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逝去的灵魂更应该引起我们的一些反思

 芈笑 2012-05-03

逝去的灵魂更应该引起我们的一些反思

[12232] (2011-06-14)

早报导读

  在今天的早间新闻里看到了药家鑫执行死刑的消息,电视画面里,在全副武装的警察押护下,药家鑫的面部显露出的那一副极度恐惧到近乎木讷的表情让我印象深刻。是的,毕竟对于死亡的恐惧,是每一个正常人的思维中的一个部分,当一个人能清醒地意识到自己人生的终点即将来临时,谁又敢保证自己能淡然平静地面对这个现实。只是在一边倒的民意倾向和强大的舆论阵势下,将一个人的生命借以法律为工具,以正义的名义强行终结,这是我们所处这个社会中时常上演的一幕悲剧。从1997年发生的交通肇事后拖行受害人1千多米至其死亡的张金柱,到如今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惩罚而将受害人杀死的药家鑫,他们的命运无不如此。

  然而,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有太多无法用理性衡量的情景也在这个社会中继续发生着。当药家鑫案的法院判决做出后,一些人在街头放起了鞭炮来庆祝他们的胜利,一些人则继续利用药家鑫的名字制造着一些娱乐噱头(如按谐音写为要加薪,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网络段子)。对于这类现象,我的一个疑虑是,当一些人选择用深度围观和欢呼雀跃的方式,去面对一个行将消失的生命时,如果一个社会中对于生命的漠视和人性的冷漠如此随处可见时,我们又能怎么保证,我们的社会中再不会出现下一个王家鑫、李家鑫。

  但在此时,我宁愿把药家鑫同学的死,看成是对于中国民众不成熟的法制意识的一张试纸,他的头颅和鲜血测出了我们所处的这个社会制度中人性关怀的温度,测出了我们这个社会中时而群愤激昂的民意中理性的成分。当我们的经济建设取得辉煌成就,将西方发达国家远远落在后面时,在我们的普罗大众中间,杀人偿命的朴素正义观依然大行其道。

  我相信,不管相继消失的灵魂曾经属于一个善良之辈,还是一个杀人罪犯,我们都应该为他们的离去感到一丝悲悯和同情;我们也应该理性的去看待这些狂热的民意表达,并引发一些关于社会意识和法制建设的反思和讨论,继而推动社会民众的整体意识和法律制度发生一些良性的转变。殊不知,直到今天,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如死刑这样重要的刑罚制度依然建立在同态复仇的价值理念之上,在法制改革工作开展多年以后的今天,一些已经明显不符合现代社会治理理念的法律制度设计,依然坚冰难破。

  杀人犯药家鑫的灵魂在民意的愤懑和激扬中逝去了。我并不同情药家鑫,因为他令人发指的行为终止了一个和我同龄之人风华正茂的生命,也给两个家庭制造了无法估量的损失和巨大的悲伤,但我却像药家鑫临刑前的神态所暗含的那种感觉一样,痛恨着在我们这个历来视仁义道德为做人之根本的国家中,依然稳如磐石的死刑制度,并对那种时而高涨的民意怀着无限的恐惧。

《联合早报网》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