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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经 37、宽恕民众

 hong2000 2012-05-05

虽说道德的力量无穷无尽,违反道德准则的人会受到上天的惩罚。但是,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人类不道德的事情,还是会经常发生,难以避免的。

我问,万一发生了危害社会的可怕事情,怎么办呢?

 

老子说:民众已经不畏惧死亡,为什么还要用死亡来威吓他们呢?

如果使民众保持对生命的珍惜,害怕死亡,对个别有意伤害别人的人,把他抓起来杀掉示众。这样还有谁敢去伤害别人呢?

 

您的意思是,被迫走投无路,敢出来闹事,伤害别人的人,都是些亡命之徒,他们被生活所迫,已经不畏惧死亡,因此不能用强硬的手段来对付他们,是吧!

 

老子说:人的生死,有自然规律专管司杀,去执行司杀的任务。

如果人为定出规矩,去代替自然规律的生杀准则的话,就叫做代替砍木头的木匠去砍木。

 

我知道他们的反叛行为,将会受到上天的惩罚。但我还是无法理解,有人闹事造反,伤害了别人,也不要追究!这太不合情理了吧!

 

老子说:那些代替木匠去砍木头的人,是没有不砍伤自己手的啊!

 

您是说,这样做对有道德修养的人来说,是得不偿失的,是吗?

我知道了,如果镇压这些失去生活希望的人,反而伤害了自己,损害了自己的形象。

 

原文:《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常有司杀者杀。

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

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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