固安县距琉璃河燕国都邑遗址确实不远。另外,后世地理书也论述过方城县有“韩侯城”,郦道元《水经注》卷12《圣水》云“圣水迳方城县故城北,又东南迳韩城东”;《魏书》卷106上《地形志上》亦云范阳郡方城县有“韩侯城”。韩国的始封时间,《今本竹书纪年》称:“周成王十二年,王师、燕师城韩,王锡韩侯命”;[79]《潜夫论》则说:“周宣王时有韩侯”,言外之意是周宣王时期始封韩国。韩国始封时间至少有西周初年和周宣王时期两说。

    有关今固安境内韩国的情况,史籍缺载,而《诗经·韩奕》却寓有丰富的史事内容。该诗共六章,每章十二句。诗中的“奕奕梁山”,为燕地梁山。《水经注·鲍丘水》记载:“鲍丘水南过潞县西,……高梁水注之,首受湿水于戾陵堰,水北有梁山,山有燕刺王旦之陵,故以戾陵名堰,水自堰枝分,东迳梁山南”。潞县就是今北京市通县,其西有梁山,正当固安县东北。证实诗中的韩国就是今固安县境的韩国。从诗中可见:韩侯受封,朝觐周王时,曾受到丰厚的赏赐,周天子对韩侯多有告诫,寄以重托,要他“无废朕命”。“以佐戎辟”;韩国自然条件优越。境内有众多的川泽,出产各种鱼类;也有茂密的森林,虎鹿熊罴出没其间。物产极为丰富;韩侯娶蹶父之女为妻,迎亲时的礼仪极为隆重;韩国的都邑为燕师所筑。这反映了燕、韩两国间的密切关系;韩国与屠(即屠何)的关系融洽(屠何为东胡部族的一支),韩侯“出宿于屠”,受到热情接待,宴席的菜肴多为鱼、鳖、笥、蒲等水产品;周王封韩,不仅赐土地给韩侯,还赐给北方的濊、貊部族,令其向周王室贡献田赋和各种兽皮,表明韩侯负有镇抚濊、貊部族的义务。

    诗歌内容叙述了韩侯受封、朝觐周王室,娶亲、出巡屠何、镇抚濊、貊部族,向周王室交纳贡赋等情况,是反映韩国以及韩国与周王室关系的信史。

    韩国的灭亡,史所不详。从该地后来属于燕国看,应是为燕国所灭。

五、其他方国部族
    代国    代国是春秋时古国。关于其政治中心,《汉书·地理志下》代郡代县条颜注引应劭语称:“故代国”。认为汉朝的代县城是春秋时期的代国国都所在。汉朝的代县城在今蔚县东北代王城,《中国历史地图集》所标春秋代国都即在今蔚县东北,[80]复旦大学历史地理所编《中国历史地名辞典》则明确认为春秋时期的代国是今蔚县东北的代王城遗址。[81]但据考古调查,代王城属于汉代遗址,[82]所以蔚县东北的代王城未必是春秋时期的代国都城所在。《水经注·漯水》在记述今蔚县一带水道时,至少提及三座与代有关的旧城遗址,今代王城遗址只是其中的一座,春秋时期的代国都城有可能是代王城之外的其它遗址。

    代国的族姓,《后汉书》卷87《西羌传》称春秋时期,“赵亦灭代戎,即北戎也。”认为源出北戎。《史记》卷43《赵世家》记有赵简子梦游上天的故事,也涉及到了代国的族姓问题。故事中录有赵筒子与当道者的对话,如简子问:“帝赐我二笥皆有副,何也?”当道者回答:“主君之子将克二国于翟,皆子姓也。”简子又问:“吾见儿在帝侧,帝属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长以赐之’。夫儿何谓以赐翟犬?”当道者回答:“儿,主君之子也。翟犬者,代之先也。主君之子且必有代。及主君之后嗣,且有革政而胡服,并二国于翟。”这是一篇假托神祗表现一定政治目的的预言。其中“主君(赵简子)之子(赵襄子)将克二国于翟,皆子姓也”一句话很重要。这里的“二国”,据张守节《史记正义》:“谓代及智氏也。”《史记·赵世家》既称“翟犬者,代之先也,”张守节又认为二国“谓代及智氏也。”可见他们认为代国是翟(狄)族。由此可见,代国是游牧部族翟人所建的方国。

    代国地处幽州、冀州和并州交汇之处,地理环境决定了其经济结构只能是牧猎与农业兼有。西汉贾谊《新书·退让篇》称其“无国都处所,俗逐水草,无城郭宫室”;《汉书·地理志上》记载幽州物产是畜养马、牛、羊、豕,种谷黍、稷、稻;并州畜养马、牛、羊、豕。犬,种植五谷。都表明代地是农牧兼营。《管子·轻重十七》记齐人载金前往代地,请求交换白狐皮。代王为此驱民弃农而入山林求狐,同样反映出代地农牧猎兼营的状况。从社会状况看,代国可能是刚脱离原始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不久,《新书·退让》说代王居所“堂高三尺,陛三垒,茅茨弗剪,采橼椽弗刮,”宫室的简陋恰好说明代国刚刚跨入阶级社会,尚处在初期阶段。

    春秋末年,代国为晋卿赵襄子所灭。详情见第五章赵国部分。

    房国    两周时期至少有两个房国:其一见于《左传》昭公十三年(公元前529年)条,称;“楚之灭蔡也,灵王迁许、胡、沈、道、房、申于荆焉。”这个房国,学者多认为今河南遂平县。[83]其二见于《穆天子传》卷5,称穆王“东至于房。”晋人郭璞注:“房,房子,属赵国地,有a(形声字,左为山,右为赞。)山。”此赵国之房即战国时的房子邑(在今高邑),早年属中山。《史记》卷43《赵世家》赵武灵王十九年(公元前307年)条所载“北伐中山之地,至于房子”可证。除了以上两处房国之外,《国语》卷1《周语上·内史过论神》也提到房国,称:“昔昭王娶于房,曰房后。”对于这里的“房”,唐兰以为即河南省遂平县西北之房,[84]魏建震认为“遂平县之房与周王室的关系史籍别无记载,而高邑之房子国;穆王征犬戎时曾居于此,联系到穆王为房后所生,所谓“昭王娶于房”为高邑之房的可能性更大。”[85]

    对于房国的族姓,《通志·氏族略》、《唐书·宰相世系表》、《广韵》等均认为房氏出自尧子丹朱,为祁姓。《国语》卷1《周语·内史过论神》“使太宰以祝、史帅狸姓,奉牺牲,粢盛、玉帛往献焉,无有祈也”句及韦昭注认为丹朱是狸姓。如果这样,作为丹朱后裔的房国便是狸姓。但《国语·周语》又说:“王使太宰忌父,帅傅氏及祝,史奉牺牲、玉鬯往献焉,”[86]韦昭注称:“傅氏,狸姓也,在周为傅氏。”考虑到房从方得声,房与商之方方活动地正相吻合,当为一族,方、傅鱼阳对转,房氏又或为西周傅氏。魏建震认为房国可能源于方雷氏,方雷氏生己姓之青阳,上古时代子从母姓,故房国亦或为已姓,由于目前材料缺乏,房国的族姓为祁姓、狸姓或已姓,有待进一步考证。[87]

    前文已述,房国可能来源于方雷氏,《师a鼎》载:“唯三月丁卯,师a众仆不从王征于方雷。”这里的方雷是地名、族名。《汉书》卷20《古今人表》称方雷氏是黄帝之妃:“方雷氏,黄帝妃,生玄嚣,是为青阳。”所谓“黄帝妃”并不可信,但由此亦证方雷氏是氏族之名。相传方雷氏有外甥名青阳。《国语》卷10《晋语四·重耳婚媾怀瀛》即说:“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青阳,方雷氏之甥也。”《大戴礼记·帝系》称:“青阳降居水”,认为青阳居于水。据《汉书》卷28上《地理志上》和《说文》等书记载,青阳氏活动的古水流域即今高邑、临城一带.这说明方雷氏在传说中的黄帝时代尚处在母系氏族公社的繁荣时期,故其子留于母亲氏族之内。青阳为方雷氏所生,降居水,则方雷氏话动地区应在今高邑、临城一带。方雷氏与房国地望(详下)相合,可证房国族源出于方雷氏,房国之名当得自方雷氏之“方”。[88]

    关于房国的地望,可根据战国时期房子邑的方位推出,《太平褒字记》卷60赵州高邑县称:“战国时赵房子邑之地,《史记》云赵敬肃侯救燕,燕与中山公战于房。惠文王四年城之是也。《竹书纪年》作纺子,汉以为县。《汉书·地理志上》:房子县属常山郡,光武即位,更名高邑……房子故城在县西南十五里,本汉房子县也。”可见房子故城在北宋时位于高邑县城西南15里。今房子城犹有遗迹。《鲜虞中山国事表、疆域图说补释》第75页征引民国本《高邑县志》称“今古城村北尚有遗址,村盖以此得名。又与仓房村毗连,或呼为仓房村,周围七里余。”认为“房子故城当在古城村、仓房村之间”。据1983年3月印刷的《高邑县地名志》第47页,房子故城遗址“在县城西南7.5公里西富村公社古城村。现残留城垣,南北1100米,东西1400米。村西有城墙遗迹,高6.5米。”

    位于河南遂平的房国,其存在的时间下限至少在公元前529年。位于高邑的房国,如果从“昭王娶于房”和穆王“东至于房”看,至迟在周昭王时期就已经存在。昭王是成王之孙,康王之子,穆王是昭王之子,昭、康二王约当西周中期。位于高邑的房国房国何时被灭,被谁所灭,它与位于河南遂平的房国是否有前后传承或迁徙关系,均无从知道。但位于高邑的房国存续到春秋时期应是可能的,战国时期仍保留有房子一名可以佐证。房国为谁所灭尽管不详,但房子之地在战国时期先属中山后属赵国并无疑问,

    山戎    据《史记》卷110 《匈奴列传》记载,“燕北有东胡、山戎,各分散居溪谷,自有君长,往往而聚者,百有余戎,然莫能相一”。山戎是游牧部族,居无定处,经济、文化落后于中原。春秋初年,他们已进入青铜器时代。从考古发现的遗址看,今北京地区、河北东北部的卢龙、迁安直至辽西东南的锦州一带为山戎的游居之地。这一地区多山,其族世居山中,山戎之名或由此而来。他们不是单一的部族,支系繁多,有令支、无终、孤竹等属国。令支,或作离支,活动于今滦县、迁安间,公元前664年,齐桓公所伐令支即此。无终和山戎,有的学者认为是同一氏族部落,无终即指整个山戎;有的学者认为无终是“山戎之别”。为山戎之一,亦称无终子国,活动中心地在今玉田县,县境内有无终山与无终故城(或认为活动中心在今天津蓟县)。孤竹,有的认为仍是商代孤竹国的余绪,有的认为只是承袭商代孤竹国的地名而属山戎族。其辖地约今山海关以西,包括秦皇岛市、卢龙、昌黎、扶宁、滦县、滦南、乐亭、迁安、迁西等地及长城以北青龙县一带。公元前664年,齐桓公所伐孤竹即此。除此之外,在冀北蔚县一带还有代戎。

    山戎的社会经济状况,古文献极少记载,近年来,在今蓟县的围坊、张家园,北京延庆盆地北部边缘地带,发现有多处春秋战国之际的山戎文化遗存。其中延庆县境内的玉皇庙、古城村葫芦沟山戎墓葬就达400百余座,出土带有山戎文化特色的遗物8000多件。从这些遗物可见,山戎文化器物有陶器、石器、骨器、玉器、金器及青铜器。其中尤以青铜器物居多,有铜锥、铜针、铜扣、铜戈、铜牌饰、铜丝耳环、青铜容器、直刃匕首或青铜短剑及青铜马具等。直刃青铜短剑是山戎部族有代表性的佩戴兵器。青铜马具和佩戴兵器的普遍,表明山戎的经济活动以游牧狩猎为主。山戎的葬制和随葬器物还显示,他们男女有别,男性皆腰系直刃匕首青铜短剑,女性则带铜锥、铜针等;其内部已有阶级分化,高贵者墓葬有木椁、青铜马具、金质牌饰,戴金丝耳环等,一般人仅佩戴项链、铜牌饰、铜耳环。山戎还有了原始的宗教活动,在古城村葫芦沟墓地发现有石祭坛一处,当是山戎后人祭祀先祖的地方。[89]

    山戎和中原地区有着密切的经济文化交流。周灵王三年(公元前569年),无终国之君嘉父曾派孟乐到晋国,通过魏庄子贡纳虎豹之皮,请求和好,晋授命魏绛与之会盟,双方实现了通好。《左传》襄公四年(公元前569年)记魏绛在分析和戎诸利时,称无终“贵货易土,土可买焉。”认为无终重视财货轻视土地,晋国可以通过与无终的互相贸易得到土地。说明山戎与中原的贸易由来已久。1957年,怀来县甘子堡出土一批铜器和其它器物,既有燕文化的器物,还有中原文化的器物,其中有著名的“孟姬”,铭文大意是说这件是蔡国(今河南上蔡)的蔡叔季陪送孙女孟姬的嫁妆。1980年,这里又发现21座春秋墓葬,出土各类器物1229件。墓葬与北京延庆山戎文化完全相同,属于山戎文化。这是山戎与中原地区文化频繁交流的又一明证。[90]

    肥国    肥国是春秋时期今石家庄地区的主要方国之一,最早见于《左传》昭公十二年(公元前530年)条。肥国的族姓,《元和郡县图志》卷17河北道恒州稿城县条说它是“白狄别种”,臧励和《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称其“春秋时夷国,子爵”。其都城所在,《汉书·地理志下》真定国肥累县条注称“故肥子国。”《元和郡县图志》称肥累故城在恒州稿城县西南七里,是“春秋时肥子国”。汉代的肥累县在今藁城市,唐代稿城县即今藁城市,这说明春秋时期的肥都在今河北藁城县西南,《鲜虞中山国事表、疆域图说补释》即持此种看法。但臧励和《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认为“山西昔阳县东五十里有昔阳故城,即其国都”。田卫平《对中山国都顾城的历史考察》认为昔阳为肥都,初居于山西昔阳东。晋国灭肥后,余部徙居至鼓国,后住今河北藁城西。晋灭鼓,肥子余部又先后徙居今河北卢龙、山东肥城等地,皆依昔阳为都名。[91]

    肥国立国的时间不详,而亡国的时间史籍有载。《左传》昭公十二年(公元前530年)称:“夏六月,晋荀吴伪会齐师者,假道鲜虞,遂入昔阳。秋八月壬午,灭肥,以肥子绵皋归”。可见这次晋灭肥国的过程是晋军统帅荀吴首先伪称与齐国会盟,然后“假道”鲜虞,进入昔阳,两月后灭掉了肥国,肥君绵皋成为晋军的俘虏。绵皋是肥国的末代国君,也是目前唯一见于史籍的肥国之君。

    鼓国    鼓国也是春秋时期今石家庄地区的主要方国之一。最早出现于史籍是《左传》昭公十五年(公元前527年),称:“晋荀吴帅师伐鲜虞,围鼓。”关于其族姓和都城所在,杜预注称“鼓,白狄之别,巨鹿下曲阳县有鼓聚。”《元和郡县图志》卷17河北道恒州鼓城县条说:“本春秋时期鼓子国,盖白狄别种也”。《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称:“春秋时夷国,祁姓,子爵,白狄之别种。”认为春秋鼓国都为“今直隶晋县治。”杨伯峻认为:“鼓,国名,姬姓,白狄之别种,时属鲜虞。国境即今河北晋县。”[92]《鲜虞中山国事表、疆域图说补释》认为鼓聚是鼓国都城,故地在今晋州市西。[93]杜预所说的巨鹿下曲阳县,《元和郡县图志》所说的河北道恒州鼓城县,即今河北晋州市,可见上书数家都认为鼓国之都在今晋州市或晋州市之西。但也有不同意见,田卫平《对中山国都顾城的历史考察》一文则认为鼓国都城在藁城市一带。[94](位于晋州市之西)至于鼓国的族姓,有白狄说,姬姓说,祁姓等。

    公元前527年是鼓国首次见于史籍的时间,也是鼓国即将面临为晋灭亡的时刻。不过鼓国的灭亡先后有两次:一次就是这年“晋荀吴帅师伐鲜虞,围鼓。”另一次就是在6年之后。对鼓国的第一次被灭,《春秋》昭公十五年(公元前527年)只说“秋,晋荀吴帅师伐鲜虞”,《左传》记载较详,大致过程是晋将荀吴包围鼓国之后,鼓国有人提出投降,荀吴不同意,怕助长自己部下轻易投降的风气,并将出城投降的鼓人交还鼓国处置,让鼓人修缮城防。围鼓三月之后,鼓人又请降,荀吴再度拒降,认为对方“犹有食色,姑修而城”。直至鼓国“食尽力竭,而后取之。克鼓而反,不戮一人”。鼓国之君鸢为晋军所俘。

    破鼓之后,晋国对鼓国故地采取了一种特殊的统治措施,大概是为了安抚鼓氏遗民,不使其逃散归鲜虞氏,下令鼓人各复其所,不久又放归鸢回鼓。但鼓人并没有因晋国的安抚而放弃反抗,公元前521年,鸢又率鼓人叛晋,复附鲜虞氏。[95]次年,晋国急遣荀吴率晋军由邯郸、广平北上镇压鼓氏之叛。荀吴命军士乔装买粮商人,在昔阳城(鼓氏都邑所在地)止息,乘鼓人不备,攻入鼓都,再俘鸢及其亲从,鼓氏灭亡。这时鼓国的第二次被灭。随后,晋国命大夫涉佗镇守鼓地,鼓地纳入晋国的版图。[96]

    涉国    至少在春秋时期,河北地区还有一个涉国。不过,涉国一名在唐宋以前的文献不见于记载。马端临《文献通考》卷316《舆地》潞州涉县条最先著录,称:“涉,春秋涉侯国,”马端临的依据是什么,不详。但这一见解确实有一定的道理。涉县位于今晋东南地区穿越太行山东出河北平原直至邯郸的交通孔道上。这条通道自古以来就是长治盆地通向冀南平原的捷径。古时被称为滏口陉。涉县就是这条通道上的重要城邑,春秋后期至战国初期,赵简子、赵襄子在与晋公室以及诸卿的斗争中,就不断往返、穿插于晋都曲沃、邯郸、晋阳之间,其间就很可能利用过滏口陉。而且赵简子、赵襄子的家臣就有以涉为姓的。《左传》昭公二十二年(公元前520年):“荀吴略东阳,使师伪籴者,负甲以息于昔阳之门外。遂袭鼓,灭之,以鼓子鸢归,使涉佗守之。”荀吴是晋国大臣。涉佗,杜注称是“晋大夫。”至迟10多年后,涉佗已经成为赵简子的家臣。《左传》定公八年(公元前502年)记有“晋师将盟卫侯于a泽,赵简子曰:‘群臣谁敢盟卫者?’涉佗、成何曰:‘我能盟之。’”可见这时的涉佗已是简子的“群臣”之一。涉佗是简子的家臣还见于《左传》的定公十年(公元前500年)条:“晋赵鞅围卫,报夷仪也。初,卫侯伐邯郸午于寒氏,城其西北而守之,宵a(形声字,左为“火”,右为繁体“潜”字的右半)。及晋围卫,午以徒七十人门于卫西门,杀人于门中,曰:‘请报寒氏之役’。涉佗曰:‘夫子则勇矣;然我往,必不敢启门。’亦以七十人旦门焉,步左右,皆至而立,如植。日中不启门,乃退。反役,晋人讨卫之叛故,曰:‘由涉佗、成何。’于是执涉佗,以求成于卫。卫人不许。晋人遂杀涉佗。成何奔燕。”这次简子伐卫,涉佗和邯郸午都随从参战,涉佗最后被作为替罪羊而杀。

    引文中的邯郸午是赵氏的别宗,因封于邯郸故又称邯郸午。邯郸午的家臣中也有姓涉的。《左传》定公十三年(公元前497年),“晋赵鞅谓邯郸午曰:……赵孟怒,召午,而囚诸晋阳,使其从者说剑而入,涉宾不可。乃使告邯郸人曰:‘吾私有讨于午也,二三子唯所欲立。’遂杀午。赵稷、涉宾以邯郸叛。”涉宾之所以在邯郸午被杀后与赵稷联手抗拒赵简子,原因在于他是邯郸午的家臣。杜预注称:“涉宾,午家臣。”以上事实说明,涉氏依附于赵氏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

    春秋后期,赵氏势力西北至晋阳,东南至邯郸,涉氏作为赵氏的家臣,其原居地处于这一范围之内顺理成章。今涉县位于邯郸之西,恰好处在这一范围。而且历来姓氏之书就认为涉氏之姓就与涉县之名有关,如《中国人名大辞典》附录《姓氏考略》即称:“涉,晋大夫涉佗。其先食采于涉。以邑为氏。见《姓源》。望出河南。”不仅如此,在今涉县还发现有春秋战国之间的墓葬。据《邯郸日报》1982年8月18日《涉县发现古墓葬出土一百三十余件文物》一文报道,在涉县北关公路边,发现了一座中型竖穴土坑墓,出土铜器、石器、玉器、骨器共130余件。多是进行祭祀、宴享或其它仪式时所用的表示贵族身份等级的礼器。其中有造型优美、花纹精细的铜编钟和石编磬。从这些器物的组合、造型、纹饰特征看,既有春秋晚期器物的特点,又有战国早期的因素。推断墓葬的时间是春秋晚期到战国早期。将这些文物与涉氏在春秋末年的活动以及涉县的方位等因素综合起来考虑,可以认为马端临所说涉县即春秋时期的涉侯国很有道理。[97]

    甲氏    为赤狄部落名,关于其活动地域,有不同意见。有可能与河北有关。《左传》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晋荀林父败赤狄于曲梁,”杜预注认为此曲梁在今永年县广府镇,但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认为此曲梁在今山西潞城县北四十里之石梁。翌年,《春秋》宣公十六年(公元前593年)条载:“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左传》同年条:“晋士会帅师灭赤狄甲氏及留吁、铎辰。”顾祖禹《大事表五》认为甲氏在今河北鸡泽县境,但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认为此说不可信,推测“甲氏或在今屯留北百里内外。”由于对曲梁、甲氏的地望有争议,无法断定甲氏是否就在今河北境内,故录此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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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里头遗址出土的标本经过碳-14测定,一期至四期为年代约当公元前1900年-1600年。与推算文献中记载的夏代时间相当。

[2]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沧州地区文物管理所:《河北省任邱市哑叭庄遗址发掘报告》,《文物春秋》1992年增刊。

[3] 郑绍宗:《河北考古发现研究与展望》,《文物春秋》1992年增刊。

[4] 《史记》卷2《夏本纪》。

[5] 《史记集解》引郑玄语。

[6] 《日知录》卷25《河伯》。

[7] 王国维《观堂集林》卷9《殷卜辞所见先公先王考·王恒》,中华书局1959年6月第1版,1984年第4次印刷,第2册第421页。

[8] 关于南易水,拙文《战国赵信都地望考》曾有考订,见《历史地理》1990年第9辑。

[9] 如《中国史稿》第二编第二章第一节即说:“有易氏在有的文献中作有扈,是当时北方的一个强大部落。”

[10] 丁山:《由三代都邑论其民族文化》,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本,1935年

[11] 邹衡:《夏商周考古论文集》212页,文物出版社1980年出版。

[12] 《商周史料考证》第9-14页,中华书局1988年第1版。

[13] 见《文物春秋》1990年1期。此外,保北考古队的另外一篇文章《河北省容城县白龙遗址试掘简报》也有类似的观点,见《文物春秋》1989年3期。

[14] 《文物春秋》1992年增刊。《文物春秋》1990年3期刊登的沈勇《商源浅析》一文也持相近的看法。该文引述张忠培考证称:商族北界大概在易水附近。商先公活动主要在太行山东麓一带。考古方面可见太行山东麓在夏代分布着广泛的先商文化。除河南外,河北地区有磁县界段营、下潘旺、下七垣,邯郸涧沟、龟台寺,石家庄市庄,内丘南三岐,容城午方、上坡、白龙,徐水文村、大赤鲁、韩家营、巩固庄,易县下岳各庄,涞水富位等。这有力地证明先商文化起源于太行山东麓。张忠培《夏家店下层文化研究》一文收录于《考古学文化论集》,1987年文物出版社出版。

[15] 《庄子·大宗师》所引《尸子》语。

[16] 《太平御览》卷780所引《尚书大传》语。

[17] 中华书局1987影印本第453页上。

[18] 见该书上册第31-3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7月第1版。

[19] 尹小燕:《迁安县发现商代器物》,《文物春秋》1996年1期。

[20] 周初“封殷遗民于旧邦”,很多商代的封国得以保存。箕国不存,可能和箕子北奔朝鲜相关,

[21] 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4册第1308页,中华书局1981年3月第1版,1983年9月第2次印刷。以下所引《左传》内容,均据《春秋左传注》本。

[22] 见该书上册第60-62页。

[23] 琉璃河董家林古城的情况将在第三章详细介绍,此略。

[2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第240页。

[25] 郭沫若认为土方在“殷之西北或正北……盖在今山西北部。”见《卜辞通纂》考释第513片。

[26] 《燕史纪事编年会按》上册第54页。金耀《亚微考释——兼论商代孤竹国》也持同样的观点,见《社会科学战线》1983年第2期。

[27] 孤竹的族姓,见《燕史纪事编年会按》上册第49-50页。

[28] 孤竹的族姓,见《燕史纪事编年会按》上册第49-50页。

[29] 金耀:《亚微考释——兼论商代孤竹国》,《社会科学战线》1983年第2期。

[30] 释文转引自金耀《亚微考释——兼论商代孤竹国》一文。

[31] 见《文物春秋》1991年第2期。

[32] 以上内容主要参考金岳《易水天鼋方国考》,《文物春秋》1992年3期。甲骨卜辞均引自该文。

[33] 司马贞《史记索隐》称“河东皮氏县有耿乡。”认为祖乙所迁之邢即此耿乡。

[34] 王国维《观堂集林》卷11《说耿》所说邢的地望实即今河南温县。

[35] 丁山《商周史料考证》第33页,中华书局1988年版。

[36] 《邢台历史文化论丛》,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12月第1版。

[37] 以上内容主要参考孟世凯《甲骨文中井方新考》和李民、朱桢《商代祖乙迁都考辨》两文。两文均见《邢台历时文化论丛》一书,孟世凯文见第68-81页。李民文见第35-47页。甲骨文转引自孟世凯文。

[38] 李民、朱桢《商代祖乙迁都考辨》认为井方曾从“北土”内迁,迁至今邢台一带。何光岳《井国的来源和迁徙》认为井方是炎帝神农氏之后姜姓的一支,原居于宝鸡姜水一带,后迁于豫北、晋东南、河北井陉一带。何光岳文见《邢台历史文化论丛》第84-96页。

[39] 《文物春秋》1995年2期。

[40] 《史记》卷43《赵世家》,第6册第1803页。

[41] 方国、北方两节参考金岳《滹沱河商族方国考》一文,见《文物春秋》1995年2期。甲骨卜辞录文均转引自该文。

[42] 参考丁山:《甲骨文所见氏族及其制度》,1988年新版145页;孟世凯:《商代“北土”方国与氏族初探》,《河北学刊》1991年6期。卜辞录文据以上二文。

[43] 郑绍宗:《河北考古发现研究与展望》,《文物春秋》1992年增刊

[44]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保定地区文物管理所:《定州北庄子商墓发掘简报》,《文物春秋》1992年增刊。

[45] 渤方一节参考金岳《滹沱河商族方国考》一文,见《文物春秋》1995年2期。甲骨卜辞录文均转引自该文。

[46] 在112座墓葬中,以狗殉葬的有38座,假设17座贵族墓都有殉狗,则其余21座墓主应属于平民。藁城台西遗址情况见河北省文物管理处台西考古队:《河北藁城台西商代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79年第6期。

[47] 关于巨桥的解释,《史记索隐》引邹诞生语,认为是征收赋税的量器名,但从《史记》卷4《周本纪》所说周武王灭商后“发巨桥之粟”一语看,应是粮仓名。

[48] 《史记》卷4《周本纪》,第1册第126页。

[49] 《史记》卷3《殷本纪》,第1册第105页。

[50] 《殷墟书契前编》7、30、2。

[51] 《从甲骨文看商代的农田垦殖》,《考古》1972年第4期。

[52] 《卜辞裒田及其相关诸问题》,《考古学报》1973年第1期

[53]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人民出版社,1973年出版。

[54] 上海纺织科学研究院高汉玉、王任曹、陈云昌:《台西村商代遗址出土的纺织品》,《文物》1979年第6期;王若愚:《从台西村出土的商代织物纺织工具谈当时的纺织》,同前。

[55] 宋镇豪:《商代邑制所反映的社会性质》,《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4期。

[56] 参考河北省文物工作队:《河北永年县台口村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62年12期;河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邢台曹演庄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8年第4期;河北省文物管理处:《磁县下七垣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9年第2期;河北省文物管理处、邯郸文物保管所:《河北武安磁山遗址》,《考古学报》1981年第3期。

[57] 参考季云:《藁城台西商代遗址发现的陶器文字》一文,见《文物》1974年第8期。

[58] 河北省文物管理处台西考古队:《河北藁城台西商代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79年第6期。

[59] 元氏西周遗址和铜器出土情况见《河北日报》1984年11月2日所刊《元氏县出土一批西周青铜器》、《考古》1979年第1期所刊《河北元氏县西张村的西周遗址和墓葬》等。

[60] 以上录文及释义均据李学勤、唐云明《元氏铜器与西周的邢国》一文,见《考古》1979年1期。

[61] 《大戴礼记》卷7《帝系篇》,见《从书集成初编》商务印书馆本第1028册118页。《国语》卷10《晋语四》,见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3月第1版,1982年9月第2次印刷,下册第356页。

[62] 对铭文的释义,沈长云《元氏铜器补说》认为“臣谏”下所缺字应为“父”,“臣谏亡”谈的是臣谏父亲亡故,而不是臣谏子亡;“皇辟侯”不指邢侯而指侯。因此在铭文的解释上,沈文与李文有所不同。沈文刊于《邢台历史文化论丛》一书,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12月第1版。

[63] 《后汉书》版本据中华书局1965年5月第1版,1982年8月第3次印刷。

[64] 见《汉书·地理志下》。

[65] 见《观堂集林》卷18《北伯鼎跋》,第3册第884页。王国维还提出邶即燕的观点,学者多不从。

[66] 也有的学者认为邶国与涞水流域的“北方”互不关联,邶国为周封之国,在冀南;北方为殷商的同姓方国,在冀北,

[67] 杨文山《邢国历史综合研究》一文进一步推论受封是在周公去世不久成王亲政之时。具体年代应是周成王二十二年。见《邢台历史文化论丛》。

[68] 铭文原为8行,以上是前5行的内容,据李学勤、唐云明《元氏铜器与西周的邢国》一文及李学勤《麦尊与邢国初封》录出。《麦尊与邢国初封》见于《邢台历史文化论丛》一书。

[69] 见李学勤、唐云明《元氏铜器与西周的邢国》,《考古》1979年第1期。

[70] 见杨文山《邢国历史综合研究》一文,收入《邢台历史文化论丛》。

[71] 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第1册第251页,中华书局1981年3月第1版,1983年9月第2次印刷。以下所引《春秋》内容,均据《春秋左传注》本。

[72] 《邢台历史文化论丛》131页。

[73]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襄公二十五年条注称今德州市北亦有夷仪。不知所据,见中华书局1981年3月第1版,1983年9月第2次印刷,第3册第1101页。

[74] 《邢台历史文化论丛》175页-184页。

[75] 《邢台历史文化论丛》185页-184页。

[76] 《左传》僖公二十年(公元前640年)条,第1册第387页。

[77] 《春秋》僖公二十五年(公元前635年)条,第1册第429页,

[78] 《中国史研究》1982年2期。

[79] 《今本竹书纪年》虽是伪书,不足为据,但此说仍不失其参考价值。

[80] 分别见第一册第22-23页“春秋晋秦图”。

[81] 江西教育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南昌第1次印刷,224页.

[82] 蔚县博物馆:《代王城城址调查》,《文物春秋》1997年3期。

[83] 如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何光岳《中原古国源流史》即持此种观点。分别见:《春秋左传注》第4册第1361页;《中原古国源流史》第286页,1995年4月第1版。

[84] 《西周青铜铭文分代史征》,中华书局出版。

[85] 魏建震:《三代河北中南部古国古部族考》,油印本第40页,未刊。

[86] 上册第33页。

[87] 唐兰认为昭王时有王姜,即房后,房为姜姓。魏建震认为房为姜姓不可靠,称“王姜之器唐氏断代有误。王姜与太保并见于叔卣和叔簋,太保广见于周初铜器,故周初之太保、王姜应活动于成康之世,为成王后。可见房为姜姓不可靠。”

[88] 以上主要参考魏建震《三代河北中南部古国古部族考》。

[89] 有关山戎部分的情况,参考河北省文物管理处:《滦平发现山戎氏族墓葬》,《光明日报》1977年12月9日;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等:《滦平县虎什哈炮台山山戎墓群发现》,《文物资料丛刊》7期;沈军山《试谈山戎的人体装饰品》,《文物春秋》1995年1期;贺勇、刘建中:《河北怀来甘子堡发现的春秋墓群》,《文物春秋》1993年第2期。

[90] 贺勇、刘建中:《河北怀来甘子堡发现的春秋墓群》,《文物春秋》1993年第2期。

[91]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2年1期。又,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认为肥都在今河北晋县西。按:藁城位于晋县(现已经改称晋州市)西,认为肥都在晋县西实则认为在藁城。

[92] 《春秋左传注》第3册第1370页。

[93] 见该书第73页。

[94]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1992年1期

[95] 据《左传》昭公二十一年(公元前521年)条,第4册第1431页。

[96] 见《左传》昭公二十二年(公元前520年)条,第4册第1435页。

[97] 关于涉县之名的起源,《汉书》卷28上《地理志上》魏郡记属县有沙县。对于这一记载,后人的看法有分歧,涉县地名办公室1984年12月印刷的《涉县地名志》14-15页总括了四种说法,一是认为始置沙县,后改涉县。二是认为始置漠县,后改涉县。三是认为两汉皆为沙县,魏三国时始改涉。四是认为始置涉县,“沙”乃与“涉”字形相近而致误。以上四种看法,我认为第四种意见最有道理。《涉县地名志》引《水经注疏》称:“……元和志涉县本汉旧县,因涉河为名,王子侯表离石侯绾更为涉侯,今本两汉志作沙皆形近致误。”《水经注疏》认为《汉书·地理志上》所记沙县是涉县之误,理由有二:第一,《元和郡县图志》卷15潞州涉县条直接就说涉县“本汉旧县”,而未说由沙县改称;第二,《汉书》卷15上《王子侯表上》称代共王子离石侯绾曾于汉武帝时期“正月壬戌封,后更为涉侯。”说明汉武帝时期就有涉县的设置。这两条理由确凿无误,完全站得住脚。所谓的“沙县”其实就是涉县。这也可以间接证实涉县得名于涉侯之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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