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飞翔蓝天 2012-05-05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栏目:党风廉政 加入时间:2010-6-28 10:18:00 来源:本站 访问量:1718
 

一、对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对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村级“三重一大”事项

民主决策情况进行监督。凡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村级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四议两公开”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村两委未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应督促其重新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

三、对村务公开、党务公开进行监督。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村务事项,村民委员会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根据党章及党内有关法规的规定,除依法依纪应当保密的党内事务外,凡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村党组织都应在适当范围内及时进行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重新公布,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

四、对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村级集体资金支出前,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审核资金支出预算,并监督预算资金支出全过程,资金支出后,必须取得有效的凭证,注明用途,由经手人签字,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再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盖章后,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入账。配合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定期检查、审核村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否决不合理开支。

五、对村集体经济合同的招投标情况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监督村两委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资产、资源处置进行决策,严格监督招投标过程和处置过程,并督促村两委及时变更资产、资源台帐向村民进行公布。

六、对“群众评官”制度和询问、质询情况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对村民委员会未按民主管理制度擅自作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询问和质询,督促村民委员会就有关事项进行听证或提交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

七、对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村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并将监督情况及时向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报告。本村二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未在法定时间内启动罢免程序的,可督促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大会投票表决。

八、对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