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会计这行,不能不懂政策,尤其是税收政策
据5月3日报道,针对社会公众和企业关注的一些税收热点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近日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了解释,并对公众提交上网的一些问题作出了明确回答。 出差补贴凭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予以报销的,可不征收个税 问:单位给出差人员发放的交通费、餐费补贴和每月通讯费补贴,是否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通讯费补贴,如果所在省市地方税务局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规定了通讯费免税标准的,可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所在省市未规定通讯费免税标准,单位发放此项津贴,应予以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补充医疗保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比照补充养老保险方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替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应与当月工资收入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暂不能比照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的方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企业赠送礼品免征个税,如何界定征免界限?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净所得,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请问,免税是指全部所得免税吗? 问:村里的土地承包或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种菜,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相关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农村、农场将土地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用于农业生产,收取的固定承包金(租金),免征营业税。 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问:如我公司是一个县级市的小额贷款公司,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在计算营业税时,利息收入能否扣减公司在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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