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县“十个一”举措贯彻落实《规定》
录入时间:2012-4-26 10:08:07 点击:30
大同县“十个一”举措贯彻落实《规定》 一、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大同县纪委适时组织全委干部和各乡镇纪委书记开展了一次专题学习,并要求各乡镇在中心组学习会和干部职工会学习中,分别安排一次专题学习,而且做到学习有记录、有心得、有体会、有交流。 二、开展一次集中培训。2月23日,大同县邀请了市农廉办领导就《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对农村两委干部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 三、开辟一片宣传阵地。各乡镇分别开辟一片宣传阵地,通过广播、宣传栏、公开栏、制作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等渠道,开展全覆盖宣传;村委会在宣传栏或会议室等显著位置张贴悬挂《规定》宣传挂图,组织干部群众观看。 四、开展一次知识测试。县农廉办于去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县农村基层干部学习《规定》知识测试活动,县委、政府班子成员、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约900多人参加。 五、开展一次集中调研。要求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各基层站所负责人都要结合实际,撰写一篇关于农村基层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廉洁履行职责的调研报告。 六、开展一次对照检查。组织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认真对照《规定》“19个不准”,组织村两委成员对照“22个不准”等廉洁履行职责方面的规定,全面分析自身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农村基层干部熟悉规定、落实规定。 七、认真开展一次整改。各乡镇把对照检查中发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深入分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效果,并形成整改报告。 八、完善一系列配套制度。结合省、市学习宣传贯彻《规定》通知要求,各乡镇认真清理和规范当地廉洁履行职责方面的有关规定和制度;配套细化相关规定,重点完善“三资”管理、惠农资金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基层贯彻执行《规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事项的监管,深化党务、政务、办事和村务公开。 九、建好一份廉政档案。以学习贯彻《规定》为契机,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档案,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执行《规定》“19个不准”,村两委成员执行“22个不准”的情况纳入廉政档案。 十、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基层贯彻执行《规定》情况进行检查,把组织实施和执行《规定》的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群众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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