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里坏了一盏灯。怎么办?换个灯泡嘛! 怎么换?叫谁换?需几个人换?研究一下不无益处。 方案一:叫外来的打工仔电工来换,只要一个人,他拎把椅子,站上去,旧灯泡撤下,新灯泡换上,完毕。 方案二:叫后勤科长来换,得两个人,后勤科长后面得跟个提梯子、拿灯泡的人。科长干活时,另一个人得扶着梯子。 方案三:叫宣传部的人来换灯泡,得三个人:一人换灯泡,一人拍照片或拍录像,一人在旁边作换灯泡重要意义的评说。 方案四:叫警察来换灯泡。得六个人:一个负责封锁走廊东头,一个负责封锁走廊西头,拉上隔离线,一个拍照、登记,一个研究灯泡坏掉的原因,如是人为破坏的,得看看有否指纹?一位找附近办公室的人员谈话了解灯坏前的情况,一个人在上述工作都完成后换灯泡。 方案五:如请组织上来换,则要几个人,都很难算清: 一、要成立“A楼处理灯泡更换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召开专题调研会。由有关部门陈述灯泡摔坏的原因和经过,分析楼层的电路有否因此出现问题,会议所有发言录音备查,另派一人书面记录各方发言,以分清责任; 三、责令电工系统提供原安装线路图和供电电压、电阻、近三年的峰谷电表流量统计表,查清供电和用电两方有否问题; 四、查清原灯泡供货单位、价格、批次,请质检部门检测质量; 五、召开一系列会议:事故分析会,责任追查会,党政联席会,主要领导碰头会。最后形成决策文件; 六、由A部门负责回收废旧灯泡; 七、由某分管领导批准购买新灯泡; 八、由B部门负责向C部门申请领用新灯泡; 九、由B部门安排电工去安装新灯泡。 十、由监察室全程监察,24小时盯着。 算下来没三十个人搭手,还真不行。 你别不以为然。这社会就是这样的。要不,设那么多的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干啥事?过去县衙门才几个人?现在县“人民”的政府为什么要几百成千个人? 结论:许多时候,一个打工仔等于三十个“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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