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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规定全部取消手机话费有效期】

 行者无忌图书馆 2012-05-03
 
中国移动取消话费有效期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1-12-26 07:49:00
 
多年来备受争议的手机话费有效期有望取消
  根据工信部的指示,国内三大运营商将全部取消手机话费有效期。这意味着,消费者不用再担心在有效期内用不完的话费余额“消失”了。
 
  中国移动宣布,从2012年的1月1日起,对新入网用户将不再推出设置话费有效期的产品,而那些有“有效期限制”的存量用户将在2012年的二季度后进行自主选择。
        中国移动还表示,用户如果销户,中国移动针对通信账户话费余额提供余额转移服务,用户可将余额全部转移至客户指定的其他移动本地号码。
        中国移动称,计划在2012年1月份推出更低资费门槛的套餐产品。
  中国移动称,针对有有效期限制的存量客户,将在2012年二季度之后为客户提供可以自主选择取消余额有效期限制的服务,客户选择该项服务后,只要在2个月内存在正常的通信消费行为则账户余额一直有效。在客户销户或停止号码使用时,对于通信账户话费余额,中国移动提供了余额转移服务,客户可将余额全部转移至客户指定的其他本地号码,以确保客户的使用权。
  中国移动称,余额处理的主要原则是综合考虑客户交费充值方式、话费余额来源构成、参加促销活动情况等,并在确认客户本人身份、杜绝他人套利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办理。

  北京市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昌松撰文指出,取消话费有效期限制,这是消费者本应享有的正当权利的回归。“从法律上讲,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显然,电信运营商设定话费有效期的条款,目的在于强迫客户在有效期内使用完话费,明显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是典型的强制消费行为。”

  以前三大运营商的预付费用户都设置了余额有效期限制。一般情况下,到运营商规定的有效期后,用户卡内的余额将不可使用,进入保号期;超过保号期再不充值延期,就会被锁定号码;锁定有效期过后,用户的号码将会自动注销,账户中的余额不再返还用户。因此,用户要想延长话费有效期只能是通过不断充值激活沉淀余额。由于运营商推出的话费充值卡面值最小面值大多为30元,这导致许多长期话务量很少的用户被迫不断充值,而用户账户内累计的话费金额却越来越多。
       这种做法导致很多长期通话较少的用户如老年人、聋哑人被迫不断充值,造成话费“余额”越积越高。这也被不少消费者指责为“霸王条款”。
  在12月中旬的城市消费维权论坛上,包括北京、上海、香港等在内的21个城市消委会或消保委,“炮轰”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利用强势地位对预付费手机设置话费有效期、充值卡余额不退、擅自开通收费服务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霸王行为”,并提议通信运营商应当取消预付费手机号码的话费有效期限。

  事实上,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等七部门制定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也体现了上述要求:“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有法律人士指出,预付费电话卡也应在此列。

  中国移动从今年1月1日起宣布将停止预付费,而中国电信则在4月1日时也做出了跟进动作,这一次,轮到中国联通了。对于三大运营商的行动,消费者的第一反应是,这是一件破除霸王条款的好事。
        根据工信部的指示,国内三大运营商均将全部取消手机话费有效期。国内三大运营商均将全面取消手机话费的有效期。

中国联通表示,不再推出带有话费有效期的预付费产品,并将从5月1日起,全面取消有月租或有月最低消费的预付费产品的话费有效期。

        中国电信则表示,从4月1日起新推出的预付费产品将取消话费有效期限制;6月1日前,对于已预存话费并存在有效期限制的用户,也取消有效期限制。中国电信相关人士则表示,话费一般分为本金和赠送话费,本金就是用户实际充值金额,赠送话费就是运营商买手机送话费或预存话费送话费的赠送部分,本金可退,赠送部分不可退。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对中国移动公司在三大运营商中率先取消霸王条款表示欢迎。市消协表示,尽管历时6年,经过消协组织、媒体、专家学者及广大消费者的共同努力,取消这一不合理规定的过程曲折复杂漫长,但终将促使这一侵扰消费者多年的不公平条款得以改正。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应该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次成功案例,更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正当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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